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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4756/201811-00085 组配分类: 处罚结果
发布机构: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市教体局2018年第四季度处罚结果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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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市教体局2018年第四季度处罚结果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11-14
市教体局2018年第四季度处罚结果
发布时间:2018-11-14 00:00 来源: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8年宣城市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查处通报(二)

王皓,宣城市第十三中学教师。2018年8月7日,省师德师风投诉平台接到举报:王皓在宣城市宣州区“学志教育”培训机构兼任化学教师。经查属实,宣州区教体局责成学校处理。宣城市第十三中学给予王皓全校通报批评、责令检讨,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本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基本工资降级,如有再犯将解除合同处理。

吴丹,郎溪县金桥学校教师。自2018年7月1日起,吴丹组织本班学生在位于郎溪县老庄小区的家中补课,并安排住宿。参加补课学生26人,预定补课22天,每生收费1600元,已收取费用16000元(其中16名学生还未交费)。被查后,郎溪县教体局责令吴丹立即停止补课行为,退还学生所交费用,通报批评,交由所在学校诫勉谈话处理。

严钧,郎溪县益华学校教师。2018年暑期开始,严钧组织学生在家中补课,参加补课学生29名,每天上午补课(被查时尚未收费)。被查后,郎溪县教体局责令严钧立即停止补课行为,通报批评,交由所在学校诫勉谈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