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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5425/201911-00016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卫健委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其他 / 其它
名称: 【政策解读】《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医保局关于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的指导意见》的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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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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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政策解读】《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医保局关于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的指导意见》的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10-23
【政策解读】《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医保局关于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的指导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10-23 00:00 来源:市卫健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9年10月11日,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医保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背景

      建设和发展医联体,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合理配置资源,使群众享受优质、便利医疗服务的重要举措。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我省建立了形式多样、层次分明、内涵丰富的医疗联合体,探索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新机制。2018年,铜陵市率先探索了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2019年5月6日,省长李国英主持召开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确定了2019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明确在铜陵市全面推广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经验,同时把试点扩大到蚌埠市、芜湖市、马鞍山市,鼓励其他城市开展试点工作,并要求总结推广好我省行之有效的首创试点经验,形成可操作的具体行动方案。

      根据省政府深化医改工作安排,今年以来,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财政厅、医保局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意见》,并广泛征求、充分吸收有关部门、市级卫生健康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等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于10月11日由省卫生健康委等三部门联合印发。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明确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为重点,不断完善医联体组织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真正使医联体成为服务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管理共同体,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

      第二部分,改革范围。在铜陵市全面推广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经验,芜湖市、马鞍山市、蚌埠市纳入扩大试点改革范围,鼓励其他城市至少有1所三级综合医院开展试点。国家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城市参照本意见执行。

      第三部分,基本原则。明确政府主导、统筹规划,三医联动、创新机制,资源整合、三方共建,上下联动、分级诊疗四项基本原则。

      第四部分,主要任务。共4方面11项重点任务,主要包括:组建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立并逐步完善医联体组织管理,整合医技、后勤、药品、信息化资源,统筹绩效考核,规范疾病分级收治,提升服务能力,促进资源下沉,建立三位一体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建立三方联动慢病管理工作机制,实行医保基金预算包干机制,合理确定支付政策。

      第五部分,组织保障。包括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强化政策保障机制、完善人员保障和激励机制、强化总结宣传四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