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宣城市政府办公室> 重大决策预公开> 意见反馈
索引号: 003244967/201905-00644 组配分类: 意见反馈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其它
名称: 《宣城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征求意见反馈采纳情况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1-01
《宣城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征求意见反馈采纳情况
发布时间:2019-01-01 00:00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征求意见反馈采纳情况
文稿三次正式征求了各县市区及市农委、市住建委、市文明市建设办、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旅发委、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政府金融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扶贫办、市城乡规划局、市经信委、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宣城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市供电公司、市邮政局、团市委、市妇联、人民银行宣城中心支行、银监局、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市税务局等单位意见。
反馈部门 提出修改意见 采纳情况
9月19日
绩溪县     1.建议删除“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2.建议将“绩溪华阳特色农产品加工园”修改为“绩溪绿色食品产业园”;
    3.“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比”数值统一。
采纳
宣州区     提出对宣州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乡镇办事处村和农村社区市级应赋予的空间形态和产业定位、配套功能给与明确的意见。 规划范围内的村庄空间形态因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发展需要确定,未采纳。
郎溪县     建议将“宣州区、郎溪县、广德县以水稻、畜禽、特色水产、蔬菜、优质烟叶等为主导”改为“宣州区、郎溪县、广德县以水稻、畜禽、茶叶、特色水产、蔬菜、优质烟叶等为主导” 采纳
泾县     1.将“重点发挥优质水稻、“双低”油菜优势,打造高效农业示范区。泾县、绩溪县、宁国市、旌德县以山核桃、中药材、茶叶、畜禽等林特产品为主导”修改为“认真抓好“粮食产业功能区、重要农产品核心区”的“两区”划定,保持粮食、油料等重要农产品的持续稳定增长。泾县、绩溪县、宁国市、旌德县以茶叶、山核桃、中药材、畜禽等林特产品为主导。”
    2.将“全力推进现有6个省级和1个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修改为“全力推进现有7个省级和1个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增加泾县汀溪现代农业(茶叶)示范园。
    3.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中增加田湖水库项目。
    4.乡村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加快宣州水东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设施、广德天寿寺塔综合改造、泾县黄田村古建筑群保护。修改为:加快泾县桃花潭镇、宣州水东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设施、广德天寿寺塔综合改造、泾县查济村、黄田村古建筑群保护。
第二项根据市农委提供材料完善,未采纳;第三项根据市水务局提供材料完善,未采纳;一、四项采纳
市住建委     1.补充完善推进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内容;
    2.修改人居环境提升工程中厕所改造相关内容;
    3.建议删除“完成**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采纳
市农委     对“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动乡村产业兴旺”“农业绿色发展”等篇章进行修改,并补充完善重大工程。 采纳
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     增加“通过“互联网+现代农业”,在宣城现代服务产业园区打造认知农业超级大脑,以大数据搭建涉农云平台,实现“以销带产”,打造长三角农产品供应链集散基地。”内容。 采纳
市粮食局     补充“完善粮食收储制度”内容。 采纳
市文明市建设办     1.补充“全面推进村庄规划、农房设计,实施中心村建设工程,到2020年80%以上布点中心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建设350个左右省级中心村和210个左右市、县级中心村。”内容;
    2.补充“到2022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达到2个。”内容;
    3.农村“三大革命”部分内容修改为“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和源头分类减量。每年完成24个以上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美丽乡村同步开展,年均建设污水设施80个左右。到2020年,全市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全部建成生活污水治理设施。”
    4.美丽乡镇建设工程修改为:“2018年完成剩余31个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建设任务,实现美丽乡镇建设全覆盖。”
    5.美丽乡村建设工程修改为:“在已建和在建433个中心村的基础上,采取分级分步的办法,分年度再建120个左右省级中心村和60个左右市县自主建设中心村,到2020年实现布点规划保留中心村建设80%覆盖。”
    6.增加“分年度对5300个左右自然村进行村旁屋边环境整治。”内容;
    7.“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育农村干部群众”建议修改为“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育农村干部群众,全面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
    8.“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至2022年,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在镇实现全覆盖。”建议修改为“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管理水平。”
采纳
市文广新局     补充完善“保障乡村文化有效供给”“保护利用优秀文化”内容 采纳
市卫计委     1.补充“新农合人均补助标准”:2012年指标为240元、2017年指标为450元、年均增速(累计)为17.50%(87.5%);
    2.补充“到2020年,创成国家卫生城市(县城)3个、省级卫生县城全覆盖,国家卫生乡镇达到5%,省级卫生乡镇达到20%。在卫生镇、卫生村创建的基础上,通过完善乡村规划、建设和管理,改进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健康服务,大力开展健康乡镇、健康村、健康家庭建设,到2020年,现有40%的省级以上卫生乡镇、卫生村建设成省、市级健康乡镇、健康村,建设一批省、市级健康家庭。”内容;
