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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01-11 16:31
发布文号 宣政〔2021〕2号 关键词 其他文件
信息来源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导航 公安、安全、司法 / 其他 / 报告
信息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内容概述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

2020年,宣城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府法治机构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召开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定《宣城市人民政府2020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明确44项重点工作任务。扎实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绩溪县入选全省首批法治政府示范县。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各级政府及组成部门按要求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级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行整体谋划、统筹推进,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工作要求落实指引市级层面任务分解表》,同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法治述职内容。

(三)强化法治政府督察。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落实整改,进一步强化了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完成情况全面自查,8个方面44152个具体内容全部完成。制定全市法治建设三项考核细则,明确11项依法行政具体考核指标,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深化改革措施,依法持续转变政府工作职能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全省率先出台《宣城市深入宣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127日,市政府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列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人才、用地、招商引资、科技创新等政策清单,制定宣城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清单之应对疫情积极支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11条政策,完善民营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加大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二)持续压减行政审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审批时间、降低办事成本,31个责任单位对全市211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进行全面精简,承诺时限从2028天精简至1517天,平均减少25.2%,超额完成省办目标5.2个百分点。持续压减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深入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深化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企业信用监管。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时间进一步压缩。

(三)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持续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大力推进全程网办,做实“智慧政务”,全面提升线上政务服务功能,加强皖事通APP宣城分站建设,提升实体大厅服务功能。9月份,我市上线“7×24小时” 政务服务地图,覆盖市县政务服务中心等各类服务场所1001个,关联各类政务服务事项16571项,提供不打烊“随时办”服务。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拓展长三角“一网通办”深度和广度,推动更多事项跨区域“一网通办”。

(四)持续加强法治保障。健全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开展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开展“法治体检”专项活动,服务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实地走访企业117家,开展政策法律宣讲17场次,出具法治体检报告61份,提出预防风险、解决纠纷建议216条。紧扣机制化、常态化新要求,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对危害突发公共事件防控行为的执法司法力度,出台《关于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治保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10项依法防控重点内容、42项具体工作举措。

三、加强科学立法,健全完善法治制度体系

(一)积极开展地方立法。《宣城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通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自202151日起施行,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对传统村落进行专项保护,在省内尚属首例。按照市政府2020年度规章制定计划,完成《宣城市养犬管理办法(送审稿)》合法性审查和《宣城市民宿管理办法》立法调研。

(二)完善行政立法工作机制。完成《宣城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首部政府规章的修正工作,65日由市政府第5号令公布。举行基层立法联系点授牌暨立法咨询员聘任仪式,建立1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聘任30名立法咨询员。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推进法制监督平台应用,督促执法机关依法执法。制定《宣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开展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民法典涉及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等专项清理,其中保留188件、废止68件、失效71件、修改13件,经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研究,并向社会公布。

四、严守程序制度,确保政府决策依法科学民主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订完善《市政府工作规则》,严格执行《宣城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宣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等,坚持依法决策,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落实听证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着力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二)全面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宣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各级行政机关建立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明确了提请政府研究决策事项必须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全年市本级办理合法性审查事项86件,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事项、重大决策事项审查率均达到100%

(三)不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宣城市政府采购法律服务暂行办法》,通过政府集中聘请或部门聘请等方式,实现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全覆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咨询论证作用,推进法律顾问参与政府立法、合法性审查、疑难复杂事项论证常态化。

五、改进监督措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有效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全市推进落实“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明确24项具体工作任务,并组织开展落实情况调查。在市政府网站设置统一的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建立执法信息公示情况网上巡查制度,确保信息公示及时性。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城管、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重点执法单位一线执法人员全员配备执法记录仪。

(二)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均完成执法队伍组建和挂牌工作。进一步理顺不同层级之间的监管职责、执法领域和执法重点,确定市区执法权限和范围。将建立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职责要求在“三定”方案中明确,推动建立权责明晰的执法责任体系,实现审批、监管与执法的有机结合,形成分工负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格局。

