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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5011/201812-00050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市司法局2018年度工作总结(年度计划执行情况)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12-24
市司法局2018年度工作总结(年度计划执行情况)
发布时间:2018-12-24 00:00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做好〈政府工作报告〉起草有关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宣政办明电[2018]63号)要求,现将市司法局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18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持续推进平安宣城和法治宣城建设为目标任务,以过硬队伍建设和全面建成应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抓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8年,我局先后荣获省司法厅2017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连续12年),市司法局被省司法厅记集体三等功、1名个人记二等功,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连续4年),获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连续2年),全省国家司法考试成绩突出集体等表彰。2017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考核位居全省第一。1个集体、1名个人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1个县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1个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县(市)被评为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11个村(社区)被评为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1个单位被评为省“法律六进”示范点,3个法治广场入选省法治文化示范基地,5部作品在全省大赛中分获二、三等奖,4个集体、6名个人被评为全省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称号。

一、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1. 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全市(含广德)1014个调解组织(其中: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47个、乡镇街道调解组织97个、村居调解组织865个、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5个)均得到不断完善。一是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新形式,联合出台《关于开展诉讼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的意见》、《关于落实访调对接有关具体工作的意见》,明确市、县、乡镇三级信访事项调解对接形式,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均在信访局设立信访事项调解组织。二是实施全市人民调解专项活动,在加强日常排查化解工作的同时,重点围绕春节、“两会”、“十一”、”进博会”等时间节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截止10月份底,共调解矛盾纠纷 15527件、调处率100%,调处成功15290件、调解成功率98.48%。无因调解不当而引发自杀、民转刑、群体性事件现象。三是加强人民调解预警研判工作,全年报送12期《全市人民调解研工作判预警专报》,供领导决策参考;下发12期《全市人民调解工作预警意见》,指导基层各调解组织做好矛盾纠纷预警预判工作,把纠纷隐患预防在前、化解在前,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预警作用。四是积极推进乡镇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意见,继续推进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目前,全市已配备专职调解员111名,乡镇一级人民调解组织力量得到不断提升;同时,建立了人民调解微信群,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开展人民调解业务知识技能擂台赛、典型案例讨论、调解经验交流、宣传调解员先进事迹等活动,有效促进了全市人民调解员队伍能力素质的整体提升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规范开展。
  2. 全面提高社区矫正水平。一是筑牢社区矫正安全防线,与公检法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规范化检查,健全矫正小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二级包案”制,实行乡镇办党政领导包保重点社区服刑人员责任制。对全市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手机定位,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电子腕带监控。在春节、“两会”等节假日和特殊时期,严格落实市、县、乡三级社区矫正值班与日报告制。二是提升社区矫正执法水平,联合市委政法委、公检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不断提升社区矫正执法水平。在全市开展了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及社区服刑人员婚姻家庭、情感矛盾及其他民事纠纷排查调解专项活动。三是出台《宣城市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试行)》,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精准矫治暨规范档案台账示范点创建活动。四是夯实社区矫正执法保障,全市所辖6个县市区(广德县归省司法厅直管),全部建成社区矫正中心实体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招录社区矫正辅助人员,探索实践向社会组织购买专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与公检法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宣城市社区矫正工作衔接的通知》,协调解决在社区矫正刑罚执行过程出现的脱节问题。
  3. 努力提升安置帮教质量。一是认真落实帮教工作措施,开展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核查工作和刑释人员衔接工作,积极与监狱系统沟通。截止10月份,共组织在监服刑人员亲属进行远程探视331人次。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出台《关于组织安置帮教机构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人员管理帮扶工作的通知》,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刑释人员走访摸排活动,全面掌握了解刑释人员情况,建立完善安置帮教对象人员名册,并有针对性地做好走访、困难帮扶等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防止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4、规范律师刑事代理执业行为。落实省市关于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印发《宣城市司法局关于做好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通知》,成立“扫黑除恶”业务指导委员会,建立代理案件层报审核和听庭督查制度,开展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导和年度律师执业检查,规范律师事务所受案批办制度和办案流程,开展全市律师事务所档案检查,规范律师业务卷宗归档程序,截止10月,全市已报备38起相关案件,且全部得到有效管控。

