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邮政管理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市邮政管理局> 保留的栏目> 行政职权目录
索引号: 055762109/201509-00014 组配分类: 行政职权目录
发布机构: 邮政管理局 主题分类:  / 其它
名称: 职权 文号:
发布日期: 2015-09-05
索引号: 055762109/201509-00014
组配分类: 行政职权目录
发布机构: 邮政管理局
主题分类:  / 其它
名称: 职权
文号:
发布日期: 2015-09-05
职权
发布时间:2015-09-05 00:00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的通知》(国办发〔2012〕6号)精神,继2005年邮政政企分开、重组国家邮政局后,国务院进一步深化邮政体制改革,决定在省以下设置市(地)一级邮政管理局,以强化和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健全邮政监管体系。2012年11月7日,宣城市邮政管理局正式揭牌成立。宣城市邮政管理局由省邮政管理局与市人民政府双重管理,以上级邮政管理部门为主,其工作职责是依法监督管理本地区邮政市场以及邮政普遍服务和机要通信等特殊服务的实施,负责邮政业安全生产监管和行业统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