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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巩固成果,扩大战果”强力推进自行监测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1-10-15 08:43 来源: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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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监测是排污单位应尽的法律责任,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保障。宣州区巩固成果,扩大战果,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和帮扶指导工作要求,动态监控企业落实自行监测信息公开情况,全面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提高自行监测数据质量,为环境管理提供精准可靠的监测数据支撑。

一是摸清底数。截至10月15日全区排污许可证获证单位235家。排污许可重点监管企业63家全部按要求上自行监测方案通过审核方案上传率100%,其中59家企业监测数据发布率大于90%达到考核目标,另有4家企业未完成年度监测,计划年末完成考核目标;简化管理企业172家,其中161家自行监测方案通过审核方案上传率93%,140家企业上传监测数据完成联网,联网率87%。

二是明确目标。根据省市下达的年终考核目标要求,排污许可重点监管企业监测方案上传率及数据发布率均要求达到90%,简化管理企业监测方案上传率及数据联网率要求达到90%,时间紧任务重,年末考核仅两月不足,截止10月15日宣州区简化管理企业有31家企业未上传监测数据完成联网,在排污许可证动态增加的情况下要对现有企业动态监控督促防止成果流失,对未完成考核目标的企业继续强力推进。

三是综合施策。2021年,面对疫情影响、排污单位数量多、填报任务重等问题,宣州区多措并举,采取组织集体培训、点对点上门指导、建立微信群、召开视频会等方式对排污单位进行指导帮扶,督导排污单位建立自行监测工作长效机制。全年累计帮扶指导重点监管排污单位63家,帮扶比例100%;帮扶企业覆盖水、大气、土壤三大行业,行业占比100%,全面提升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是健全机制。加强考核督办,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实行通报制度。将数据公开率、方案和年报公开情况以及排污单位数据公开情况及时进行通报。二是强化监督考核。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列入全系统绩效考核工作细则,按月考核。三是严格检查执法,定期向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部门移交问题线索,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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