  1. 坚持不懈夯实基层基础。全市共有副科级建制司法所88个,工作人员254人,专职副科级所长78人,配备率88.6%。司法所办公及业务用房基本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公用经费及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均落实到位。制定下发《关于推进和规范司法所及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形象标识建设工作的通知》,目前,全市已有80个所完成所形象标识、占比90%,司法所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外观形象均得到有效提升与改善,司法所建设规范提升工程工作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大会上作了书面经验交流。

二、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1.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市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全部建成,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已建立80个,达 91%(依托司法所办公场所建立的48个,依托乡镇行政服务大厅建立32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已建立525个,达72%。完成宣城市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平台一期工程项目,初步实现我市司法行政与宣城市社管平台之间的业务流转和数据交换。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指挥中心建设,市本级和5个县市区完成了指挥中心升级,2个县市区正在建设,并在全市推进12348安徽法网的试用。
  2. 建设过硬法律服务队伍。一是以党建带所建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全市共调整优化设置了18家律师党支部,其中有9家已完成支部达标建设,另9家支部于今年10月已检查验收。以党建活动开展为主线,不断加强党员律师党性修养丰富党内组织生活,组织开展党员律师“学雷锋服务月”、“学习周会明先进事迹,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举办全市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培训等活动。市委组织部正式批准成立宣城市律师行业党委,隶属宣城市司法局党组管理,成立党委办公室,吸收部分县局分管局长和优秀年轻律师进入党委班子,加强党委班子建设。创新建立律师党建“互联网+”管理体系,落实学习心得体会上网、党建活动信息上网。打造党员律师助残品牌,建立爱心助残志愿服务队,推进法律精准扶贫,组织党员律师开展为企业免费法律体检活动,开展律所党组织与企业党组织共建共创活动,为经济社会的发展保驾护航。目前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46家,执业律师440人,律师办案5985件,同比增长24.8%,市县两级“四大班子”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市区90家机关企事业单位、90个乡镇均聘请了法律顾问,732个村居(社区)实现“一村(社区)一顾问”制度。二是深化改革加强公证队伍建设。全市共有公证机构7家,公证从业人员42人,办理公证事项3818件,同比增长11.5%。以公证“放管服”改革为突破,组织我市公证机构开展“最多跑一趟”专题活动,重点做好“最多跑一次”改革、实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督促各地落实《宣城市2016-2019年公证员配备方案》,严格按照安徽省《关于加强公证质量监管严防错证假证的紧急通知》要求,开展公证质量自查互查活动,共计抽检全市公证卷宗150份。成立公证涉房法律服务团,主动介入宣城市商品房出售摇号公证、代办公证,继续开展免费为70岁以上老人办理遗嘱公证,并按照《安徽省公证法律援助管理办法》,对符合法援条件的做到应援尽援截止10月,全市共办理公证法律援助案件62件,减免公证收费5万余元。全市各公证机构积极参与政府征迁工作,环保督促工作,法院执行工作等,截止10月共参加政府征迁集中行动会议18场次,提供法律意见21份,现场参与征迁活动22场次。三是加强司法鉴定队伍建设。我市现有司法鉴定所共6家(含广德),司法鉴定人共54名。1-9月全市共完成鉴定案件1338件,较去年同期增长39 %,业务总收入161.6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7%,办理法律援助鉴定6例,鉴定采信率为99%,无有效投诉。出台《宣城市严格准入严格监管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实施细则》,全面推进认证认可,4个鉴定机构通过了省级资质认证认可。向省厅报送各类司法鉴定案例15篇,被司法部采用3篇。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3次司法鉴定季度巡查活动。四是加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目前,全市共有20个法律服务所,67名专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的管理,开展了以创建全市法治示范单位为载体的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活动,积极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建议,为基层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活动,截止10月,办理案件1900余件,有效满足农村地区法律服务需求。
  3. 着力服务社会依法治理。一是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进展。动态调整双随机一公开“两单一库”,开展了3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活动。出台《宣城市司法行政系统关于创建法治示范单位的实施方案》。推进县乡村司法行政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实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所有政务服务事项“一网公布、一网运行”。建立在线动态管理机制,“互联网+政务服务”办事事项由2017年的27项增加到2018年的46项,方便群众网上办事。目前在智慧宣城网上办结事项41件。积极协调完成中国法网法律服务案例库采编工作,全年我局共上报案例125个,被司法部采用25个。主动完成信用信息公开,梳理并公开权力清单,推进政务公开。二是大力加强人民监督员工作。目前办理4件12人次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评议案件,均为检察机关采纳。积极拓展监督形式,组织多名人民监督员参加了市人民检察院的专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逐人逐项修改完善人民监督员基础信息,重点对具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身份的人民监督员基础信息进行了完善。举办了全市人民监督员专题辅导培训班。三是首次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圆满完成。在安徽省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会议上,我市被评为2017年全省国家司法考试成绩突出集体作了交流发言。全市报考654人,较去年报名人数增长40.8%,实际参加考试483人,参考率为73.9%,考点设在宣城职业技术学院,考试平稳顺利。
  4. 努力服务保障改善民生。截至10月,全市共记录解答咨询9940人次,完成案件总数3900件,完成率106.7%,结案数2925件,结案率75% ,全市法援民生工程项目经费共投入430.8万元,完成率117.8%,共支出431.6万元,支出率100.2%,其中案件补贴占比73.6%。一是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的要求。联合市财政局出台《宣城市2018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拓展援助事项范围,加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和计生特困家庭等群体法律援助工作,落实经济困难标准的放宽。二是畅通刑事协作机制,出台《宣城市法律援助机构公检法机关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制度》《宣城市法律援助机构公检法机关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值班制度》等文件,切实保障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三个阶段当事人获得法律援助,全市7个看守所、8个法院诉讼服务中心、8个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都建立了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站,目前全市共办刑事案件780件。三是重视法律援助质量建设。全面实施法律援助综合管理质量标准,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案件受理范围及标准的专项检查、中彩金案件评查等专项活动,今年来全市法援案件质量“0投诉”,28篇法律援助典型案例上报司法部案例库。四是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体系。结合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和市政府“一扇门”改革要求,市法援中心整体搬迁到市政务中心,全市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法律援助联系点全覆盖,对有特殊困难的申请人畅通“快速通道”,符合条件的,做到当日受理审查审批,当日给予援助。12348中国法网、“互联网+政务服务”运行通畅,实现一网受理。

