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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草局将开展国家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工作

发布时间:2019-09-11 07:56 来源:宣城市林业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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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加快乡村绿化美化步伐,日前,国家林草局制定下发通知,决定2019—2020年在全国开展国家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工作。

森林乡村是指乡村自然生态风貌保存完好、乡土田园特色突出,森林氛围浓郁,森林功能效益显著,涉林产业发展良好,人居环境整洁,保护管理有效的生态宜居乡村。国家森林乡村是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织指导各地,运用一定的评价办法、量化指标和评价标准,通过综合评价,将乡村绿化美化达到评价标准的乡村(以行政村为对象)认定为国家森林乡村。

据悉,我省国家森林乡村推荐申报将以省级森林村庄认定成果和现实绿化水平为依据,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行政村作为国家森林乡村候选村。目前,我市已创建省级森林村庄220个,下一步,我们将在省级森林创建工作基础上,组织各地进一步拓展提升乡村绿化美化成果,积极申报国家森林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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