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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46753455/201909-0022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 其它
名称: 南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9-29
索引号: 746753455/201909-0022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 其它
名称: 南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9-29
南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9-09-29 00:00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9年2月-5月,南漪湖国控断面水质连续4个月不达标,主要污染因子为总磷,1月-7月水质评价类别为Ⅳ类,未能达到省定年度水质目标要求,南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形势不容乐观。为促进南漪湖水环境质量改善,尽快实现南漪湖断面水环境质量连续、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标准考核要求,逐步改善流域生态环境,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目前南漪湖水质总磷不能稳定达标的突出环境问题,拟在南漪湖流域范围内通过全面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削减农业面源污染和推进生活污染治理。各项治理工程全面启动,畜禽和水产养殖业得到有效管控,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得到有效强化,入湖污染负荷有效削减。2019年12月底前,力争南漪湖东、西湖心两个国控监测点位的水环境质量连续、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标准考核要求,解除区域限批;到2020年底,南漪湖流域主要出入湖河流及其重要支流的水环境质量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要求。

二、实施时限

本方案的实施时限为2019年6月-2020年12月。

三、主要问题

(一)外源污染负荷高

南漪湖及主要入湖河流总体以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放形成的点源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为主。上游无量溪河和新、老郎川河受沿线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排放影响,水质中总磷、总氮等特征污染指标常年处于较高水平;双桥河、沙河及湖区周边水体受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城东片区等生活污水影响,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经常超标,直接影响南漪湖水质。初步测算,南漪湖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主要污染因子的年输入量分别达到22511吨、23491吨、5396吨和615吨。

(二)湖泊底泥淤积严重

南漪湖湖心处湖床高程6-7m,正常水位8.5-9.0m。但由于南漪湖湖区多年未开展底泥清淤,导致湖区内底泥淤积严重。在枯水位条件下,南漪湖局部水深已不足 1.0m。根据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委托第三方的勘测数据,2019年1-5月,南漪湖东、西湖心两个国控断面监测点位的平均水深不足1.5m。在风浪作用下,湖区底泥极易发生悬浮,对湖区水环境质量产生重要影响;另一方面,受人类活动和流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影响,流域范围内氮、磷等污染物大幅增加,地表径流携带污染物进入湖体,经长期积累,湖泊底泥受到污染。

(三)湖区生态功能脆弱

多年来,随着农业产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快速发展,污染物产排量急速增加,超出南漪湖流域水体自然降解能力范围,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相关分析结果表明,南漪湖水体目前已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主要集中在50-60之间,年度间变化不明显。同时由于湖区内部淤浅,水生动植物生境遭到破坏,生物多样性下降,生态系统退化,水体自净能力急剧下降,流域生态功能十分脆弱。水草和鲢鳙螺蚬等具有很强净化水质功能的水生物种资源枯竭。上世纪80年代,南漪湖的水草覆盖率达50%以上,主要品种为净化水质能力很强的轮叶黑藻、苦草、马来眼子菜、微齿眼子菜、荇菜等,现在仅有一些野菱角菜,原有大量的螺蛳、河蚬等底栖动物基本绝迹,素有“水中清道夫”之称的鲢鳙鱼仅靠渔业部门增殖放流少量维持。

(四)流域水力联系较弱

南漪湖流域源头多为广德、郎溪、宣州山区过境水,呈现出有雨有水、无雨无水的显著特点。为发挥南漪湖调蓄作用而设置的北山河马山埠闸,在一定程度上阻断了南漪湖和上下游河道的天然水力联系,导致南漪湖常年大多天数基本为半封闭水体,加之其源头各地表水系均为有雨有水、无雨无水的特点,进一步削弱了南漪湖与水阳江支流的水源交换调配,水体自净能力下降。

(五)污染防治基础设施不完善

流域范围内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其配套污水收集系统仍不完善,提标改造工程建设进度较为缓慢,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普遍不高。乡镇驻地及农村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相对滞后,现役的分散型污水处理设施,大多污水收集系统不匹配,运行管理不规范,污水处理率极低。流域范围仍分布大量畜禽、水产养殖场(户),大多治污设施过于简单、措施不到位,污染物直接或间接汇入南漪湖。