三、全面推进普法宣传创新发展

  1. 统筹推进年度重点工作。印发《2018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发布《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普法清单》,公布《2018年重点普法目录》,出台《宣城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18年重要工作目标任务》。启动“七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工作,完成省“七五”普法中期考核暨宪法学习宣传实施督查。
  2. 有序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一是市委理论中心组、市政府党组按时制定年度学法计划,采用集中学习研讨、个人自学、网络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等。二是落实普法责任制,会同各市直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如联合市纪委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警示教育活动,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活动,联合市委宣传部启动年度《宪法》、“法律六进”、“以案释法”巡讲活动,共安排法治讲座40场等等。
  3. 纵深推进全民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加大宪法学习宣传力度,印发《宣城市“尊崇宪法 学习宪法 遵守宪法 维护宪法 运用宪法”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拍摄宪法宣传微电影《一封信》,开展“法治家庭”宣传月活动,印制《宪法进家庭》倡议书、《公民的义务》、《法治宝典》口袋书等法治宣传材料,组织高校大学生深入基层开展宪法主题宣传及青少年宪法主题夏令营活动等。二是狠抓“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工作,印发《宣城市2018年度“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实施方案》,于2月22日、3月14日组织2场网上集中考法活动。共有24804人参考,同比增加1404人,参考率达99.35%,同比上升1.5%。组织全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全省宪法法律网上测试。组织全市四大班子领导及部分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宪法知识集中测试,参考率、优秀率均为100%。三是重视青少年“关键时期”普法工作,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开学第一课”活动的通知》,开展了“法德携手校园行 送法进校园”活动;组织开展大学生暑期法治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少年法治夏令营活动等。四是印发《2018年度法治家庭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了7场2017年度最赞“心动法治家庭”先进事迹巡回宣讲报告会,组织完成法治家庭事迹网上展播及微信投票活动。

