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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人民网省长留言反映宣城高速交警抓拍照片剪切问题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9-30 17:00 来源:市政务公开办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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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6日,我市收到人民网省长留言交办件“本人7月8日驾车行驶在高速被抓拍压着路肩实线,处理违章发现图片被剪切,由于距离抓拍时间较久,已记不清当时路况,无法确认是否由于紧急避险或其他情况压实线,此问题已于8月28日向宣城市长热线反应,直至今日仍未得到答复,已超过承诺的最晚回复时间7个工作日,效率过低,且有石沉大海之迹象,迫于反映问题无门,身在外地很无奈,特请向省领导反映,希望能得到客观公正并且及时的答复。也希望安徽发展蒸蒸日上。”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宣城市公安局认真组织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了解,留言网友于2019年7月8日在沪渝高速217公里处因在高速公路路肩上违法行驶被电子警察监控采集处罚;8月28日该网友前往宣城市高速交警二大队接受处罚,并于当日拨打了宣城市政府服务热线,对该处罚依据的证据照片提出异议;9月9日,宣城高速交警二大队电话联系该网友,对投诉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并于9月10日反馈了办理结果;9月15日,网友向宣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对该项处罚提出行政复议,理由为发生的违法行为是车辆驾驶员为了躲避危险源而做出的行为,申请撤销处罚。

二、处理情况

对于留言网友反映的违法证据照片被剪切问题,经核实,电子监控采集的交通违法证据照片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要求,对连续抓拍的远、中、近以及号牌特写四张证据照片按固定的格式上传系统平台,并非剪切组合而成。证据照片清晰,能够准确反映违法事实,照片格式符合有关技术标准,不存在为人改动情况。

对于该网友是否由于紧急避险或其他情况压实线违反交通法规,留言网友已向宣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出行政复议。10月11日经审理查明,留言网友实施在高速公路路肩行驶的违法行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留言网友申请撤销处罚决定书的理由成立。上述办理情况,宣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已向留言网友反馈,留言网友对答复态度和答复结果表示满意。网友如果有其他疑问,请向宣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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