    3.修改“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内容。
采纳
市委组织部     完善“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内容 采纳
市司法局     1. 修改“加强乡村法治建设”部分内容;
    2.在“积极开展工作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农村信访和群防群治工作。”前增加:“充分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3.补充“法律进乡村”活动、“平安乡村”建设内容;
    4.补充“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内容:依托公共法律服务站点,搭建律师服务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平台。建立“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与村居签订法律服务协议,以开展普法宣讲、法律咨询、个案代理等为工作内容,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为运行模式,为乡村振兴发展提供特色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深化推进法律服务微信群建设,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经常性在村居微信群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及时发布最新适用法律法规,让老百姓足不出户成为法律明白人。
采纳
市水务局     补充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绿色发展”相关内容和数据。 采纳
市商务局     补充“电商宣城建设工程”相关内容。 采纳
市人社局     补充“健全农民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农民工就业服务专项行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 农村就业岗位开发”“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内容。 采纳
市旅发委     1.“推进全域旅游‘1号工程’,重点发展生态观光、休闲度假、农事体验、养生养老等新产业。组织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实施‘皖南川藏线三年行动计划’”建议改为“重点发展生态观光、休闲度假、农事体验、养生养老等新产业,组织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推进全域旅游‘一号工程’,实施‘皖南川藏线旅游资源保护开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建议删除“2018年,创成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理由如下: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工作以县级为基本单位。地市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创建单位的,其辖区内70%以上区县级单位通过验收后,方可提出验收申请。”整市创建目前不具备基本条件。
    3.建议“到2022年,力争创成**个省级旅游经济强县、**个省级优秀旅游乡镇、**个乡村旅游示范村”改为“持续推进全市乡村旅游发展,积极推进旅游业和农业融合,精心打造乡村旅游新产品和拳头产品”。理由如下:按照省旅发委指示,后续不再进行此项系列创建。
    4.建议“力争新创国家5A级景区**家、省级旅游度假区**家、4A级景区**家,全市A级景区突破**家”改为“开展旅游景区品质提升,进一步提升全市旅游景区服务质量,不断优化和丰富旅游产品供给”。理由:宣城市A级景区总数已位居全省前列,根据高质量发展要求,后续我委重点为开展全市A级景区整治工作,促进景区品质提升。
采纳
市教体局     修改“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内容,增加“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重大工程。 采纳
市交通运输局     1.补充“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内容;
    2.“重点实施772公里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和2000公里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内容修改为“重点实施772公里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和1500公里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
    3.补充“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专栏内容。
采纳
市国土局     1.补充耕地保有量、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数据;
    2.“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县(市、区)创建工作”修改为“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市、县(市、区)创建工作”
    3.修改“稳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整治”内容。
采纳
市公安局     1.建议参照《宣城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
    2.建议将“安全五小工程”纳入农村公路建设范围,并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保机制,明确责任单位。
采纳
市妇联     补充“持续开展乡村文明行动”内容,增加“开展巾帼大宣讲”“举行“讲好家风 传好家训”宣讲会”“开展“十星清洁户”和“最美庭院”创建活动。”专栏内容。 采纳
市林业局     补充“实施省级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7030”行动:到2022年,全市70%以上的乡镇创成省级森林城镇、30%以上的行政村创成省级森林村庄。”内容及森林覆盖率数据;增加“生态保护行动”专栏内容。 采纳
国家统计局宣城调查队     补充城乡居民收入比、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等数据材料。 采纳
供电公司     1.至2022年,全市农村地区实现安全稳定优质可靠的供电服务全覆盖,户均配变容量达2.8千伏安;
    2.补充“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内容。
采纳
10月23日
市财政局     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内容修改为:“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各县市区相应安排,设立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农产品加工升级、家禽产业转型升级、农产品品牌创建、三产融合示范、农业经营组织化提升和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各县市区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设立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品牌宣传推介、茶叶加工厂改造建设、茶园基地建设、产业融合发展等。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市担保基金切块20%用于农业担保。” 采纳
