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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4967/201812-00728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官方解读】《<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商品住房精装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11-06
索引号: 003244967/201812-00728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官方解读】《<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商品住房精装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11-06
【官方解读】《<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商品住房精装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11-06 00:00 来源:市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商品住房精装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贯彻落实《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宣政办〔20184号)文件精神,加强市区精装修商品住房监管。在学习借鉴苏浙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出台《细则》,从精装修商品住房入市、精装修费用审定装修工程质量管理等方面加强监管,遏制开发企业通过精装修变相加价、杜绝精装修住房质价不符等矛盾的发生。

二、主要内容

1、规范精装修商品住房入市

《细则》要求新出让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住房精装修比例必须在建筑设计方案中予以明确,并报市住建委、市国土局、市物价局备案;精装修商品住房预(现)售许可(备案)条件,较一般商品住房增加建设精装修实体样板房、完成精装修价格审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备案条款明确精装修的内容、标准和装修价格等内容,防止争议产生,保障购房者利益。

2、实施精装修费用审定

《细则》要求通过引入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建立市区商品住房精装修造价审核机构库,采取随机抽取方式、遵循回避原则选择评审机构开展精装修费用评审,最终将精装修造价清单和造价审核结果报市住建委会同市国土局、市物价局共同审定,从而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借助精装修来变相涨价,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

3、加强对装修工程的质量监管

针对老百姓普遍担忧的精装修质量问题,《细则》从设计、施工等各方面对商品住房精装修质量进行监管,要求在施工图设计中明确精装修设计内容,住宅工程精装修应由主体结构施工单位总承包,开发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包括精装修工程在内的全部工程质量负责;同时《细则》明确提出,坚持精装修房样板引路,样板房作为精装修住宅装修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交付使用的参照标准和依据,其施工工序、材料、构配件及质量标准应与实际施工一致。规定样板房在所有精装房竣工验收备案后6个月方可交付,且在交付前不得拆改

此外,对于老百姓关注的环保问题,《细则》要求精装修商品房交付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每户(套)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并按户(套)出具检测报告,确保老百姓买到放心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