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负责人:刘潇丽
办公电话:2718373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办公地址:宣城市鳌峰中路6号
提高环保意识贯彻执行国家及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同有关部门制定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有关的规划和计划;将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向各级领导干部及广大民众进行大力宣传和普及教育,以期提高公众环境意识,推动环境保护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加强宣传教育负责承担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任务;协同有关部门在大、中、小学及成人教育和干部培训中开展环境教育;通过各方面媒介、各种媒体面向全社会进行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参与规划建设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和承担全市环境保护宣教队伍及网络的建设参与规划并承担全市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承担全市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各类岗位培训及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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