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市气象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市气象局> 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
索引号: 12341700486287012X/201908-00003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市气象局 主题分类: 气象、应急
名称: 宣城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2018)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8-05
索引号: 12341700486287012X/201908-00003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市气象局
主题分类: 气象、应急
名称: 宣城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2018)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8-05
宣城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2018)
发布时间:2019-08-05 10:30 来源:市气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城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操作手册 

宣城市气象局

2017年10月

 

目    录

 

一、气象灾害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二、气象灾害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三、气象灾害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四、气象灾害事件分级标准

五、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一、气象灾害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说明:     应急处置过程。

                    应急运行程序、内容。

                    信息传递。

                   箭头内橙(I、II)、黄(III)、蓝(Ⅳ)色标识分别代表事件分级和分级负责处置。

                   信息直报。

 

 

二、气象灾害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收到暴雨、台风、暴雪、干旱、寒潮、冰冻、低温、高温、大风、雷电、冰雹、大雾、霾等气象灾害应急预警级别报告或气象灾害报告,综合考虑气象预警信息及灾害对社会、经济等方面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影响,研究决定是否启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预警级别依据气象灾害可能或已经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级预警。

(二)组织指挥

宣城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气象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应急办主任、市气象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下设宣城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气象局局长兼任。必要时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三)应急处置

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气象灾害应急预警启动后,成立气象灾害现场指挥部,由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任现场指挥官,启动应急预案,指挥市有关单位开展先期救援。

(四)保障行动

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气象灾害应急预警启动后,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应急准备工作,并及时将准备情况报告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将准备情况及时、准确地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各单位应急指挥分管领导名单及电话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行更改。

(五)信息发布

公布气象灾害信息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灾情公布由民政、气象、防汛抗旱、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按规定办理。

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

(六)响应终止

气象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气象部门发布灾害预警级别降低或解除预警,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或部门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市级应急指挥机构终止响应须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七)后期处置

由属地负责善后等后期处置工作。

三、宣城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体系

发布单位

预案名称

市政府

《宣城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四、气象灾害事件分级标准

级别

预警颜色

标准

Ⅰ级(特别重大)

具体见本预案9.1章节

Ⅱ级(重大)

具体见本预案9.1章节

Ⅲ级(较大)

具体见本预案9.1章节

Ⅳ级(一般)

具体见本预案9.1章节

 

五、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一、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应急办主任、市气象局局长。

成员:市政府办公室、应急办、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委、林业局、商务局、卫生局、广电局、卫计委、安全监管局、旅游局、市军分区、武警支队、市城管局、市电力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二、市指挥部办公室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气象局局长兼任。必要时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市、县政府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和办事机构,在上级指挥部和本级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应对工作。

三、工作职责

1、指挥部职责

负责统一领导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决定气象灾害防御和救灾重大事项;协调相关地区、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决定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

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落实指挥部的决定;向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建议;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完成指挥部日常工作。

3、成员单位职责

(1)市政府办公室、应急办:负责牵头组织、指挥气象灾害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2)市发改委:负责建立健全重要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配体系,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供应;协调安排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

(3)市经信委:负责协调供电公司因气象灾害引发的电力设施和电网运行故障的快速修复,保障电力安全有序运行;负责协调各通信公司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保证气象灾害期间信息畅通。

(4)市教体局:负责部署全市教育系统抗灾救灾工作,指导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抗灾救灾;组织开展校舍安全检查,根据灾情调整教学时间,确保师生安全。

(5)市公安局:主要负责监控各地治安状况,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组织疏导交通,适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依法打击各类趁灾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指挥调度应急救援力量,协助开展抢险救灾,救护受灾遇险群众。

(6)市民政局:主要负责掌握、发布气象灾害灾情信息,组织开展灾情核查、评估工作;组织灾害救助,申请、分配、管理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协助灾区政府转移安置灾民,做好灾民临时生活安排;组织协调因灾倒塌农房的恢复重建;指导和接受救灾捐赠。

(7)市财政局:主要负责抗灾救灾资金的筹措、拨付和监督检查。

(8)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由气象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及时掌握各地发生的地质灾害情况;核实、上报险情或灾情,提出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的意见;组织险情或灾情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抢险救灾应急防范对策、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9)市环保局:主要负责对灾区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并提出处置方案;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灾害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环境污染的消除。

(10)市住建委:主要负责组织检查市政公用行业生产经营企业采取防灾减灾措施,组织抢修队伍及时排除故障,防止供水供气事故发生;督促企业帮助和指导居民落实安全用水用气措施;组织检查建筑施工场所,责成施工单位在灾害期间停止室外施工,妥善安置建筑民工和处理工地塔吊险情;会同有关部门对危房、临时建筑物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疏散人员,防止倒塌伤人。

(11)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道路交通运输情况的监测,按照交通应急预案采取措施,保证道路交通畅通;负责所辖水域的交通管制和搜救工作;协调抗灾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组织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

(12)市水务局:主要负责洪水的监测、预报和旱情的监测工作;组织水旱灾情核查和综合上报,掌握发布汛情旱情和防汛抗旱工作动态,商有关部门发布水旱灾情;组织实施江河湖库和水利工程防汛抗旱调度;加强全市水利防洪工程的管理,督促及时修复水毁水利工程。

(13)市农委:主要负责农作物和养殖业等因气象灾害引发的农业灾害监测,指导各地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掌握和核报农业受灾情况,分析气象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提出措施建议;制定灾后补救措施,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自救。

(14)市林业局:主要负责统计上报有关林业受灾信息,协助指导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做好防灾减灾工作。负责指挥应对气象灾害引发的森林火灾。

(15)市商务局:主要负责组织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组织粮、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及时报告监测情况;会同物价部门加强市场监管,平抑物价,维护市场稳定。

(16)市卫计委:主要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组建救灾防病应急队伍,根据需要开展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对灾区卫生应急工作进行指导和援助。

(17)市广电局:主要负责指导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播发气象信息,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18)市旅游局: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对因气象灾害滞留在景区的游客和工作人员的救援工作,及时向本行业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19)市安监局:主要负责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行业安全生产预防性检查,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组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对气象灾害的各项准备和实施工作。

(20)市军分区:主要负责指挥、协调驻宣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21)武警支队:主要负责组织武警部队的抢险救灾行动,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秩序,保卫重要设施。

(22)市通信管理局:主要负责协调和指导相关电信运营企业及时播发预警信息,组织灾区通信设施的抢修,保障通信畅通。

(23)市气象局:主要负责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警预报的制作和发布,及时发布气象服务信息;为市政府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24)市城管局:负责辖区内因台风、大风、暴雪等气象灾害引发的各类商业广告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404865,其他公益广告设施的安全管理由设置单位负责)。

(25)市电力公司:主要负责电网系统和电力设施运行监测,做好电力设施抢修,保障城乡居民及生产安全有序用电,及时报告受灾影响和恢复情况。

(26)市新闻办:负责协调各新闻媒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