市扶贫办     1.2012年以来宣城市乡村发展成效表格中,“2017年农村贫困发生率”栏内容改为0.09;
    2.“力争吸纳贫困人口就业比例达到50%”改为“力争贫困人口占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吸纳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50%,积极开发护林、保洁、治安、护路、扶残助老等公益性岗位,力争贫困人口占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50%”;
    3.“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就业”改为“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管理服务岗位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就业”;
    4.补充“产业扶贫工程、旅游扶贫工程、生态扶贫工程”内容。
采纳
市公安局 补充“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内容。 采纳
市供销     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增加“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创新供销合作社体制机制,强化联合社层级间的联合合作,加快构建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加大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力度,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内容。 采纳
市国土局     补充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等专栏内容。  
市科技局     1. “围绕现代种业、农产品精深加工、健康养殖与深加工、现代化机械装备等领域开展技术攻关”修改为“围绕现代种业、农产品精深加工、健康养殖、农业生态环保、现代农机装备等领域开展技术攻关”;
    2.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行动部分:删除“启动现代功能农业科创园建设”;
    3.农业科技园创建工程部分:删除“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核心区”;
    4.建议删除农业科技创新行动部分内容。
第四项未采纳,其余采纳
市粮食局     1.完善粮食收储制度内容修改为: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引导多元主体积极入市收购。优先支持规模较大、服务能力强的产后服务项目,推进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顺利完成,逐步建成覆盖全市2个产粮大县的粮食产后服务体系,为农户提供粮食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工、代销售“五代”服务,促进粮食提质减损和农民增收。到2022年,建成粮食产后服务中心4个;
    2.删除“粮食龙头企业培育计划”内容。
采纳
市林业局     1.增加“大力发展竹业、木本油料和以中药材为主的林下经济等三大特色林业产业。”内容;
    2.删除全市村庄绿化率指标;
    3.“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增加:新建宁国西津河省级湿地公园,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主要用于湿地修复、管理用房、科普宣教馆、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12月开工建设,2019年底建成;
    4.“兴林富民行动”增加实施三大特色林业产业示范工程,每年新建10大基地,培育10家市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10个森林旅游观光点,以次带动全市三大特色林业产业发展,促进增绿增效;
    5.增加“用于林权收储中心资本金和风险补偿金。”内容;
    6.增加“大力开展林权抵押贷款融资和公益林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融资。”内容。
第一项因与前述内容重复,未采纳。其余采纳。
市旅发委     1.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工程中,“重点培育一批乡村主题5A级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和乡村精品特色名宿等旅游品牌。策划***等一批精品旅游线路。”建议改为“重点培育一批乡村旅游集聚区和乡村特色民宿。策划古道徒步游、皖南“川藏线”自驾游等一批旅游精品线路”;
    2.保护利用优秀文化”建议由市文化部门牵头,“传承特色文化”中建议增加“将非遗等传统文化元素与全域旅游相结合,增加旅游产品文化内涵。加强非遗、传统手工艺类特色旅游商品研发,促进旅游购物发展”;“重塑农耕文化”中建议增加“加强农耕文化挖掘与展示,鼓励各地积极创建农耕文化类研学旅行基地,大力发展农耕文化研学游”;“发扬红色文化”中建议增加“积极推进云岭红色旅游5A级旅游景区创建,加快泾县云岭、茂林两个省级红色小镇建设,大力发展红色旅游”。
采纳
市民政局     1.删除“村干部年龄老化”表述;
    2.将“全市823个村基本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修改为“全市823个村(社区)基本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3.将“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修改为“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埋乱藏”;
    4.将“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推动其通过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修改为“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和村(社区)委会主任”;
    5.“养老服务进农村工程”增加:到2020年,建设720个农村养老服务站,80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
第四点与市委组织部表述和《规划》表达村书记、主任一肩挑内容不符,未采纳,其余采纳。
市农委     1.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内容修改为:“继续推进秸秆“五化”利用,加快实现结构优化和效益提升,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带动的产业化利用模式,推动形成布局合理、产业链条完整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建立完善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标准体系、产业技术体系、政策支持体系,着力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民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到2022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其中,产业化利用量占秸秆综合利用总量的比例达到42%以上,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量占秸秆综合利用总量的比例达到35%以上。”
