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成教〔2018〕35号
关于对华星学校李维奇、陆昌全等教师组织学生有偿补课的处理决定
各民办学校:
2018年7月5日,宣州区教体局接到宣城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交办单(编号:2018-6),同时也接到群众来电来信,举报“宣城市华星学校教师组织学生在外集体补课”,我局立即组织人员于7月6日对举报中集体补课的两个地点鸿运宾馆和皇宫大酒店进行暗访,在准确掌握补课地点后,7月7日上午于鸿运宾馆二楼现场查处到华星学校八年级部分班主任和教师组织百余名学生在两间会议室内补课,组织或参与在外集体补课的教师有李维奇、陆昌全、郭宣宁、郑凤、张良、包丽霞等。
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4〕1号)第四条第九款规定和《宣州区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宣区教〔2018〕4),经区教体局研究,对李维奇、陆昌全、郭宣宁、郑凤、张良、包丽霞等六位教师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责成华星学校对以上六位教师予以记过处分,并依据学校教师管理和奖惩制度予以处罚;
2、责成华星学校督促以上教师退还所收学生全部费用。
请华星学校接到文件通知后将处理落实情况于一周内报区教体局备案。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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