4、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一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市、区联合建成宛陵湖法治文化公园。二是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收集到各类征文30余篇,开展全市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共征集到法治微视频33部、法治漫画80余幅、法治故事56篇,并择优参加全省第四届“法润江淮 共筑美丽安徽”法治漫画、故事、微视频作品征集大赛。制作拍摄《一封信》《醉美桃花潭 悠悠普法情》等视频作品3部。编印法治文化系列丛书7本,设计宪法系列宣传海报4种,编印法治宣传折页2种。三是加大新媒体普法力度,开展“迎新春 过大年 微信考法天天乐”活动,从2月1日至2月20日,“宛陵普法”微信公众号每日推送5道题目,供2018年度“机关集中学法月”所有参考人员学习、解答;开展“法治家庭”建设微信投票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法治家庭事迹展播、微信投票活动,两期活动共产生261303次投票,418次点赞,126条留言;开展“宪法每日一答”有奖活动,活动共持续了20天,7700名群众参与了答题活动。目前,宛陵普法微信已连续多月位居安徽省政法系统微信影响力排行榜司法行政类前八名。四是发挥法治文化作品的教化引领作用,在法治宣传街区、长廊印制法治漫画作品,在全市公交车内、站台滚动播出法治动漫,在出租车上、户外显示屏上循环播放法治标语。

四、大力加强队伍素质建设       

1、加强理论学习。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采取举办培训班和报告会、观看辅导录像、开展专题讨论、召开交流研讨会等形式组织开展学习。二是建立健全机关理论学习五项制度推动理论学习,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制度,组织开展28次集中学习,集中交流研讨6次。三是积极开展“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落实总结汇报、推动问题整改等。四是规范干部教育培训,重点把党建工作纳入培训内容,提高干部运用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能力。

2、坚持从严落实政治责任。一是制定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实施办法,出台《市司法局2018年度党建工作方案》,制定党建工作“一单清”,党组履行抓党建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宣城市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二是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党建联系点制度,开展领导上党课,目前5名党组成员为全体干警上了党课。三是切实抓好《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完善干部思想动态研判制度,推进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预警处置和问责追责。四是严格落实互联网宣传管理系列制度。

3、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一是贯彻党内生活基本制度,及时开展“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公示登记制度,推进党员上岗戴党徽、党建工作红黄榜、党组织工作月记实和党员告诫制度。二是加强党员活动室建设,高标准配置设施设备,巩固机关党组织阵地。三是加强机关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建设,组织开展系列活动,不断提高机关党群工作水平。四是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扎实做好扶贫脱贫工作和“结对共建”、“联点共建”工作,定期开展入户宣传、走访慰问等活动,推进“党员进农村、进社区”常态化。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和监督措施。二是突出警示教育,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赴泾县云岭新四军军部旧址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政德方面的重要论述,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筑牢根基》等,进一步感受党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上释放的强烈信号。三是选树榜样故事典型人物,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动引导,对全市系统46名先进典型人物进行深入挖掘,正面引导全系统“人人崇廉、人人思廉、人人尚廉”。

  1. 推进“精准扶贫”活动。把扶贫村的扶贫工作纳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党组坚持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扶贫工作,完善科以上干部联户扶贫工作,干部到村、社区入户走访每月走1次,截至目前共走访10次。

2018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预期工作成效,但仍不足之处:一是工作基础有待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提升工程建设发展不平衡,基层所人员队伍配备不足。二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平台建设需进一步完善,特别是信息化建设资金不足。三是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还需强化。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行业党员的身份意识、归属感和党性意识需进一步增强和提升。四是法律援助工作存在困惑。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律援助管理机构和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存在管办不分、自办自监及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五是律师管理工作提升渠道不畅。一些部门的具体规定和操作程序对律师调查取证等带来不便,通过个别协调或者联合发文,只能解决个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