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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5206/201503-00036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宣城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 其它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文号:
发布日期: 2015-03-31
索引号: 003245206/201503-00036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宣城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 其它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文号:
发布日期: 2015-03-31
宣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5-03-31 00:00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宣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基本职能:

主要职能:

根据宣政办〔2010〕27号文件规定,宣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调查研究全市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协助市长办理法制工作事项。

2、承担统筹规划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责任,拟订市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督促指导。

3、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市政府交办的规范性文件草稿;承担审查修改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稿的责任;负责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稿通过召开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及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承办省政府向市政府征求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意见的工作。

4、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责任,并根据审查情况提出处理建议。

5、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拟订有关配套的文件和答复意见。

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规范性文件解释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7、依法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执法证件发放、注册年审工作;依法开展政府法制监督工作;承担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执行中的矛盾和争议的有关工作;负责承办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市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8、指导督查县市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9、组织开展和指导政府法制宣传、研究与交流工作。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新增加的职能:

1、加强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紧迫性、重要性问题涉及的政府法制工作的职责。

2、根据《宣城市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规定》(宣政﹝2009﹞67号),负责市直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处理工作。

3、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宣政办〔2010〕14号),负责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日常联系工作。

4、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宣政〔2011〕99号),负责市行政调解委员会日常工作和全市行政调解监督指导工作。

5、根据《宣城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实施办法》(宣政办﹝2012﹞16号),代表市政府对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规范性文件实施“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 “三统一”)管理。

6、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城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宣政﹝2014﹞82号),负责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7、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城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组工作规则(修订)>的通知》(宣政秘〔2015〕43号),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的统筹管理工作。

宣城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主要职能:

根据《关于同意在市法制办行政复议应诉科加挂“行政调解指导科”牌子和设立市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的批复》(宣编〔2012〕31号),设立宣城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为宣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宣城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宣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1、召开一次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依法行政工作。

2、会同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积极探索对行政机关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考察的有效方式方法,从领导干部入手,大力提升行政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3、改革依法行政考核方式,完善考评体系,将平时督查、检查、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和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创新举措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纳入考评体系,增强考核评价体系的指引性和公信力。

4、定期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调研、指导和督查,广泛听取一线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和建议,对共性问题进行研究,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动态监管机制,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科学指导。

5、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职责,会同市政府办及有关部门对《宣城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

6、加强行政审批项目动态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评估行政审批项目的实施情况,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下放管理层级、调整管理部门的审批项目,督促指导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抓好落实工作,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7、科学安排2015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认真做好市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积极探索扩大规范性文件制定社会公众参与的有效方式方法;扎实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依法报备和县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继续推进规范性文件实施后效果评估工作。

8、结合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理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机制;继续加大行政复议案件的指导监督力度,加强对行政复议办案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对类型化疑难复杂复议案件的分析研究,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制度解决方案。

9、加强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监督考核。继续将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复议听证和出庭应诉情况作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验收评定“一票否决”项目和依法行政考核评先评先评优重要参考;主动加强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的联系和沟通,对各地各部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对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各级行政首长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10、继续认真办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和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强化执法监督,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以依法行政评议考核为抓手,通过加强对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

9、进一步完善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重点部门“普遍法律顾问制度”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全面提升我市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水平。

10、加强依法行政知识宣传培训工作。充分利用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等有效培训形式,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定期开展依法行政知识集中学习和竞赛活动;开展全市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培训工作,指导各级行政机关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知识的培训和考评;以当年新修订的与依法行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定期举办《宣城政府法制讲坛》,有针对性地为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题法制讲座,对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专题培训。

11、进一步推进仲裁法律服务和宣传工作,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仲裁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扩大仲裁工作的社会知晓度,提高仲裁案件办理的社会公信力。

12、开展“弘扬沈浩精神、创建模范部门”、“五级书记大走访”活动及招商引资、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区结对共建、贫困村帮扶、美好乡村建设帮扶等工作。

三、宣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部门概况

宣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机构由办本级和1个二级单位组成,二级单位是宣城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四、收支预算安排及有关情况说明

1、宣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5年度可支配收入150.4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144.4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6.0万。预算支出15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44.7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5.7万元。收支平衡。

2、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2015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现保有有公务用车数:2辆。

3、预算中三公经费较2014年度决算数不增加也不减少。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较2014年度新增加了“立法工作调研、市政府法律顾问服务保障和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建设及合法性审查、工作督查三项重要职责。为了体现对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经研究仍然保持三公经费不增加。

附:宣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表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