苏州:全国首个跨省域规划建设导则发布

发布时间:2021-10-11 08:53 来源:苏州日报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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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第一个跨省域规划建设导则昨天(10月9日)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正式发布。示范区执委会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在征求青浦、吴江、嘉善“两区一县”多个部门,多方衔接并经专家论证后正式印发实施。这是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又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成果。导则将助力示范区先行启动区实现“一套标准管品质”,为规划管理人员在规划建设、审批过程中提供依据,为规划设计人员编制规划和开展工程设计提供技术指导。

示范区建设必须体现生态绿色引领。导则的核心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在生态环境上,构建人类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格局;城市设计上,塑造江南韵、小镇味和现代风共鸣的生活场景;综合交通上,打造绿色高效多样的综合交通系统。

比如,在城市设计上,导则从城镇和乡村两个方面构建了示范区城市设计管控指标体系,通过完善示范区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加强各类物质与非物质历史文化遗产传承与活化,完整展现不同历史时期的城乡空间脉络和文化风貌,彰显示范区的自然生态、城镇空间与地方文化三大特色,营造满足未来生产生活需求的人居环境。

作为全国第一部跨省域的规划建设导则,该导则的亮点主要有四个方面:明确需要共同遵守的规划管控底线与标准;探索“就高不就低”的规划标准;实施“水、林、田、镇、村”全要素综合管控;统筹底线管控与弹性发展。

比如,针对三地标准不协调、不统一而造成的功能不匹配、空间不协调、管理不精细等问题,导则在借鉴世界各地跨界共建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青浦、吴江、嘉善三地现行标准进行研判与优化,合理确定先行启动区660平方公里统一的技术标准,助推形成一体化空间格局。

导则提出了100个核心管控指标,其中30个是强制性指标,70个是引导性指标。强制性指标针对规划建设中所需遵循的底线制定,是必须遵照执行的内容;引导性指标则是针对规划建设的探索性、创新性要求,着眼于协调性、兼容性以及必要的弹性空间,引导采用最为合理的规划设计方案,促进示范区空间环境品质的全面提升。

导则改变过去偏重于城镇集中建设区的做法,打破原有城与乡、新与旧相互分离的体系,落实统筹城镇、乡村与水、林、田生命共同体的要求,统筹协调所有空间要素,构建新旧协同、城乡融合的国土空间规划建设新标准。

“这是无人区里闯新路,成果来之不易。”示范区执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导则适用于660平方公里一体化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范围,2413平方公里示范区整体范围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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