(六)畜禽水产养殖污染较重

南漪湖水产养殖从2002年少数渔民开始试养,到2005年一度发展到近8万亩的养殖规模。由于养殖规模过大,污染防治设施缺乏,南漪湖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下降。2009年,宣城市政府和宣州区政府组织开展湖区养殖围网拆除行动,到2011年,湖区内的大多数养殖围网已经拆除,但目前南漪湖区周边仍有1万余亩的围网养殖。水产养殖场缺乏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残留饵料、生长代谢物、药物等未经有效处理直接进入湖区,给南漪湖水生态环境质量带来严重影响。

(七)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

目前,南漪湖的水资源及生态环境质量保护跨县区,涉及政府、部门众多,各地方政府和部门之间的配合和协调不足,现有的制度体系缺乏有效衔接与长效管理,影响了综合管理的整体效率和权威,导致南漪湖水质长期无法改善,区域性污染日益加重。

四、工作重点

(一)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

1.推进郎溪县和广德市污水处理厂深度治理。结合《关于推进南漪湖流域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水深度治理工程建设的通知》(宣水领办〔2019〕20号)要求,全力推进南漪湖流域范围内现役污水处理厂深度治理工程建设,进一步优化污水处理厂的各项出水水质指标,加快实现流域范围内所有污水处理厂排放水质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2019年底前,郎溪县开发区西区污水厂、郎溪县第二污水厂、广德市第二污水厂、广德市新杭污水厂必须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2019年8月底前,郎溪县、广德市境内7座现役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水质总磷指标要求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其他指标优于一级A标准;老郎川河、新郎川河、长溪河入湖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且总磷浓度限值为0.1mg/L,无量溪河、桐汭河出广德市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且总磷浓度限值分别为0.15mg/L、0.1mg/L。2019年12月底前,要实现南漪湖流域内所有污水处理厂排放水质优于一级A标准。到2020年底,南漪湖流域范围内城市和县城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郎溪县政府、广德市政府)

2.加快城东片区污水收集处理。市住建局加快推进陵阳路二期污水管道、陵阳路污水提升泵站建设;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已开工市政污水收集管网修复工程进度;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开展园区污水收集管网排查整改工作;宣州区政府开展宣城高新区为企服务中心片区、孙埠镇等区域污水收集管网排查整改工作,确保上述区域污水接入陵阳路污水管网。上述工作于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宣州区政府负责将孙埠镇集镇污水接入陵阳路二期污水管道,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沙河、双桥河入湖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总磷浓度限值为0.1mg/L。(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宣州区政府、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

   3.开展城镇污水管网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南漪湖流域范围内城镇污水管网的排查、评估与整治工作,统计核查流域范围内各城镇污水管网的污水收集率,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重点核查郎溪县和广德市境内7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实际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分批分区对流域范围内已建成的城镇污水管网、管道接头处、检查井和泵站等进行系统全面的排查,建立排查结果信息系统,实现污水管网管理的信息化、台账化。将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等区域污水管网混接、错接、破损、脱节等作为排查重点,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年度改造计划,对重点区域内年久失修、漏损严重、错接混接的老旧管网、检查井等实施维修改造,在管网覆盖区域范围内的排污单位必须接入管网进行收集处理。持续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严格按照配套管网先行、厂管一体化建设的原则,尽快完善南漪湖流域范围内的城镇污水管网体系,有效提高城镇污水收集率。到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实现南漪湖流域宣州区、郎溪县和广德市的建成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宣州区政府、郎溪县政府、广德市政府、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

4.乡镇驻地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以《关于推进南漪湖流域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水深度治理工程建设的通知》(宣水领办〔2019〕20号)为依托,全力推进南漪湖流域乡镇驻地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加快南漪湖流域周边农村地区分散式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强化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重点关注白茅岭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流域汇水区域全部22个乡镇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必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到2020年底,南漪湖流域范围内乡镇驻地建成区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宣州区政府、郎溪县政府、广德市政府)

(二)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1.强化工业废水治理。以宣州区、郎溪县、广德市和所辖范围内开发区、工业集中区中电镀、金属表面处理、印染、造纸和酿造等重点行业所产生的废水为重点对象。重点含磷涉水行业的废水必须深度处理,严格执行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总氮(TN)、总磷(TP)等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基准排水量限值。针对宣州区、郎溪县和广德市工业聚集区内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提出更高的处理要求和更严的接管标准,至少在原有的要求和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新建、升级工业集中区必须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宣州区、郎溪县和广德市暂停对流域汇水面积内含磷涉水企业新建和扩建项目的审批,待南漪湖流域水质稳定达标后恢复;对已存在的涉磷企业,鼓励使用无磷原辅材料或减少含磷原辅材料的使用量,适时酌情对涉磷企业采取限产或停产措施。通过采取关停取缔、限期搬迁、停产整治等措施,到2019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对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内违规排放和环境污染问题突出企业的治理工作。宣州区、郎溪县和广德市要加强对所辖区域内矿山企业废水排放口的日常监管,确保每个矿山企业的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责任单位:宣州区政府、郎溪县政府、广德市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

