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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4756/201908-00008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印发宣州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6-27
关于印发宣州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7 00:00 来源: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区政办秘〔2019〕23号

  

  

关于印发宣州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宣州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6月25日

 

 

  

宣州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和《宣城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19〕18号)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教要求,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工作原则

  (一)严格按照户籍“划片、免试、就近、足龄”入学原则。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控制班额(小学45人、初中50人)原则。

  (三)严格执行户口簿和居住地房产证相统一优先安排入学原则。

  (四)坚持“公开透明、严格监督、违规必究”原则。

  二、入学对象

  宣州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学区划分

  (一)各乡镇中心小学负责安排本辖区内适龄儿童到本部或村完小(含教学点)入学,中心初中(含分校)负责安排本辖区内小学毕业生入学。

  (二)市区公办学校负责安排本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见附件1)。

  (三)民办学校供适龄儿童、少年按入学办法选择入学。

  四、入学办法

(一)市区公办小学和初中新生入学登记报名办法:优先安排户口簿与房产证相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户口簿的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的持有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其次安排只有户口簿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户主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再次安排只有住房房产证(房产证的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车库、过道房、租房居住不在其列)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学位如仍有空余、家长有需求,可依据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出生先后顺序适当接收秋季入学时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但必须是截至当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小学入学新生的监护人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以及由预防接种门诊开具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学区小学登记;初中入学新生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小学学业完成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学区初中登记。工作人员核对原件,留下复印件,学校初审并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区教体局审核,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组织报名、注册。新生报名可登录“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网址ahrx.ahjygl.gov.cn)进行网上登记报名,具体方案由所在片区学校发布。

  (二)继续实施市十二中“一校两区”集团化办学,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招生、统一调配师资。南校区负责承担鳌峰街道城南、张锦、绿锦社区户籍以及美都新城、银桥湾、希达小区、翡翠城小区、宛陵湖新城、民生小区等具有市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依法就近享受免费义务教育。西校区负责招收西林街道、飞彩街道户籍以及进城务工子女就近入学的学生,统一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具体方案由市十二中拟定,报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执行。

  (三)市八中小学部负责接收济川街道东河社区、东桥社区和周边居住地适龄儿童入学,初中部负责接收济川街道、双桥街道户籍少年入学。

  (四)市六中、市八中、市十二中西校区、水东中心初中、文昌中心初中2019年秋季各招收两个七年级智慧教育班,继续开展“电子书包”进校园工作。

  (五)奋飞初中负责接收中锐第一城、碧桂园、美都玉府和华夏湖畔小区且户籍已迁入该辖区的当年小学毕业生依法就近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具体方案由奋飞初中拟定,报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执行。

  (六)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入学,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凡持有我区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居住证明、就业证明以及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就近到统筹安排的学校申请就读。学校因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就读,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

  (七)宣州区(含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含)以上,其他项目5000万元(含)以上且已开工建设的招商引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子女入学,且为非宣州区户籍,由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市政府2011年第51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统筹安排就近入学,具体流程由区招商合作服务中心和区教体局商定。

  (八)现役军人需提交部队政治机关证明、军人相关证件、户口簿、入学对象出生证等材料。国家工作人员调动和引进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提交调令、介绍信、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区教体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安排其子女就近入读公办学校。

  (九)合工大宣城校区教师子女入学按2014年市政府第66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办理。

  (十)根据办学条件、办学规模、规范办学等情况下达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其中自主招生计划控制在10%以内。民办学校在招生计划和班额限制内自主设置班级数和班级人数(见附件2)。市区民办初中依据本工作意见,制定本校招生方案,报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参加市区民办初中电脑派位。

(十一)市区民办初中招生采取网上报名或到首选学校报名方式,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220.179.228.251:90/),录入相关信息。每生可选报两所初中并注明首选和备选。规定时间内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民办教育协会组织电脑派位分配新生学位,邀请部分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到场监督,公证处现场公证。

  (十二)参加电脑派位学生家长须诚信填报志愿。凡电脑派位已被录取的学生,除回户籍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外,其他学校不再安排入学。电脑派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在7月31日前自主招生,报名缴费学生信息每日报送区教体局备案。

  (十三)市区民办初中自主招生和电脑派位招生结果在学校网站和校园公告栏公示无异议后,上传省教育厅学籍管理系统申请学籍,严格实行“一生一籍、籍随人走”,杜绝人籍分离。凡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由区教体局责令改正,并依法依纪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责任,并酌情削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

  (十四)市十二中、奋飞学校除接收所划学区免费义务教育学生之外的招生参照市区民办初中招生办法执行。

  (十五)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乡镇街道学校、各区直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体局备案。贯彻落实《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宣政办〔2018〕23号)精神,切实履行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各学校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和学校要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将招生文件、学区划分、新生名单等相关内容在学校宣传栏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实行阳光招生,支持社会力量监督,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公信力。

  (二)明确职责。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心初中负责按时组织辖区内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入学。市区各公办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学区划分范围,按时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区民办教育协会要发挥牵头、组织、协调作用。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政策负责本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严明纪律。各学校要自觉服从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有关要求,落实“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尤其是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各级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招生纪律,带头执行招生入学政策。招生工作人员要严以律己、率先垂范,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自觉接受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重点查处“以钱择校、以分择生、以权入学”、招生过程中吃请、拿回扣等行为,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