(三)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部署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将与优化营商环境直接相关的执法案卷,全部纳入年度评查范围。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在全市广泛征集规范案卷,对法律适用和执法易错点进行精准分析,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导、警示作用。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全市1447人参加通用法律知识考试,通过率83%

六、突出监督实效,不断强化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一)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持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度,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坚持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制度,全年办理市人代会议案1件、人大代表建议111件和市政协协商建议12件、政协委员提案217件。

(二)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投诉举报监管机制。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试行)》,持续加强工程建设监管,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不断强化重点公共工程项目执法监管、审计监督。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改革,宣城市获批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有效解决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行政处罚中的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等问题。聚焦权力规范运行,持续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不断完善审计监督机制。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扩大主动公开的覆盖面,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市本级全年发布重点领域信息3872条。探索“政策进社区(基层)”模式,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到边到底,增强公开效果。优化升级12345政府服务热线,全力打造政府服务热线“一线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共办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52959件、省长热线568件、市长信箱留言954件、政务服务网留言2598件,群众诉求办理率100%,整体满意率达95%以上。

七、坚持法治为民,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进一步巩固运用“七大调解法”品牌,开展标准化调委会创建活动,全市已命名560个标准化调委会。大力推进“百姓说事点”,全市共设立“百姓说事点”397个,全年调处矛盾纠纷20413件,调解成功率98.8%。全面推行信访工作“最多投一次”“最多跑一地”“最多交一回”“最后访一回”试点,信访工作连续13年在全省获得先进位次。

(二)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探索行政复议改革,行政复议案件网上受理平台顺利开通,修订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相关配套制度,深入推行行政复议参审评议、繁简分流审理机制改革。全市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9件,已受理并审结66件,已审结案件的按期审结率100%,行政复议案件的综合纠错率27.3%,行政复议工作社会公信力持续增强。不断强化行政应诉工作。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和重点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示范出庭应诉成为常态,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88.8%

(三)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全市1个市级、6个县级、87个乡镇(街道)、731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部建立,并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驻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与宣传、公证等职能,并提供律师、司法鉴定等业务咨询和指引服务,打造便民式服务窗口。建立村(社区)法律服务微信群731个。深入推进网络平台应用,全市共开设司法鉴定、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电商式各类法律服务店铺204个,上架公共法律服务产品1155个。持续加强“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推广宣传,积极为群众提供多渠道、便捷化的法律服务。

八、注重能力建设,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水平

(一)严格落实学法制度。坚持“四个纳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纳入市委巡察、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围绕重点落实普法宣传,通过制作“微传单”、发布“微视频”、开设“微课堂”、畅通“微平台”,全面推动疫情防控工作合法性审查和典型案例的宣传解读工作。我市百万市民全媒体观看《传染病防治法》讲座,得到新华社、光明日报、法治日报等主流媒体宣传。在全省率先制定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开展线上线下全民学民法典“十个一”活动。组织全市18700余名公务员参加“机关集中学法月”网上学法考法,首次实现参考率,及格率双百目标。落实任职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全员参加宪法线上考试等活动。

(二)扎实开展法治培训。邀请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来宣城,举办全市领导干部民法典学习宣传报告会。开播宣城百家法治讲堂——“扬子讲堂”,已录制推出4期法治讲座。创新行政执法培训形式,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开展全市应急管理、农业农村系统行政法治沙龙,研讨本部门执法热点问题和疑难案件,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基层法律服务、行政执法、“七五”普法骨干等各类培训活动,有力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对18家重点执法单位开展普法责任制工作督查,对7个县市区75家市直单位进行了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出台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要点,发布1份普法责任清单模板,梳理10项年度重点工作,明确38个重要普法节点,公布60部重点法律法规目录,确保普法责任制落细落小落到实处。

2020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中央和省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法治队伍建设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当前政府法治工作的新要求,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一些改革难题有待进一步探索破解。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本质要求和主要任务,不断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重点围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持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科学民主立法、严格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强化行政权力监督、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方面持续发力,努力把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向更高水平。




2021年110



抄送:省司法厅,市委,市人大常委会。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