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市工商联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市工商联> 财政预算决算> 部门预算情况
索引号: 0000001070100/201706-00012 组配分类: 部门预算情况
发布机构: 宣城市工商联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企业 / 通知
名称: 宣城市工商联2017年度预算情况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2-08
索引号: 0000001070100/201706-00012
组配分类: 部门预算情况
发布机构: 宣城市工商联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企业 / 通知
名称: 宣城市工商联2017年度预算情况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2-08
宣城市工商联2017年度预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7-02-08 16:18 来源:宣城市工商联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城市工商联2017年度预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中发[2010]16号文件)、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发[2011]12号文件)和《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2015〕107号)及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工商联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主要职能是:

    (一)负责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贡献,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二)负责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在党的领导下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三)负责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

    (四)负责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及其他社会慈善事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五)负责宣传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和人士的先进典型事迹,协助党和政府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负责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密切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深入了解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向党和政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七)负责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帮助其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负责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八)负责协助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为非公有制企业调解仲裁民商事纠纷、出具产品产地证明书、出国(境)商务活动政审和协助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职称评定、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申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专项资金安排等工作提供服务。

    (九)负责组织企业举办或参与商品展销、科技交流、经贸洽谈、考察交流等活动。开展民间外交,加强同境外工商界的交流合作,为非公有制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合作提供服务。

    (十)负责协助加强社会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参与协调劳资关系三方会议,推动劳动关系立法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和调处劳动争议。

    (十一)负责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与工会就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正确协调处理投资者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

    (十二)负责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发挥就业主渠道作用,并依法保障员工各类合法权益;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成立工会组织并开展活动。

    (十三)负责履行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职责。组建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为主的商(协)会,负责日常业务管理工作并对其进行指导、引导和服务。

    (十四)负责引导广大非公有制企业和企业家在推进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加快发展方式转变。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概况

    市工商联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市工商联是一级财政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会员部、经济部,有会员15512名,基层商会组织110个。现有行政编制8人,目前在职职工11人(含聘用人员1人),退休人员2人。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聚焦守法诚信,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全市工商联系统必须把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点是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全国政协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到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着眼净化政治生态、经济生态,以“亲”“清”为标尺,正确处理好与民营企业家的关系,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形成政商双方交往规范、良性互动、共促发展的生动局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广泛了解民营企业家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诉求,引导企业稳定预期、增强信心。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商会、进工商联机关的法律“三进”活动,加强法律宣讲、法律实践和法律服务,提升工商联、商会依法办事和法律服务水平,增强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能力。举办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培训班和各类专题讲座,提高培训质量和实效,引导教育企业家“洁身自好走正道、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加强市青年商会等各类商协会建设,重点引导年轻一代企业家健康成长,争做优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深入推进“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助力贫困村提前出列。

    (二)坚定发展信心,服务实体经济振兴

    坚定企业发展信心,支持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激发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转型升级,提升产业层次。加强我市民营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系,将引入的省科创联盟项目真正打造成创新服务平台,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开展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调研活动,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做好第三方评估工作,推动政策落实。定期汇编国家和省、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免费发放给企业。通过会议传达、调研座谈、专题培训等方式,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进行形势政策宣讲,特别要对经济发展新常态、新发展理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行深入阐释,让民营企业真正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

    (三)开展各类调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组织引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开展调研,重视调研成果转化利用,不断提高参政议政水平。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调研,把握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寻求民营经济“调转促”良策,提升参政议政水平。围绕民营经济发展现状,紧盯“五大发展”、“四个特色之城”建设开展调研。围绕我市主导产业的全产业链条调研,推进精准招商。围绕新常态下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动态开展调研,探索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围绕基层商会助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开展调研。围绕工商联队伍建设开展调研,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保持工商联组织的持久活力。

    (四)抓好组织建设,提升履职尽责能力

    市县级工商联是工商联工作的重要依托和组织基础,加强工商联组织建设,是工商联积极参与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更是推动基层统一战线工作深入开展的客观要求。要以工商联换届为契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当好政府助手,在促进“两个健康”工作主题中赢得主动。要贯彻落实统战工作条例,制定商会发展规划,切实履行好工商联对所属商会指导、引导、服务的职责,推进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指导商会开展特色活动,推动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发挥主动性、创造性,支持商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促进行业发展健康有序。要加强党的领导,增强非公企业党建内生动力。要坚持在党委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高标准、高质量抓好工商联组织建设,把工商联建设成政治坚定、特色鲜明、服务精准、作风优良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不断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及说明

    (一)收入情况:一般财政预算收入为177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增加20.41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工资改革、公务用车改革交通补贴等预算安排增加。

    (二)支出情况:一般财政预算支出为177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增加20.4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工资改革、公务用车改革交通补贴等预算安排增加。包括基本支出预算129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75.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55万元、定额公用支出30.08万元),项目支出48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0.08万元。含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等支出。

    (四)政府采购预算。2017年计划购置办公电脑4台,预算约1.8万元。

    (五)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18.08万元。

    (六)三公经费情况。2017年公车运行维护费用预算为4.10万元,公务接待费7.47万元,“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0.1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17年部门一般公开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17年部门一般公开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2017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8.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