    2.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行动,标题修改为“推进农业机械化‘两全’行动。”内容为“围绕稳粮增收提质增效,以强农惠农政策为抓手,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全力推进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山区特色农产品关键环节机械化全面突破。到2022年,农机总动力达到278万千瓦,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6%。”
    3.补充农业科技创新行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农业风险保障能力提升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农业产业化发展工程、农业园区建设工程等专栏内容。
采纳
市人社局 1.将“狠抓劳务输出,搭建劳务输出平台,强化维权等服务保障体系,积极组织农村劳动力输出。持续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修改为:“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强化劳动维权,促进农民工多渠道转移就业。”
2.补充“乡村聚才引智计划”内容。
采纳
市商务局     完善农村商贸物流建设工程、电商宣城建设工程等专栏内容。 采纳
市水务局    “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增加:“加强预防保护,不断提升青弋江、水阳江、南漪湖上游水源涵养和生态维护等水土保持功能,以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为重点,加强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坡改梯水土流失治理,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至2022年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占全市总土地面积的比例由16.42%下降到14.0%。”内容。 采纳
市委组织部     1.“乡村文明程度和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段删除“有效保障了村民参与村庄管理的权力”;
    2.“从挑战看”段将“部分农村基层组织仍存在软弱涣散现象”改为“少数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
    3.将“基层党组织的织力显著增强”改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显著增强”;
    4.补充完善“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章节内容;
    5.补充乡村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保障、“三农”干部培训计划等专栏内容。
采纳
市卫计委     1.修改“推进健康乡村建设”章节内容;
    2.补充健康乡村建设专栏内容;
    3.将“持续开展健康脱贫,深入实施“351”“180”“5090”健康脱贫政策”修改为“深入实施“351”“180”“5090”等综合医保政策,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采纳
市文广新局     补充“保障乡村文化有效供给”“保护利用优秀文化”等章节及乡村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乡村文化产业发展工程等专栏内容。 采纳
市文明市建设办     修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工程”等内容,补充相关数据和专栏。 采纳
市住建委     1.建议将“建制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覆盖率由 %提高到 %”调整为“建制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覆盖率已达到42.86%”;
    2.补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工程”“农村厕所改造”等专栏内容。
采纳
市综治办     补充农村“雪亮工程”、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专栏内容。 采纳
反馈部门 提出修改意见 采纳情况
11月29日
宣州区     1.第26页第一节优化农业发展布局中“重点发挥优质水稻、‘双低’油菜优势,打造高效农业示范区”修改为:重点发挥优质水稻、‘双低’油菜、皖南特色烟叶优势,打造高效农业示范区。
    2.第31页第二节打造特色产业引领区中“做大做强‘宣州鸡’、皖南黑猪、皖南黄牛、皖南中蜂等特色产业”修改为:做大做强‘宣州鸡’、皖南特色烟叶、皖南黑猪、皖南黄牛、皖南中蜂等特色产业。同一段落中的“支持宣州区创建全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县,着力打造‘中国幼蟹之乡’‘中国幼蟹第一镇’”修改为:着力打造“中国幼蟹第一镇”,建设水阳幼蟹产业园。
    3.第35页专栏5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重大行动第9项农业科技创新行动中,建议在原段落后增加“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在农业科技创新、农技推广方面的作用,提升农业科技服务水平”。
    4. 第35页专栏5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重大行动第10项农业科技园区创建行动中,将“到2022年力争将宣城市现代功能农业科创园逐步打造成为安徽省现代功能农业示范区、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国家现代功能农业先导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建议修改为:到2022年力争将宣城市现代功能农业科创园逐步打造成为安徽省现代功能农业示范区、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国家现代功能农业先导区。同时,加大投入建设好宣城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5.第76页第二节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段落中,“民管医疗机构为补充”,修改为“民营医疗机构为补充”。同一段落中,建议在“儿科能力建设,”和“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间,增加“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
    6.第80页专栏14乡村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第4条养老服务进农村工作中,建议在“加快建设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后增加“构建医养结合服务体系”。
    7.第86页第二节加大金融支农力度段落中,建议将“鼓励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公司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在有条件的镇村设立分支机构”修改为:对接省农业信用担保公司,协调推进县级农业担保网络建设,打造农业信贷融资担保体系。
第7项规划本意为政府与民间融资担保并行,且后文提到县级农业担保网络建设,未采纳。其他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