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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5425/201907-0000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卫健委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其他 / 通知
名称: 宣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文号: 宣医改组〔2019〕3号
发布日期: 2019-07-15
索引号: 003245425/201907-0000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卫健委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其他 / 通知
名称: 宣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文号: 宣医改组〔2019〕3号
发布日期: 2019-07-15
宣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5 00:00 来源:市卫健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经市医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将《2019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宣城市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4日

2019年宣城市综合医改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全市综合医改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聚焦缓解基层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勇于创新,攻坚克难,全面推进医改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进健康宣城建设。

一、工作任务(共二十项)

(一)做实六项指令任务(省深化医改领导小组下达我市的指令性工作任务)

1.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在宁国市、泾县、广德县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鼓励其他县区积极探索,按照“两包三单六贯通”的改革路径,落实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打包预付,建立政府办医、医共体内部管理和外部治理三个清单,实现乡镇居民看病就医六个关键环节上下贯通。〔宁国市、泾县、广德县人民政府(以上单位为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

2.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在宁国市人民医院、宣城市中心医院、泾县中医医院、广德县人民医院实施全省县级医院医疗服务综合能力提升工程。出台我市加强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重点加强县外转诊率较高疾病相关临床重点专科和儿科等紧缺专科建设。〔宁国市、宣州区、泾县、广德县人民政府(以上单位为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3.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根据全省统一部署,7月1日,全面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整合,加快推进医保信息系统调整升级改造,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市医保局(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卡制”试点。通过“两卡制”试点,进一步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居民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探索合理确定绩效分值,开展绩效考核和利益分配,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5.加快推广智医助理。在郎溪县、旌德县、广德县推广智医助理项目,完善医疗卫生大数据中心建设,推动居民(电子)健康卡应用。〔郎溪县、旌德县、广德县人民政府(以上单位为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医保局〕

6.持续推进健康脱贫攻坚行动。严格执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51”“180”医疗保障政策,推进大病集中救治和慢性病规范管理,重点解决医疗有保障中的突出问题,助力脱贫攻坚。〔宣州区、郎溪县、泾县、绩溪县、旌德县人民政府(以上单位为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局〕

(二)做好五项创新工作(省深化医改领导小组要求和鼓励我市积极改革创新、力求取得突破的工作任务)

7.开展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在宣州区实施“分区包段”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探索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医保按人头总额预付,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有效提升城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探索实施公立医院高年资护士下社区,转变服务模式,拓展护士职业空间。〔宣州区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8.实施县域医疗卫生振兴工作。出台宣城市县域医疗卫生振兴工作实施意见,围绕“县强、乡活、村稳”的改革目标,实施乡镇卫生院分类管理,探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池”制度,落实卫生健康委自主招聘和乡镇卫生院自主管理权;开展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完善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对村卫生室(指民生工程村卫生室)实行“院办院管”,对村医实行“县招乡管村用”;加强对现有村医的培训管理,落实村医养老保障政策。〔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泾县中医医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国家级试点工作,宣城市人民医院和宁国市人民医院省级试点工作。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均同步开展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医院治理体系。〔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医保局〕 

10.建立公立医院综合绩效考核宣城模式。在“双百”考评和按疾病诊断分组(DRG)绩效考核的基础上,探索制定二级公立医院综合绩效考核方案,建立我市公立医院综合绩效考核模式。巩固公立医院临床路径管理成效。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临床路径管理病例数占比达70%。巩固综合监管制度成效,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常态化规范化。〔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公安局〕

11.实施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分配制度改革。推进疾控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血站、院前急救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公益一类保障、分配二类管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盘活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推进疾控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建立疾控机构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促进医防融合。〔市人社局(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三)做细九项重点工作(省深化医改领导小组明确的今年重点工作任务)

12.加强卫生健康行业党的建设。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建立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确保有机构、人员承担相关职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要求,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市属公立医院、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应当实行党组织书记、院长分设。〔市委组织部(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

13.落实公立医院财政投入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公立医院全面管理,三级公立医院全面实行总会计师制度。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市属公立医院发展,并列入当年财政预算。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市属公立医院以奖代补。县市区政府落实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离退休人员经费、政策性亏损补贴等经费投入政策。研究完善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和财政保障供给政策。〔市财政局(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针对不同层级公立医院引进人才需求,有针对性完善使用“周转池”条件,提高编制“周转池”应用效益。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开展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试点。〔市委编办(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财政局〕

15.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创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示范点,进一步提高签约履约服务质量,提高签约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一步落实医保与价格支持政策。〔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

16.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同步推进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实行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按病种付费病种数达到100种以上;进一步扩大中医优势病种支付方式改革试点范围;落实县域医共体医保按人头总额预付。落实医疗价格补偿政策,开展公立医院取消以药(耗材)补医补偿总结评估,根据评估情况,按照“腾笼换鸟”原则,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推进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与价格相适应。〔市医保局(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

17.进一步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疗机构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比例分别达到20%、30%、70%以上,短缺药品信息网络直报实现全覆盖。加强抗菌药物和用量大、价格高辅助性药物的临床用药管理。继续开展住院病历和门诊处方第三方点评,对不合理用药临床医师给予处罚。〔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单位),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

18.开展药品耗材带量采购。实施新一轮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新成立全市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联合体,涵盖所有公立医疗机构。推进“17+13+X”种抗癌药惠民落地,开展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建立完善药品耗材谈判议价机制。〔市医保局(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19.优化社会办医跨部门审批工作。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准入跨部门审批流程和事项清单,推动社会办医发展,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

20.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市级启动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市创建工作,郎溪县、广德县、宁国市、绩溪县、旌德县启动全国县级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和适宜技术优势,提升县域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和品质。〔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二、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三医联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在市医改领导小组领导下统筹推进综合医改工作,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强化纪律保障。建立综合医改“四督两追一落地”制度,严肃查处对落实综合医改重大政策部署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严肃查处医保骗保套保、药品(耗材)招标采购、医疗重大项目资金分配与使用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三)加强医改宣传。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建立多媒体联动制度,解读医改政策,宣传改革成效。加强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引导群众树立科学就医、科学用药观念,营造浓厚的改革氛围和良好的改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