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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5425/201909-00001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市卫健委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其他 / 其它
名称: 关于市政协2019年第171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宣卫健办〔2019〕32号
发布日期: 2019-09-05
索引号: 003245425/201909-00001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市卫健委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其他 / 其它
名称: 关于市政协2019年第171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宣卫健办〔2019〕32号
发布日期: 2019-09-05
关于市政协2019年第17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9-05 00:00 来源:市卫健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尊敬的蒋昌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我市推动“全面两孩”政策落实的建议》提案(市政协提案第171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委员们的提案意见及提案答复工作,委党组书记、主任陈滨涛专门主持召开提案办理会议,对提案办理、答复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认真学习了您提出的建议,委相关科室与会办部门针对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商讨。现答复如下:

      自2016年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决定》和省委《意见》精神,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总量与结构、人口与资源环境、坚持基本国策与维护群众利益的关系,积极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大力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不断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由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优化结构并举转变,由管理为主向更加注重服务家庭转变,由主要依靠政府力量向政府、社会和公民多元共治转变,为加快建设皖苏浙省际交汇区域中心城市、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更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市卫健委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依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依法做好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后的政策衔接,一是认真研究制定与全面两孩政策相配套的经济、社会和家庭发展政策,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是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优化办事流程,全面推进网上办事,有条件的地方可全程代理、送证上门。积极探索推进生育服务证与孕产期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等有机整合,实现多证合一、一证多用,严禁将计划生育与户口登记、入学挂钩。三是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警。健全市、县、乡三级出生人口监测网络,推进生育登记、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等信息共享。

      (二)强化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一是完善优化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将妇女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内容纳入《宣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和《宣城市“十三五”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强化包括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妇女儿童专科医院、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内的妇女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功能建设。二是提升产儿科服务水平。全市先后完成宣城市人民医院、宣城市中心医院等6所公立综合医院新增儿科、产科床位建设项目,新增儿科床位150张、产科床位64张。成立市、县产儿科质控中心。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妇女儿童医院、儿科门诊部、儿科诊所等,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满足妇女儿童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健康服务需求。三是强化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目前,我市已分别建立2个市级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7个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6个县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同时加强剖宫产手术管理。持续监测各医疗助产机构剖宫产手术情况。四是加强生育全程优质服务。稳步推进《母子健康手册》应用,为妇女儿童提供系统、规范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打造“一条龙”服务链。2018年,全市婚前医学检查24534人,婚检率97.11%,完成进度106.3%,疾病检出率9.75%;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22370人提供免费孕前优生检查服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01.3%。鼓励有条件的综合医院积极申报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项目许可,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和干预率。继续实施市政府民生实事,免费为全市范围内助产机构出生的新生儿进行48项遗传代谢病筛查,扎实开展出生缺陷干预救助项目,全年完成20897例标本的48项遗传代谢病串联质谱检测,筛查率99.3%,筛查出遗传代谢病30例,并为5名遗传代谢病阳性贫困患儿申请救助。七是全面加强免疫规划工作。我市严格按照《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要求,以规范疫苗和冷链管理,提升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内涵建设,规范开展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保持免疫规划高接种率等工作为重点扎实开展免疫规划工作。2018年,全市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426332剂次,累计接种率108.20%,22剂次疫苗接种率达标的接种单位比例100%,建卡19207人,累计建卡率107.24%,无重卡和临时接种儿童。同时,扎实开展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工作,市卫计委、市教体局分别于6月、9月联合印发通知,要求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县、乡级业务培训、工作沟通、业务督导等,确保查验、补种率100%。各县市区卫计委、教体局积极行动、相互配合,严格按照工作职责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形成良好的查验、补种工作流程,让每一个儿童都能享受全程免疫规划服务。

      (三)大力推进母婴设施场所建设。

      在国家和省统一部署下,2017年9月,市卫计委联合市发改委、交通局、住建委、旅发委、妇联、工会等相关部门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推进母婴设施的实施意见》,统一推进母婴设施场所建设,要求所有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逐步建成标准化的母婴设施。2018年4月,我市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场所建设,细化建设标准和有关要求。截至2018年12月,全市应配置母婴设施场所65处,已配置59处,配置率90%,建成面积近800平方米。在已建成的母婴设施场所中,医院、旅游景区和用人单位成为建设的主力军,总共建设了57处;已建成的场所中,洗手台、婴儿尿布台、婴儿床、空调等基本设备全部配齐。

