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向社会公众进行问卷调查,公众反映的关于宣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重点问题主要意见和建议如下:
1.及时组建业主委员会自治组织,提升业委会成员构成质量,区(县)街道办事处要及时督促指导组建小区业主委员会,依法自治、疏导解决各类矛盾。
2.明确机构对物业服务企业、小区业委会工作质量进行评审、评价,建立评审评价机制,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的监督。
3.制定物业服务等级和物业服务收费相对应的标准。
4.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行为最重要的是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5.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部分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经营的,应当经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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