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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全市政府网站第3季度普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9-18 16:21 来源:市信息办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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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2018年第三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皖政办秘〔2018〕205号)要求,结合我市政府网站9月份网站监测情况,现将第三季度普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我市在第三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抽查工作中情况

在安徽省第三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抽查中,省政府网站处随机抽检我市绩溪县人民政府、旌德县人民政府、宁国市人民政府、市人社局、市卫计委等19家网站,占全市网站运行总数的36.54%,合格19个,合格率100%;抽检县市区政务微博、微信7个,合格7个,合格率100%。我市顺利通过省级政府网站抽查。

二、9月份网站监测情况

监测全市52家政府网站,合格52家,总体合格率100%,其中市司法局、市文广新局、市食药监局、市农委等14家单位未发现问题。

监测中发现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1. 个别栏目更新不及时。市环保局等6个单位存在超过5个栏目信息更新频率低于普查标准。市教体局因网站改版历史页面处理不当,造成多个历史栏目显示但未在显著位置清晰注明“已归档”和归档时间。
  2. 意见征集类栏目保障不到位。市交通局等9个单位意见征集类栏目监测时间点一年内开设不足3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 第三季度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在即,请各地、各部门根据网站监测报告,立即开展整改,落实工作任务。并于9月20日前将《监测报告整改清单》反馈市信息办乌文峰。
  2. 自查网站主体功能。市直单位网站要建全网站“在线服务、信息公开、互动交流”三大主体功能,及时在网站首页或一级导航增加信息公开或互动交流等栏目链接。其中调查征集栏目按最新要求,应在单位本站自建,不可直接链至宣城市政府网站。做好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网站标识码、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等规范的自查工作,特别是相应跳转链接。
  3. 自查单位网站中文名称和域名。其中中文名称必须以本地区、本部门机构名称命名。市直单位网站域名应使用“¡¡¡.xuancheng.gov.cn” 格式的二级域名,原一级域名要在11月前逐步取消。请目前使用一级域名的单位,在《监测报告整改清单》中备注说明,一并报送。网站基本信息变更前要及时发布公告、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完成后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变更信息。
  4. 规范留言答复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立即对本地区、本部门网站网民留言及回复情况进行检查,杜绝未经审核便将存在问题的留言及答复直接予以公开,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网站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先审后发制度,确保不出纰漏。
  5. 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和日常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不断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回应质量,努力提升办事服务能力。对保障力量不足的政务新媒体要尽快加强保障力量或关停整合。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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