  六、附则

  (一)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具体工作时间由区教体局安排,6月中下旬出台招生入学工作意见;市区民办初中7月1日前上报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市八中和十二中西校区智慧教育班7月5日至7日报名,7月12日前完成审批;市区公办小学7月6日-7月9日进行新生入学信息登记工作;市六中、市十二中(含西校区)7月14日前完成辖区内小学毕业生招生工作;市区民办学校7月2日-7月18日完成网上报名、自主招生工作,20日后进行电脑派位、发放《入学通知书》;市区其他公办学校7月26日前完成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发放《入学通知书》工作。

  (二)本工作意见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宣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市区学校学区

划分范围

 

1.市实验小学:鳌峰、西林、澄江、济川街道户籍环绕学校周边的部分小区,含开元小区、状元府、沁园小区、民族商城、广播大院、花鸟市场、中心菜市场、大唐财富广场等。鳌峰街道宝城社区和阳德社区,木直街、豆腐巷沿线以北区域户籍的适龄儿童;市实小梅溪校区:昭亭南路以东,含梅溪新村、美都新城、香溢梅溪、梅园新村、星隆国际、世纪华联、绿锦小康村,及环绕学校周边的绿锦社区部分区域等。

2.市二小:鳌峰街道除香溢梅溪小区、星隆国际区域外的城南社区户籍;市二小贝林校区:济川街道户籍,佟公路以南,玉山社区,贝林、舟基、向阳新村、碧桂园、华夏湖畔、美都玉府等。

  3.市三小:西林街道户籍,含天羽山庄、天羽宿舍、溪苑小区、敬亭苑、公安宿舍、三建公司宿舍、闲云楼、观塘小区、杨村煤矿宿舍、香江金郡、方家冲、大润发、天都花园、万宇新城、东方润园、锦润时代上城、丹桂园等。

  4.市四小:鳌峰街道锦城、宝城、阳德社区户籍,木直街至豆腐巷以南、梅溪路以北、陵西路以东区域的小区;市四小民生校区:希达小区、银桥湾、翡翠城、宛陵湖新城、清溪佳园、力达紫御府等;市四小桂花园校区:张锦社区、桂花园小区、恒大御景以及绿锦社区户籍环绕校区的部分区域等。

  5.市五小:济川街道户籍,交通路沿线以南,南市路至宛溪河以东,佟公路以北,铁路线以西,含国鑫小区、城东新村、康桥风景、稻香新村、圣联锦城等。

  6.市六小:澄江街道户籍,昭亭中路以东,含翰林苑、盛世御景、盛世华庭、盛世百合、大唐御苑、大唐凤凰城、敬亭春晓等。

  7.市七小:敬亭山街道户籍,昭亭路以西,含盛宇湖畔、江润丽景苑、江南书苑、亚龙湾、通和紫金城悦府学府一号、敬亭山君、安居苑、书香苑、敬亭新苑、优诗美地等。

  8.市八小:飞彩街道莲花塘、石板桥和莲西社区户籍,宛陵西路和创业路以北,开达、莲花塘、御林河畔、西城锦湖、金瑞中心城、富山诗苑等小区。市八小茂盛锦苑校区:飞彩街道团山社区、睦马村和福山村户籍,日新路以北、柏枧山路以西,金达、新港国际城、望城岗小区等。

  9.市九小:济川街道户籍,柏庄、中锐第一城等。

  10.市十小:双桥街道户籍。

  11.市十一小:鳌峰、西林、澄江街道户籍环绕学校的部分小区,含陶然新村、塑料厂、饮服公司宿舍、阳光小区、思佳花园小区、盛宇名家、宣城银城、宛陵嘉园、锦绣华府、领尚花城、凤凰山、山城名居等。

  12.金坝中心小学:金坝街道户籍。

  13.向阳中心小学:向阳街道户籍。

  14.夏渡小学:向阳街道夏渡社区及周边行政村户籍。

  15.市八中:小学部:济川街道户籍,宛溪河以东,东方燕园、前城上东郡、明镜湖小区、利华世纪新城、绿宝嘉园、阳德郡苑、南湖新村、车站新村、铜钼矿宿舍等;初中部:济川、双桥街道户籍。

  16.市三中初中部:澄江、敬亭山街道户籍。

  17.市十二中:西校区:西林、飞彩街道户籍;南校区:鳌峰街道城南、绿锦、张锦社区户籍,美都新城、银桥湾、希达小区、民生小区、翡翠城小区、宛陵湖新城等具有市区街道户籍。

  18.市六中:鳌峰街道锦城、阳德、宝城社区户籍。

  19.金坝初中:金坝街道户籍。

  20.向阳初中:向阳街道户籍。

  21.夏渡初中:向阳街道夏渡社区户籍。

  22.奋飞初中:中锐第一城、碧桂园、美都玉府和华夏湖畔已迁入该辖区户籍。

  2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学校:市七小、敬亭山小学、其林小学、市八小、市八小茂盛锦苑校区、市四小桂花园校区、市十小、金坝中心小学、向阳中心小学、向阳夏渡小学、市三中初中部、市八中(小学部、初中部)、金坝初中、向阳初中、夏渡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