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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4967/201712-00778 组配分类: 意见反馈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其它
名称: 《宣城市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会议情况说明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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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意见反馈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其它
名称: 《宣城市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会议情况说明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6-13
《宣城市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会议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06-13 00:00 来源:市交运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7年6月6日下午,受副市长、市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组长牛传勇委托,市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组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前智主持召开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会议。市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组副组长、市交通运输局长吴方明、领导组全体成员单位以及各县市区政府分管县长、交通运输局局长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领导组办公室提交的《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送审稿)》。会议认为,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不仅是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进一步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部、省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要求,更是全面消除我市城乡一体化交通发展瓶颈,稳固农村公路民生工程后续管养机制,加快脱贫攻坚步伐、全域旅游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交通基础支撑和保障。会议原则同意《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要求根据会议审议情况再做进一步修订。

会议明确了以下事项:

一、县级人民政府作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主体责任,农村公路养护经费应当全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建立适度增长机制,日常养护经费按照县道每年不低于8000元/公里,乡道不低于4000元/公里,村道不低于1500元/公里测算,养护工程配套资金足额到位。

二、建议适当提高市级农村公路管养以奖代补资金额度。

三、县级人民政府确定乡镇专人专职负责农村公路管养机构工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