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市投资促进局> 政策法规> 部门文件
索引号: 686863395/201806-0002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意见
名称: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 “专精特新”发展的意见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6-12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 “专精特新”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8-06-12 00:00 来源:省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中小企业是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促进经济增长、推动创新、增加税收、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作用举足轻重。加快中小企业发展,是建设制造强省、发展实体经济、培育新动能的重要支撑。为贯彻中央及省委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支持,现就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强政策扶持,完善服务体系,优化发展环境,引导中小企业坚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加快推进制造强省建设、开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新局面提供重要支撑。

     (二)发展方向。引导制造业中小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专业化,即专注核心业务,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为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精细化,即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以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的产品和服务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特色化,即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新颖化,即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三)主要目标。以“研发一流技术、制造一流产品、培育一流企业家、实施一流管理”为目标,培育一大批发展速度快、创新能力强、产品质量优、经济效益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造一批技术服务出色、在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第一的“单打冠军”;壮大一批在国内有重要影响力的“行业小巨人”。力争到2020年,“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3000户以上,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以上“行业小巨人”50户,成为发展新兴产业的新引擎、引领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主力军。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培育指导。坚持梯次培育、动态管理,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打造具有持续创新力和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群体。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指导各市开展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每年培育入库“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0户,并认定“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0户左右。集中政策资源,扶持一批企业成为国内细分市场领域的“单打冠军”“配套专家”和“行业小巨人”。坚持对标立杆,围绕企业核心竞争力、内部管理、技术创新、质量品牌、商业模式等进行深度挖掘,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发布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年度发展报告。

      (二)增强创新能力。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推进产学研用合作,提升企业在细分领域关键技术的研发创新能力。鼓励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技术攻关联盟”,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向社会开放科技资源,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支持。鼓励各地支持中小企业采用新技术开展工程化研究应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技术改造,鼓励企业通过融资租赁等方式加快装备改造升级步伐。推进“机器换人”,全省每年组织中小企业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3000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研发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断提高,创新带动作用不断增强。

      (三)强化载体建设。依托工业园区、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和产业集群专业镇等载体,提升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块状”发展水平。大力推进合肥国家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建设。鼓励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园区)建设标准化多层厂房,降低政府投资建设的工业标准化厂房租金。每年培育认定30个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推进产业集群专业镇建立健全1家融资服务机构、1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1家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或工业设计中心、1个区域品牌、1个专业协会“五个一”公共服务体系。

       (四)提升质量品牌。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积极采用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精益生产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提高产品质量。推进企业对标生产,支持企业主导制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深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行动和安徽工业精品培育提升行动,引导企业大力发展智能、环保、健康产品,每年培育认定省级新产品300个、工业精品50个。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商标品牌发展战略,建设商标品牌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建驰名商标、省名牌产品,申报中华老字号、安徽老字号,开展境内外商标、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的注册和维权。

       (五)完善服务体系。加快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立覆盖全省的网络化、智慧化企业服务平台。推进服务平台专业化、品牌化建设,建立健全评价和激励机制,重点培育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00家,进一步完善政策咨询、创业创新、知识产权、投资融资、人才培训、市场开发、财务指导、信息化服务等各类服务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质优价廉的普惠服务。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服务中小企业的作用,鼓励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检验检测、计量校准、管理诊断、权益维护等服务机构。

       (六)提升信息化水平。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在中小企业生产、研发、管理、营销、服务等方面的普及推广和深化应用。普及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鼓励中小企业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络销售。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向中小企业开放平台入口以及数据信息、计算能力等资源,实现软件与服务、设计与制造、关键技术与标准的开放共享。开展生产线和车间的数字化改造,培育智能工厂,分行业、分区域推广核心装备、关键工序数字化改造方案,每年认定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80个。

       (七)促进协作配套。鼓励大型制造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开放或合作共建制造业创新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高端装备使用、原型设计开发、生产工艺咨询、产业链配套等服务。鼓励“龙头+配套”协同发展,建立信息对接平台,举办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配套合作项目对接活动,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龙头骨干企业形成专业化协作配套关系。支持产业集群专业镇建设协作配套示范基地,鼓励产业集群专业镇龙头企业加大对产业链上中小企业的带动扶持。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持续开展“精品安徽、精彩安徽”系列宣传,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大型展会。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通过预留采购份额、实行评审优惠、鼓励联合体投标和分包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

       (八)提高管理水平。加强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依托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商会等开展精准化的理论、政策、科技、管理和法规培训,全面增强中小企业高管发现机会、整合资源、创造价值、回馈社会的能力。每年评选全省制造业优秀企业家50名,培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管1000人次,组织一批“专精特新”领军企业家赴德国、日本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经验,培养一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家。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技工队伍素质,打造具有工匠精神的企业技工队伍,广泛开展职工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每两年评选200名安徽省技术能手、100名安徽省技能大奖获得者、50名“江淮杰出工匠”,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工作,强化整体部署和协同推进,加强督促指导。进一步强化省级层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协同机制,形成发展合力。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将“专精特新”发展情况纳入省政府对各市的目标考核。每年通报各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和发展情况。完善认定标准和程序,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综合评价。各地要建立完善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

      (二)强化资金支持。充分利用现有政策资金,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对省认定的“专精特新”和成长型小微企业,每户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对评为国家级、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支持制造业中小企业开展设备融资租赁业务,采取补贴等方式,对融资期限3年期及以上业务,按照融资规模8%的比例对融资租赁中小企业进行补贴,每户企业最高可达500万元。设立并运营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基金,主要投向“专精特新”等优质中小企业。各地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三)优化金融服务。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大力推广“税融通”、续贷过桥资金及新型政银担业务等金融创新产品。开展应收账款融资,推动供应链核心企业主动确认中小企业应收账款,扩大应收账款融资规模。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库,定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推介。每年推动100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安徽专精特新板”挂牌。开展中小企业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分阶段、分层次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教育培训。

        (四)加强监测督查。依托安徽工业云平台,建立和完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运行监测体系,逐步建立中小企业市场监测、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加大对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推进工作的督查力度,对执行政策不力、落实政策不到位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通报。

       各市要结合实际制定“地方版”和“加强版”政策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具体任务分解表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8年5月30日

 

附件

具体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时限要求

1

各市要结合实际制定“地方版”和“加强版”政策措施。

各市人民政府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2018年

8月30日前

2

指导各市开展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每年培育入库“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0户,并认定“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0户左右。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各市人民政府、省财政厅等

每年年底前

3

每年培育认定30个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等

每年年底前

4

重点培育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00家,完善政策咨询、创业创新、知识产权、投资融资、人才培训、市场研发、财务指导、信息化服务等各类服务功能。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财政厅等

2020年年底前

5

打造具有工匠精神的企业技工队伍,每两年评选200名安徽省技术能手、100名安徽省技能大奖获得者、50名“江淮杰出工匠”。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评选当年年底前

6

设立并运营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基金。

省投资集团、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

2018年年底前

7

每年推动100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安徽专精特新板”挂牌。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

每年年底前

8

建立和完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运行监测体系,加大对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推进工作的督促检查。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统计局等

2020年年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