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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4967/201910-01320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分管负责人解读】吕利武解读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9-19
【分管负责人解读】吕利武解读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
发布时间:2019-09-19 00:00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今年来,各地工作亮点纷呈,绩溪等地抓质量促群众满意度提升,泾县等地重序时进度促法援案件数量的节奏合理,宣州等地用专项活动促特殊人群获得感增强,抗台风“利奇马”我市法援行动迅速获省厅好评,还有许多亮点事例就不一一列举,都各具特色,日常通报也能体现。至目前,全市民生工程已完成全年任务的81.1%,这是各位局长关心重视的结果,也是在历届前任打下坚实基础上巩固提升的结果,更是基层法援人共同努力的结果。现在讲成绩为时过早,关键还是看结果。下面就继续做好年内工作,提四点意见供参考。

    (一)全程关注,适时调度,以合理的序时进度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一要科学把握进度。完成任务是刚性要求,年内我们要根据省厅会议精神,坚持我市事项范围的补充、困难标准的放宽、证明手续的简化等要求,在不落后全省平均序时进度的前提下,大家要全程关注,序时进度出现异常的要及时调度,必要时现场调度,确保既不出现案件过度增长的局面,也不出现结案过慢局面。据悉个别地方已经完成全年任务,这种情况还是要注意一下,当然还有客观因素。二要确保结构合理。确保全市结案率、诉讼案比、律师办案比、刑案比达标。各地既要苦干又要巧干,既要完成目标任务,不能过快过慢,又要准确把握结构比例。三要落实好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畅通协作,全面落实刑诉法及全覆盖相关规定要求,加强衔接,确保告知、申请转交、通知传送、公函回复等顺畅,切实保障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三个阶段当事人都能获得法律援助。拓宽范围,加大刑事速裁、刑事和解、死刑复核案件、刑事申诉、刑事被害人、刑事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援助工作力度,依法为更多的刑事案件当事人提供援助。完善值班,执行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提高值班律师工作保障,切实发挥值班律师作用。

    (二)综合施策,多措并举,以质量是生命线的要求确保群众满意。一要综合落实质量管理措施。开展优秀法援案件评选、同行评估,加大案卷及档案管理、信息化应用等力度,落实满意度调查、刑事协作机制、工作站建设要求,用足用好集体讨论、全程跟踪、重点督办、质量评查、旁听庭审、案卷检查、受援人回访、征询司法机关意见等监督措施,从案前、案中、案后各个环节强化监管。二要强化服务第一意识。层次安排工作,既顾全面,又突出重点,抓住主要,梯度处理,发挥一线战斗单位职能,确保在服务群众中不出问题的基础上,提升解答咨询、接待来访、受理申请、督促办案等服务过程中的能力与水平,努力以良好服务态度、充分服务保障、便捷服务形式、优质服务质量赢得群众认可。三要执行法律援助标准。以部颁规范、省厅“7个文件”及我市案卷规范、窗口规范等为依据,认真执行咨询接待、申请接收、受理审查、案件指派、事项承办等质量标准。推进援务公开,健全投诉处理制度,落实好《宣城市法律援助受理审批和承办事中事后监管细则》,除了法律援助中心的监督,也把监督权交给人民群众,特别是受援人。进一步提高卷宗质量,档案和档案室建设,一直是省厅的一项重点要求。四要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体系。优化临街一层大厅服务环境,入驻政务中心的办公条件要符合标准。便捷化服务形式,对有特殊困难的申请人实行上门受理,对特定时期、特殊情况的要畅通“绿色通道”“快速通道”,符合条件的申请,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加强特殊群体援助,继续为妇女残疾人老人未成年人军人及“利奇马”灾民等提供及时有效的援助。加强信息化应用与基层站点建设,缩短服务半径,通达“法律援助半小时(乡村一小时)服务圈”。延展服务领域,注重疏导受援人“心结”。

    (三)科学使用,规范管理,以优化使用效益落实经费保障水平提高。一要完善经费保障。各地按照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原则,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体制,确保经费保障水平适应事业发展需要。法律援助经费全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各地要加大预算投入跟踪,至7月底投入率为87.5%。二要强化经费管理。确保科目单列,专款专用,无违规支出现象发生。支出项目合规性是工作中一个重点,这一点需要足够重视,年内市局将安排一次业务经费专项检查。三要及时足额支出。我市目前执行的是2016年的补贴标准,根据部里意见,省厅目前正在出台我省补贴标准意见,等省意见出台后,我市也应参考外地标准适时研究修改提高我市标准。

    (四)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检视,以适应时代需求加强机构队伍及窗口建设。一要正视问题。问题有一市一县的不足,也有全省全国的共性。一直以来,法律援助机构承担着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及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同时还要承办部分案件,任务十分繁重,此次机构改革后,人员短缺问题在有的地方更加严重。我市部分还承担法律援助管理机构、法律援助窗口、公法管理、公法平台等职责,任务更繁重。此次机构改革还带来另一个重要问题——法律援助机构缩减,这直接造成法律援助工作无法顺利开展。胡厅长说,如果没有独立的法律援助机构,对外出具法律援助决定书的行政行为、印章的行为,都是要值得深入研究的。除此,还有一些困局,如“三组关系”不清问题,法律援助管理机构和法律援助机构不分、法律援助机构与法律援助窗口不分、法律援助窗口与公法实体平台不分等,有管办不分、自办自监、一人多角,窗口硬件水平不高等障碍。如确定案件数量与“应援尽援”的矛盾问题,法律援助需求量既与经济社会发展程度有关,又与阶段性社会问题关联,或增或减才符合客观规律,应遵守“应援尽援”的工作原则,限定案件数、限定预算投入与实际必然矛盾。如单边求助式协作大于多边互动式协作的问题,法律援助所涉,既有司法机关,又有军警单位,既有群团组织,又有政府部门,仅靠司法行政一家,甚至法律援助一个部门去推动,协作力度必然受限等。二要重视检视整改。8月9日李国英省长亲自主持召开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项研究民生工作和民生工程突出问题的检视整改工作,8月12日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相应的实施方案。此次检视整改中,市县两级承担主体责任,各地要抓好问题检视、整改销号、长效推进等任务的落实。8月20日省厅会议上财政厅民生办领导到会专题部署,8月22日市民生办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布置,我局也印发了专门工作方案。这是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载体,也是提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各地应对照方案抓好“三个阶段”落实,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材料,梳理检视突出问题清单要准(提示一下),整改销号要实,最终实现构筑有力有序的长效推进机制。三要厘清思路对策。在机构建设方面,要按照省厅精神,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积极争取保留独立的法律援助机构。在队伍建设方面,要配齐配强、充实人员力量并强化培训。在绩效管理方面,要对标对表,补缺补差,待省标准出台后市里也要尽快制定。在其他问题解决方面,要加大调研,把准症结,加强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