      同时,为提高母婴设施利用率,方便群众查找定位,契合“山水诗乡,多彩宣城”旅游城市形象,又在“宣城市生育服务”APP上添加了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地图导航功能,利用GIS地图,将设施落图定位,提供设施导航服务。服务对象进入APP后 ,可快速根据本人定位信息,查找离本人最近的母婴设施服务点。点击所需服务点标识箭头,系统会展示该服务点详细信息,包括名称、位置、联系电话、开放时间等,以及服务点的三张导航图片(包括轮廓图、全景图、内饰图),可以帮助大家快速准确地识别位置。点击前往目的地,即可提供导航服务(包括自驾车、公交、步行),可以最快速度准确到达相应服务点,享受便捷的母婴设施服务。

      (四)探索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

      宣城市0-3岁总人口约为7.1万人,经初步统计,能够提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机构数量为243家,其中公办、公建民营幼儿园78家,照护人数约为1600人,民办幼儿园121家,照护人数约为3400人,民办早教中心、看护点44家,照护人数约为2100人,合计占0-3岁总人口比约为10%。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不断发展,居民家庭收入不断增加,托育意识的不断提高,家长对孩子早期教育日益重视。我市越来越多的民办幼儿园、早教机构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精心添置幼儿活动、教育器材,聘请专业化教师增加师资力量,提供午餐、午点、午睡等服务,部分早教中心还提供日间看护、亲子探索课、周末照顾等内容,家长满意度逐年提高,运营情况不断改善。接下来,市级将根据国家关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托育机构工作、规范设置标准,以及省里即将出台的工作方案,出台我们市级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好此项工作。

      下一步,市卫健委将结合自身工作职责,继续在宣传教育、政策衔接、配套措施落实方面狠下功夫,确保“全面两孩”政策的全面落实。

      二、市总工会开展的相关工作

      (一)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近年来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结合工会“四送”(春送岗位、夏送清凉、秋送助学、冬送温暖)活动,开展了进社区、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等宣传活动近300多场次。以“女职工维权月”活动为契机,通过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提高广大女职工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深化女职工“关爱行动”。在女职工集中的企事业、社区开展“阳光家园”建设。目前,全市共建27家省级“阳光家园”、1家示范性“阳光家园—托管班”。以“春风要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为契机,同步推进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将女职工“四期”保护及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育期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写入企业集体合同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中,真正解决女职工特殊时期的权益保护问题。

      (三)开展专题调查研究。2017年8月,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及访谈企事业单位工会干部、管理者等形式,组织开展生育政策调整后如何帮助青年职工解决生育后顾之忧专题调研。通过调查进一步了解我市青年职工在生育政策调整后的生育意愿诉求、生育状况、后顾之忧,特别是对公共政策、公共服务等的需求,了解当前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现状及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切实把维权服务落实到基层、送到广大女职工身边。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加大法规政策宣传贯彻力度。二是健全女职工服务保障机制。持续推进“阳光家园”建设;为女性特殊生理阶段提供温馨服务。开展女职工示范学校建设;关心关爱困难女职工群体,开展对单亲困难女职工、女农民工的帮扶救助送温暖等女职工“关爱行动”系列活动。三是发挥相关部门协调联动作用。加强与人社、卫健、安监等部门的协作,密切关注“全面二孩”政策下女职工权益受侵害等问题,以中小非公企业为重点,依法维护女职工的生育权、劳动权和休息休假权。切实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从源头上维护广大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市妇联开展的相关工作

      近年来,市妇联作为妇女姐妹们的娘家,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大力加强“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妇女权益保护工作。

      一是加强法律和政策宣传,营造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利用“三八”维权月、“11.25”反家暴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时机,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宣传咨询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形成帮扶妇女就业的长效机制。2018 年,全市上下联动举办“春风送岗位”招聘会 37 场,1426家企业提供岗位 11038 个,推荐 8320 名妇女就业。三是发挥妇联组织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托育服务。全国两会期间,妇联界别《关于推进3岁以下托幼服务帮助妇女平衡工作家庭的提案》提出,随着社会发展和人口政策变化,针对3岁以下儿童的托幼服务供给还不能满足实际需求。近年来,市妇联积极利用城乡社区(村)“妇女之家”和“儿童之家”活动阵地,打造“四点半课堂”,积极探索社区幼儿托育服务机构的建设。动员社区志愿者和工作人员免费为双职工家庭提供托管服务,积极探索社区幼儿托育服务机构的建设。

      下一步,市妇联将配合人社局、工会、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倡导,加大监督力度,减少女职工隐性就业歧视现象,让女职工在生育二胎后实现就业,切实维护女职工的生育权和就业权,鼓励和支持女性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与监督。

      办复类别:B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系人:孙开婴      联系电话:3022753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