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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全市政府网站第2季度普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6-22 16:23 来源:市信息办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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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第二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结合我市政府网站6月份网站监测情况,现将第二季度普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我市在全省政府网站抽查中情况

在安徽省第二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抽查中,我市19家单位网站被随机抽检,占全市网站运行总数的36.54%,合格19个,合格率100%;县市区政务微博、微信被抽检7个,合格7个,合格率100%,均顺利通过省级政府网站抽查。

二、6月份网站监测情况

日常监测52家政府网站,合格52家,总体合格率100%,其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住建委、市司法局等29家单位未发现问题。

监测中部分单位存在少量问题,集中体现在动态栏目更新不及时,超过15日;意见征集类栏目监测时间点一年内开设少于3次;首页监测时间点两周内更新不足10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网站发展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宣政办秘〔2018〕56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建设,提高网站管理水平。要规范履行网站开设与关停报审程序,扎实做好域名变更等基本信息变更备案工作。涉及机构改革的相关单位,应提前做好网站关停整合工作,向市政府办申请网站关停。经逐级报省政府办公厅审核同意后,发布关停或整合公告,并做好内容迁移等工作。

2.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开展网站查遗补漏工作,务必于7月15日前将未进普查范围的各级各类政府系统网站信息报送市信息办,并纳入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统一管理。此后凡漏报或逾期填报,一律视为瞒报并予以通报,取消年度网站考核评优资格。

市房管局要尽快明确“宣城市房地产管理局”网站下一步建设、管理方向,并于7月20日前落实整改到位。相关进展情况应及时反馈市信息办。

3.各地、各部门要强化网站互动交流建设,畅通群众意见建议渠道,依法依规回复网上留言,充分发挥网站听民声、集民意、汇民智的重要作用。网站首页缺少互动交流栏目的单位,要及时整改,可新增栏目链接至市政府网站政民互动各单位相应模块。

4.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压实主体责任,严格审核把关,加强服务外包风险管控和安全监管,避免发生“雷言雷语”等信息发布失当问题,切实解决更新不及时、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等问题。

5.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网站内容长效保障机制,二周开展一次网站自查。网站集群单位可根据后台“栏目监察”功能,做好日常自检工作。对本次通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请根据监测报告立即开展整改,切实保障到位,并于6月29日前将《监测报告整改清单》反馈至市信息办乌文峰。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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