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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5011/201605-00001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宣城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 公告
名称: 宣城市司法局2015年财政预算 文号:
发布日期: 2015-03-30
索引号: 003245011/201605-00001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宣城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 公告
名称: 宣城市司法局2015年财政预算
文号:
发布日期: 2015-03-30
宣城市司法局2015年财政预算
发布时间:2015-03-30 00:00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城市司法局2015年部门预算

(一)宣城市司法局主要职责

根据宣政办[2010]36号文件规定,宣城市司法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市普法和依法治市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县市区、各行业开展普法与依法治理的有关工作,承办市依法治市办公室日常工作。

3、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律师、公证工作,监督律师、公证业务活动。

4、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承办和指派相关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5、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指导、管理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负责本局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承办全市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及相关工作。

7、承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转报工作。

8、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服装、警用车辆装备等工作。

9、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宣城市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政治处、法制科(行政审批科)等8个科室。2015年,人员编制48人,实有在编人员43人;机关共有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19人;聘用人员6人。

(三)2015年主要工作

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维护稳定、优质服务、依法治理、规范执业、强化政治工作为着力点,切实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忠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建设美好宣城新的更大贡献。

夯实法治宣城基础,激发依法治市工作活力。以依法治市启动年为契机,扎实推进并深化“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创新法治宣城宣传教育形式,突出重点对象普法,培育法治文化品牌,完善法治文化建设协调推进机制,把法治文化建设融入社会诚信、公民道德建设,做大做强“农村法治文化公园”项目。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收官工作,全面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经验,争创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城市。

增强服务群众理念,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效益。稳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扎实开展法律帮扶企业专项行动,积极围绕全市重大战略实施,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及重要工作等,大力开展各类专项主题法律服务活动,强化律师队伍思想教育培训和执业管理,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进一步拓展公证工作领域、改进服务方式;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围绕“应援尽援”进一步扩大覆盖面;优化司法鉴定机构布局,加大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力度,逐步培育一批优质高效的司法鉴定机构;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创新工作举措,先行先试,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

围绕平安宣城建设,提升参与社会治理水平。继续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探索开发区司法所组织工作模式;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积案专项攻坚行动,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化解、信访维稳中的优势作用;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为着力点,不断深化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推进制度体系化、监管全程化、矫正系统化、执法一体化及管控规范化;加强安置帮教工作,以促进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为着力点,切实增强安置帮教工作社会效果,进一步推进安置帮教社会化、品牌化和信息化。

(四)2015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力贯彻上级工作部署,确保“六五”普法、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队伍管理、人民调解以及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重点工作全面有效推进,认真贯彻各项财政政策,从严精细编制部门预算,规范部门预算执行,全面完成部门预算。

(五)2015年部门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14年部门可支配收入687.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5.32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2.50万元。部门支出预算总额687.82万元,按支出项目分,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72.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11万元;按经济科目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8.3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81.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7.99万元。具体明细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