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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亭山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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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070100/201706-00033 组配分类: 部门预算情况
发布机构: 敬亭山管委会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公告
名称: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2-03
索引号: 0000001070100/201706-00033
组配分类: 部门预算情况
发布机构: 敬亭山管委会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公告
名称: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2-03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7-02-03 00:00 来源:宣城市敬亭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景区管理、旅游开发、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和实施区域内旅游发展、参与编制并组织实施度假区、风景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

(三)负责区域内的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区域内各类投资和建设项目的协调和管理、有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风景名胜资源、自然资源和文化生态环境的保护、管理及开发建设等工作;

(五)建设、管理和保护度假区、风景区的基础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

(六)负责度假区财政资金管理和有关审计事项;

(七)负责区域内国有资产的整合和运营;

(八)负责风景区市容、环境卫生、旅游安全管理等工作,

负责协助区域内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的协调等工作;

(九)负责国家森林公园森林防火;

(十)负责宛陵湖公园管理和资产运营工作;

(十一)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城市敬亭山管委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包括管委会本级,涵盖六个科室:党政办公室、规划建设科、社会事务科(宗教事务管理办公室)、园林管理科(森林防火办公室)、旅游发展科、宛陵湖湿地公园管理处。

敬亭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有:负责敬亭山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制定和实施区域内经济发展战略、规划;负责区域内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各类投资和项目建设的协调与管理等工作。

三、2017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我委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总金额为422.87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部门支出预算总金额为375.96万元,部门收支预算较上年增加46.91万元。其中,增加项目支出为6万元,增加原因:园艺场退休职工金财政差额补助增加6万元;增加基本支出为40.91万元,增加原因:调资、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为36.93万元, 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支出日常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电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等。2017年度我委政府采购预算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一般办公设备,占政府采购总额100%。截止到2017年1月1日,我委日常公务车辆3辆、森林消防灭火专用车1辆、森林消防运兵巡逻车1辆、城管执法车1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仅有日常办公设备(办公电脑、空调、打印复印设备、办公桌椅等)。2017年度我委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

    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景区管理、旅游开发、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和实施区域内旅游发展、参与编制并组织实施度假区、风景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

    (三)负责区域内的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区域内各类投资和建设项目的协调和管理、有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风景名胜资源、自然资源和文化生态环境的保护、管理及开发建设等工作;

    (五)建设、管理和保护度假区、风景区的基础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

    (六)负责度假区财政资金管理和有关审计事项;

    (七)负责区域内国有资产的整合和运营;

    (八)负责风景区市容、环境卫生、旅游安全管理等工作,

    负责协助区域内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的协调等工作;

    (九)负责国家森林公园森林防火;

    (十)负责宛陵湖公园管理和资产运营工作;

    (十一)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城市敬亭山管委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包括管委会本级,涵盖六个科室:党政办公室、规划建设科、社会事务科(宗教事务管理办公室)、园林管理科(森林防火办公室)、旅游发展科、宛陵湖湿地公园管理处。

    敬亭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有:负责敬亭山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制定和实施区域内经济发展战略、规划;负责区域内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各类投资和项目建设的协调与管理等工作。

    三、2017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我委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总金额为422.87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部门支出预算总金额为375.96万元,部门收支预算较上年增加46.91万元。其中,增加项目支出为6万元,增加原因:园艺场退休职工金财政差额补助增加6万元;增加基本支出为40.91万元,增加原因:调资、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为36.93万元, 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支出日常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电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等。2017年度我委政府采购预算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一般办公设备,占政府采购总额100%。截止到2017年1月1日,我委日常公务车辆3辆、森林消防灭火专用车1辆、森林消防运兵巡逻车1辆、城管执法车1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仅有日常办公设备(办公电脑、空调、打印复印设备、办公桌椅等)。2017年度我委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我委2017年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5.00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处境预算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预算4.6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车运行费10.4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

      我委2016年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年“三公”经费实际发生数为13.68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为15.10万元。根据“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我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5.00万元。(详细见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