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依法查明宣城市妇女儿童医院使用1名内科专业执业医师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
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决定予以该单位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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