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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5206/201608-00084 组配分类: 本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市法制办 主题分类:  / 其它
名称: 宣城市法制办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文号:
发布日期: 2016-08-19
索引号: 003245206/201608-00084
组配分类: 本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市法制办
主题分类:  / 其它
名称: 宣城市法制办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文号:
发布日期: 2016-08-19
宣城市法制办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6-08-19 00:00 来源:市法制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城市法制办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宣政办〔2010〕27号文件规定,宣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调查研究全市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协助市长办理法制工作事项。

2、承担统筹规划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责任,拟订市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督促指导。

3、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市政府交办的规范性文件草稿;承担审查修改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稿的责任;负责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稿通过召开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及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承办省政府向市政府征求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意见的工作。

4、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责任,并根据审查情况提出处理建议。

5、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拟订有关配套的文件和答复意见。

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规范性文件解释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7、依法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执法证件发放、注册年审工作;依法开展政府法制监督工作;承担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执行中的矛盾和争议的有关工作;负责承办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市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8、指导督查县市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9、组织开展和指导政府法制宣传、研究与交流工作。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新增加的职能:

1、加强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紧迫性、重要性问题涉及的政府法制工作的职责。

2、根据《宣城市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规定》(宣政﹝2009﹞67号),负责市直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处理工作。

3、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宣政办〔2010〕14号),负责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日常联系工作。

4、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宣政〔2011〕99号),负责市行政调解委员会日常工作和全市行政调解监督指导工作。

5、根据《宣城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实施办法》(宣政办﹝2012﹞16号),代表市政府对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规范性文件实施“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 “三统一”)管理。

6、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城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宣政﹝2014﹞82号),负责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7、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城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组工作规则(修订)>的通知》(宣政秘〔2015〕43号), 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的统筹管理工作。

宣城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主要职能:

根据《关于同意在市法制办行政复议应诉科加挂“行政调解指导科”牌子和设立市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的批复》(宣编〔2012〕31号),设立宣城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为宣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宣城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宣城市法制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办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没有增加户数。

纳入宣城市法制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宣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本级

三、市法制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195.9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95.9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2014年决算相关数据在市政府办决算数据中一并发布,详见市政府办公室2014年决算公开相关数据。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9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5.7万元,占99.999%,年末结转结余0.2万元,占0.001%。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9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8万元,占81.1%;项目支出36.9万元,占18.899%,年末结转结余0.2万元,占0.001%。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5.9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95.9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14年决算相关数据在市政府办决算数据中一并发布,详见市政府办公室2014年决算公开相关数据。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5.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2014年决算相关数据在市政府办决算数据中一并发布,详见市政府办公室2014年决算公开相关数据。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5.7万元,支出决算为19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其中基本支出158.8万元,占81%;项目支出36.9万元,占19%。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5年度决算152.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决算152.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0万元。2014年决算相关数据在市政府办决算数据中一并发布,详见市政府办公室2014年决算公开相关数据。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5年度决算6.4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6.4万元,主要用于办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决算0万元。2014年决算相关数据在市政府办决算数据中一并发布,详见市政府办公室2014年决算公开相关数据。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5年度决算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015年度决算18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16.1万元,“提租补贴”决算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市法制办201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5年度宣城市市法制办机关运行经费152.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度宣城市市法制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宣城市市法制办共有车辆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市法制办按照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的原则,对9个项目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36.9万元。全年共组织对9个项目(部门整体支出、政策)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36.9万元。评价结果显示,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宣城市法制办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决 算 数

合  计

5.0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0.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2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2

公务用车购置

0

二、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宣城市法制办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市法制办本级。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0.8万元。主要是用于来访考察学习及招商引资接待。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宣城市市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205号)、《宣城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宣办发〔2014〕23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2万元。2015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外出学习考察、会议培训等。2015年,宣城市法制办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联系方式:0563-3016526

宣城市法制办政务公开电子邮箱:fzbgw@163.com

宣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