2.“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宣州区对城东片区和双桥河流域周边的“散乱污”企业开展梳篦式排查,准确掌握区域内的“散乱污”企业数量和分布;郎溪县全面摸排新、老郎川河流域范围内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各类小型工业企业;广德市对无量溪河、桐汭河流域范围内“散乱污”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打击涉水加工小作坊、小养殖场等“散乱污”企业,一经发现,坚决予以取缔。三县市区对排查出的各类“散乱污”企业,要逐一建档立卡,实行动态销号制度。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不能达标排放、治理无望的“散乱污”企业,严格按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恢复原貌”的标准,坚决做好问题企业的整治取缔工作,清除影响南漪湖及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的障碍。(责任单位:宣州区政府、郎溪县政府、广德市政府、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

(三)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1.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宣州区、郎溪县、广德市政府务必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关于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区域划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宣农〔2018〕109号),进一步优化调整流域范围内禁、限养区。要全面依法依规关闭拆除南漪湖周边及上游主要河流沿岸禁养区范围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户),限养区范围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户)按要求配套粪污处理设施,进一步提高畜禽养殖资源化利用率,禁养区不得复养,限养区不得新增养殖量。(责任单位:宣州区政府、郎溪县政府、广德市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2.水产养殖业污染防治。尽快组织实施南漪湖流域已经发布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取缔禁养区范围内的水产养殖业,加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引导水产养殖业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南漪湖沿湖岸线5公里范围内的水产规模养殖场养殖设施全部整改达标,整改后仍达不到环保要求的,违规排放未达标水产养殖尾水的,依法依规关闭拆除,禁止再新建扩建养殖场规模,严格控制南漪湖流域范围内的新增水产养殖规模和数量。利用3年左右时间,到2022年,分步清除南漪湖及入湖河流内部的围网、矮围栏等养殖设施,并在东湖主要入湖口积极开展湿地建设,强化恢复入河口湿地生态功能。全面整治清理所有投饵投肥设施,全面加强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示范工程建设,鼓励积极探索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健康养殖新模式,确保各项水产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南漪湖流域水产养殖环境污染得到初步遏制。(责任单位:宣州区政府、郎溪县政府、广德市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3.种植业污染防治。大力倡导农业绿色生产,实施化肥、化学农药减量和替代措施,推动科学合理施肥施药,有效减少含磷化肥使用,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专业防控,持续推进绿色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有效削减农业面源污染。(责任单位:宣州区政府、郎溪县政府、广德市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4.河湖沿岸及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坚持以入湖河流、源头溪流、沟渠、村庄、农田湿地、库塘等为重点,做到一个入湖河流一个整治方案,迅速开展河湖沿岸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河道沿岸及周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严格管控河湖沿岸各类污染物处理处置,及时清扫河湖沿岸垃圾,打捞河湖水面垃圾及各类漂浮物,做到河湖清洁常态化、水资源保护长效化。稳步改善河道水质、提升水环境质量,确保南漪湖及入湖河流水面整洁、干净,力争到2020年底基本打造出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南漪湖。(责任单位:宣州区政府、郎溪县政府、广德市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

(四)强化生活污染治理

1.洗涤作坊专项整治。宣州区、郎溪县和广德市政府负责牵头对本辖区范围内存在的餐具、衣物等各种洗涤作坊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三县市区城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联合行动,对于非法经营的小作坊坚决予以查处。对于手续完善的合法作坊,必须监督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引导使用无磷洗涤剂,对落实不到位的,一律停业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污染防治措施仍不到位的作坊,不得重新营业。(责任单位:宣州区政府、郎溪县政府、广德市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

2.机动车清洗行业专项整治。宣州区、郎溪县和广德市政府负责牵头对本辖区内机动车清洗、维修等行业开展集中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店外占道洗车、清洗废水漫流、直排雨水管网等现象。要求辖区内所有洗车店做到入店清洗,污水应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或配套相应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在居民区内的洗车店要同步配套隔音减噪措施。(责任单位:宣州区政府、郎溪县政府、广德市政府、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3.含磷洗涤用品淘汰。大力推进市场含磷洗衣粉、洗衣液等各种洗涤用品的下架工作,鼓励群众使用皂角类等其他环保洗涤用品,严把洗涤用品市场准入关,鼓励和引导含磷洗涤用品退出市场。(责任单位:宣州区政府、郎溪县政府、广德市政府、市市场监管局)

