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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86863395/201901-00026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它
名称: 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直招商引资工作机制的意见 文号: 市直 招商引资 工作机制
发布日期: 2019-01-22
索引号: 686863395/201901-00026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它
名称: 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直招商引资工作机制的意见
文号: 市直 招商引资 工作机制
发布日期: 2019-01-22
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直招商引资工作机制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9-01-22 00:00 来源:市投资合作促进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健全市直招商引资工作机制,不断构建规范、精准、高效的招商引资工作体系,形成“全员招商、专业招商、产业招商”统分结合的招商引资格局,更好地对标沪苏浙,现就进一步完善市直招商引资工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优化招商队伍建设管理机制

  1. 聚焦全员招商设立市直招商组。坚持市级领导“挂帅”,市直单位全面参与的全员招商机制。设立12个市直招商组,围绕市直重点产业开展全员招商。每个招商组确定一个牵头单位,统筹协调各招商组招商引资工作。
  2. 聚焦重点区域成立驻外招商机构。市投资合作促进局设立6个驻外招商分局,分别驻点上海、苏州、杭州、深圳、北京、厦门,专职负责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闽东南等重点区域招商工作。
  3. 聚焦主导产业组建产业招商组。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设立机械装备制造、食品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四个产业招商组,按产业类别对市直招商组、驻外招商分局重点项目线索实行专业专班洽谈推进。
  4. 聚焦营商环境推进以商招商。着力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塑造特色招商文化,激发企业以商招商的动力。加强与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深度合作,强化与本土知名企业、招商引资落地企业的有效对接,建立联系走访制度,形成常态化以商招商机制;定期组织招商对接会,不断拓展招商渠道,促进以商招商工作不断深化实化。 
  5. 聚焦专业机构探索委托招商。鼓励购买社会招商服务,筛选确定一批社会知名度高、有实力的专业招商机构和中介组织进行合作,积极开展社会化招商试点,不断推进中介招商、代理招商,逐步建立委托招商网络。

二、建立招商引资一体化推进机制

  1. 优化招商流程全面提质增效。由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按照“信息处理—线索研判—考察洽谈—评审签约—帮办服务”的流程,构建市直单位与市直园区一体化招商格局,促进市直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市投资合作促进局负责“信息处理—线索研判”等环节的组织实施,市直各园区负责“考察洽谈—评审签约—帮办服务”等环节的组织实施。
  2. 规范信息处理。构建多渠道招商项目信息收集机制,市直各招商组、驻外招商分局、市直各园区招商机构负责招商项目信息收集和深度跟踪,力促转化为项目线索,并按照《市直招商引资项目线索报送制度》及时报送。市投资合作促进局对招商引资项目线索实行“漏斗式”管理。
  3. 强化线索研判。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市发改委<物价局>、市经信委、市旅发委、市科技局、市国土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投资合作促进局等市直单位及市直各园区成立招商引资线索研判工作组,按时召开线索研判会议,对上报的项目线索进行筛选甄别,确定有效项目线索,并按照《招商引资项目线索转办工作制度》转办。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及时报送重点招商项目线索跟踪进展情况,工作组按月编制重大项目线索专报,报市委、市政府及市直相关单位调度。
  4. 联合考察洽谈。市直有关园区牵头组织项目线索报送单位及市直相关单位,对有效项目线索进一步跟进,深入考察洽谈,推进有效项目线索转化为意向投资项目。符合主导产业的项目线索由产业招商组专班推进。
  5. 组织评审签约。市直各园区按时召开项目评审会,就项目选址、要素保障、政策扶持等事项形成明确意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市直相关单位进行评审。市直有关园区对评审通过的项目,及时组织签约。
  6. 跟踪帮办服务。市直有关园区会同市投资合作促进局、项目引荐单位负责对签约项目全程跟踪服务。市直各园区实行招商项目“五个一”工作机制,即:一名领导包保、一个部门对接、一个小组服务、一个微信群调度、一张时间表推进。建立投资企业回访制度,落实长效发展举措。

三、完善招商引资考核奖惩机制

  1. 严格考核。修订招商引资考核奖惩办法,制定考核负面清单,明确项目不得拆分、挂靠和划拨。严谨考核过程,标注项目标签,实行项目落地与项目线索追溯应证管理。适时引进第三方考核方式,推行举证、核实、裁决三分离考核。
  2. 强化问责。建立季度督查机制,由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参与,开展项目评议和问效督查。对未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在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市级相关单位行政审批效率不高、要素保障不力从而拖延项目进度、影响项目落地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3. 正向激励。制定优秀招商团队、招商能手评选和奖励办法,每年对市直单位招商引资实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一定激励措施,形成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招商氛围。

四、强化招商引资保障机制

  1. 组织保障。继续实行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双组长”制,负责全市招商工作部署统筹、招商政策制定、重大项目推进、组织督查考核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协调。严格落实每月“无会周”招商制度,集中时间和精力外出招商,推进项目落地。坚持市政府主要领导按月调度招商引资工作制度,实行招商主体单位排行榜制度。
  2. 专业保障。市经信委要深入研究全市主要产业发展现状和优势,确定市直主导产业,制定重点产业招商目录,不断细化深化,及时更新完善,并按时向市直各招商机构发布。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四个重点产业招商组分类推进市直主导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3. 经费保障。由市财政统一安排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每个市直招商组每年20万元,每个驻外招商分局每年40万元,对选调驻外招商人员实行异地交通费包干使用。市直招商组经费管理由牵头单位负责,驻外招商分局经费管理由市投资合作促进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