(五)加强生态保护与恢复

1.科学调度生态补水。合理确定南漪湖流域各河道生态流量,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水利局按照已建立的南漪湖水位调控机制加强水位调度。在满足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的前提下,科学调度节制闸,有效提高南漪湖与上下游河流间的水体交换量,合理调蓄南漪湖水位,改善湖区水力条件,缓减底泥扰动影响,提升水体自净能力。积极开展生态补水论证试验,研究建立常态化调度补水机制。(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

2.湖区及入湖河口生态清淤。深入分析南漪湖流域无量溪河、桐汭河、新郎川河、老郎川河、钟桥河等重点入湖河流的污染成因,实施“一河一策”治理。在维护南漪湖湖体生态系统稳定的前提下,通过对南漪湖底泥污染调查与评估的专题研究,并依据南漪湖底泥污染评估结果,实施湖底污染底泥处理处置工程。加快新郎川河、老郎川河、沙河、双桥河等河口清淤,实施重污染入湖河流底泥清淤和处置,有效削减河湖污染存量,减少内源污染物释放。(责任单位:宣州区政府、郎溪县政府、广德市政府、南漪湖清淤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

3.环南漪湖生态湿地建设。组织编制《南漪湖流域湿地保护与发展总体规划》,实施环南漪湖湿地保护修复工程,重点推进新、老郎川河入湖口湿地修复工程,守住入湖水质的最后一道防线。构建完整的环南漪湖梯级湿地生态体系,不断加大流域湿地保护和修复力度,借助湿地基质的吸附、过滤、离子交换、络合、水生植物吸收净化等各种物理、化学和生物途径有效去除水体中的营养物质,以有效控制藻类的繁殖速度,改善南漪湖水体富营养化状况。推进主要入湖河流湿地建设,强化湿地内部结构功能设计,加大湿地植被修复力度,提升环南漪湖周边湿地净化功能,逐步恢复南漪湖流域的生态系统功能。(责任单位:宣州区政府、郎溪县政府、市林业局、市水利局)

4.加强流域生态湿地保护与恢复。尽快建立南漪湖流域湿地保护体系,明确划分南漪湖流域范围内生态红线区域,严厉打击非法围占自然湿地,遏制流域内湿地面积减少和湿地生态功能退化。加大流域生态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河网、湖荡湿地,构建合理有效的生态廊道、生态斑块,系统性恢复河流、湖泊、山水园林之间的生态关系,整体推进流域湿地建设,强化环南漪湖、主要入湖河流的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责任单位:宣州区政府、郎溪县政府、广德市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5.强化河湖水生态系统保护。加强新、老郎川河等重要入湖河流及生态脆弱区的水源涵养林和生态防护林建设。建设沟—塘—库多级生态系统,逐片、逐级净化水质,削减入河入湖污染负荷,建设南漪湖水生植物净水示范区、滤食性鱼类生物控藻示范区,保护南漪湖鱼类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合理构建鱼类洄游通道,持续开展针对性的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全面加强环境监管

1.总体科学规划。宣城市委、市政府组织编制《南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总体规划》,坚持规划引领,多规融合,在“总体规划”的科学指导下,逐步出台相应的实施工作方案,如《南漪湖流域综合治理与保护方案》、《南漪湖流域水产养殖污染调查及专项整治方案》、《南漪湖流域农业污染调查及专项整治方案》、《南漪湖底泥调查评估与控制方案》和《南漪湖水生态调查与修复方案》等,形成顶层设计合理、专业层面科学,阶段目标明确、实施层面有效、空间管控有力的规划方案,确保南漪湖各项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序推进,并建立南漪湖流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明确重点河段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污染防治措施及重点治理项目,设立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南漪湖流域沿线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水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力度。成立统筹管理、责权明晰、运行高效的南漪湖综合管理机构,对流域的生态环境实行统一监管,确保各类规划和方案的实施。(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委编办、南漪湖清淤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2.严控产业布局。针对南漪湖流域沿河沿湖产业进一步提高环境准入条件。对南漪湖流域产业和项目布局实行最严格的规划管控,出台南漪湖流域氮磷总量控制方案,严守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编制空间规划线,探索进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编制相关开发利用规划时,应依法同步开展规划环评和水资源论证等工作,确定空间、总量、准入等管控要求。将规划环评、水资源论证结论和审查意见作为规划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逐步淘汰一些“两高一资”型企业,提高项目准入门槛,多引进一些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水污染物排放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新技术产业。加强对环南漪湖沿线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力度,将南漪湖流域沿线(特别是广德无量溪河沿线与郎溪新、老郎川河沿线)水污染物排放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列入环境执法和监管重点,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检查,对违法排污企业,一律从严从重予以打击,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严肃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宣州区政府、郎溪县政府、广德市政府、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

3.落实“河(湖)长制”和“ 生态补偿机制”。以“河(湖)长制”为抓手,筑牢地方党委政府生态保护责任。严格落实南漪湖及其流域“河(湖)长制”,坚持“依长治河、依法治河、长效治河”的原则,结合实际工作,实行“一河一策”、“ 一湖一策”, 严格考核责任要求,促进南漪湖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探索建立南漪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根据南漪湖流域各个河段实际,建立跨界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和全流域水污染防治联动机制,广德与郎溪、郎溪与宣州分别签订南漪湖流域水环境补偿协议,强化地方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从而保证水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促进污染治理。(责任单位:宣州区政府、郎溪县政府、广德市政府、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

4.强化入河入湖排污口监管。宣州区、郎溪县和广德市政府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入河入湖排污口的日常监管工作。新郎川河、老郎川河、无量溪河、沙河、板桥河等河流及其支流的入河排污口应作为日常重点监管区域。制定每个入河入湖排污口的基本信息调查表和监测情况统计表,逐步提高监督检查频次、规范监督检查程序,有效强化排污口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于监管中发现存在问题的排污口,督促相应的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对于发现的非法排污行为,生态环境部门要及时依法查处,坚决予以封堵,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在各项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委托专业化公司对流域范围内的各类排污口进行自动化监测设施工程配套,实现重点流域排污口在线自动监测。(责任单位:宣州区政府、郎溪县政府、广德市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5.加强河湖蓝藻和水草清捞防控。为避免南漪湖中马来眼子菜、莕菜、苦草和细果野菱等水生植物生长期结束后,死亡腐烂释放氮、磷等营养元素,进一步影响南漪湖水质,预防蓝藻水华现象发生,市农业农村局应统筹协调组织人员、采购设备,实施南漪湖及主要入湖河流的水草清理打捞(郎溪野生菱角原生境保护点区域除外)工程。坚持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南漪湖流域蓝藻等藻类重点发生和水草广泛聚生区域,建立蓝藻、腐烂水草“巡查-打捞-运输-处置-资源化利用”机制。宣州区、郎溪县政府应统筹协调沿湖乡镇、村,对蓝藻以及湖区、主要入湖河流影响水质的水草进行清理打捞。(责任单位:宣州区政府、郎溪县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治理工作方案的组织实施,市县(区)两级政府分别成立方案实施领导小组,实行分级管理,积极推动方案的落实。明确属地和市直有关部门的主体责任、流域湖(河)长责任以及生态环境部门的统筹监管责任,按职责分工实施,加强地方政府和部门之间的配合与协调力度,保障现有制度体系之间的有效衔接与长效管理。加大对前期工作的经费投入,建立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二)落实主体责任

流域各级政府要把南漪湖综合治理摆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安排工作进度,制定责任清单,把任务分解落实下去。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各级政府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保证出界河流断面水质符合水环境质量要求。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到“一岗双责”,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加强指导、强化监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健全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全面实施南漪湖流域综合管理。建立完善湖(河)长制工作体系,努力形成规范、有力、统一、高效的管理体制。

(三)严格考核问责

加快建立以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结合行政区划及水系分布,以小流域和跨境断面为考核单元,进一步明确三县市区及河湖长的责任。相关任务指标纳入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政绩和奖励考核要素,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水环境污染事件的,因决策失误造成工程未实施或延误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

(四)严格依法保护

稳步推进立法,划分南漪湖流域生态环境一、二、三级保护区。探索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建立条块结合、各司其职的执法体系。加大执法力度,逐一排查流域内排污单位排污情况,对超标和超总量排放的依法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后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依法停业、关闭。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者严格落实赔偿制度。严肃查处南漪湖流域范围内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