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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部(台办、民宗局、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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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5214/201702-00075 组配分类: 部门预算情况
发布机构: 统战部(台办、民宗局、侨办)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它
名称: 宣城市民委(宗教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2-06
索引号: 003245214/201702-00075
组配分类: 部门预算情况
发布机构: 统战部(台办、民宗局、侨办)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它
名称: 宣城市民委(宗教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2-06
宣城市民委(宗教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02-06 00:00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主要职责

    (一)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中央、省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检查民族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

    2.办理或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协调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要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3.参与全市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措施的研究和制定,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及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参与有关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4.掌握全市民族成份情况,负责民族成份认证工作。

    5.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等工作。

    6.指导各县市区民族工作。进行有关民族问题的调查工作。

    7.承办省民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对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

    2.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教职人员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3.调查、掌握全市各种宗教情况和动态,研究发展趋势,提出政策性建议和意见。

    4.指导帮助宗教团体充分发挥其桥梁作用。协助宗教团体处理各项事务。指导宗教团体搞好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与管理。联系宗教界上层人士。

    5.引导宗教活动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

    6.组织指导宗教政策和宗教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7.指导宗教界开展与境外宗教界的友好往来,处理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宜。

    8.指导各县市区宗教事务部门工作。指导和协助各县市区及时处理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

    9.承办省宗教事务局、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市民委(宗教局)内设3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宗教科、民族科和办公室。委局核定编制9名,目前工作人员13名(含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3名)。退休人员2名。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市民委(宗教局)2017年可支配收入163.89万元,全部为一般预算拨款。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163.89万元,较2016年预算140.41万元增加23.4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增行政单位在职人员车贴,2016年在职人员调资,相关人员经费增加等。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110.8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53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民族宗教“三级网络”培训、民族宗教领域应急管理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市级宗教团体建设、爱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和慰问困难群众等专项工作。

    (二)机关运行经费:2017年度市民委(宗教局)机关运行经费19.8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支出日常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电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等。

    (三)政府采购预算:2017年度市民委(宗教局)政府采购预算1万元,主要用于路由器、传真机等一般办公设备购置。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到2017年1月1日,市民委(宗教局)无办公车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仅有日常办公设备(办公电脑、空调、打印复印设备、办公桌椅等)。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市民委(宗教局)“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数为7.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3.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4.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04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较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7.63万元,合计减少0.1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2017年委局无此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因精简节约和逐年降低公务接待费用等原因,2017年委局公务接待费用(含招商引资接待费用)预算3.4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家、省有关部门调研、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接待外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业务往来,接待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境内外宗教团体、宗教界友好人士来访,接待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民族乡村、民族社区、民族企业来访,接待有来宣投资意向的招商企业负责同志来访等支出。与2016年预算5.53万元相比,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2.07万元,下降37.43%。

   (三)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04万元。截止2017年元月初,委局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平台发生的费用支出。与2016年度预算2.10万元相比,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增加1.94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障委局机关人员在城区以外开展日常公务、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政策调研、应急公务等。

 

附表1
   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63.8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63.8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二、外交支出  
三、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   三、国防支出  
四、其他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事业收入   五、教育支出  
   经营收入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上级补助收入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他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七、金融支出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九、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163.89 二十二、预备费  
上年结余收入   二十三、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二十四、其他支出  
    二十五、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本年支出合计 163.89
    结转下年  
收入总计 163.89 支出总计 163.89
注:本表反映部门各项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附表2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上年结余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
  合计 163.89   163.89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63.89   163.89                
20123 民族事务 141.89   141.89                
   2012301    行政运行(民族事务) 113.89   113.89                
   20123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民族事务) 6.00   6.00                
   2012304    民族工作专项 22.00   22.00                
20124 宗教事务 22.00   22.00                
   2012404    宗教工作专项 22.00   22.00                

 

附表3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163.89 110.89 53.0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63.89 110.89 53.00
20123 民族事务 141.89 110.89 31.00
   2012301    行政运行(民族事务) 113.89 110.89 3.00
   20123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民族事务) 6.00   6.00
   2012304    民族工作专项 22.00   22.00
20124 宗教事务 22.00   22.00
   2012404    宗教工作专项 22.00   22.00

 

附表4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上年结转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63.89 163.89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外交支出      
    三、国防支出      
二、本年收入 163.89 四、公共安全支出      
   (一)公共预算拨款 163.89 五、教育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63.89 六、科学技术支出      
   国库管理非税收入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十、医疗卫生支出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七、金融支出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九、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二、预备费      
    二十三、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二十四、其他支出      
    二十五、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结转下年      
收入总计 163.89 支出总计 163.89 163.89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附表5
   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163.89 110.89 53.0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63.89 110.89 53.00
20123 民族事务 141.89 110.89 31.00
   2012301    行政运行(民族事务) 113.89 110.89 3.00
   20123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民族事务) 6.00   6.00
   2012304    民族工作专项 22.00   22.00
20124 宗教事务 22.00   22.00
   2012404    宗教工作专项 22.00   22.00

 

附表6
     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110.89
  工资福利支出 69.55
30101 基本工资 30.54
30102 津贴补贴 32.98
30103 奖金 2.55
3010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48
  商品和服务支出 19.87
30201 办公费 1.50
30205 水费 0.10
30206 电费 1.40
30207 邮电费 1.20
30209 物业管理费 2.00
30211 差旅费 1.00
30216 培训费 2.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1.00
30228 工会经费 1.27
30229 福利费 0.95
30230 其他交通费 2.10
30231 网络运行维护费 3.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3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1.47
30311 住房公积金 10.62
30312 提租补贴 2.31
30314 独生子女费 0.1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8.44

 

附表7
2017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 本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说明:市民委(宗教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本表无数据。

附表8
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7.50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3.4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04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4.04
       公务用车购置费  

 

专有名词解释

1.民族地区:总的来说就是少数民族聚集区。一般是有特定的一个或几个少数民族世代生活、人口相对较为集中、拥有区别与周边群众的民族习惯以及文化传承的地方。宣城市辖有宁国市云梯畲族乡和宣州区沈村镇胡村回族村两个民族乡村。

2.民族关系:是指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关系,各民族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语言等方面的相互关系。新时代,我国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是以平等、团结、互助、和谐为基本特征的。

3.宗教团体:宗教团体是一个宗教界别的社会团体,它是我国各宗教各自组成的由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参加的爱国爱教的联合组织或教务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团结、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我市现有宗教团体21个,其中市级宗教团体3个,分别是市佛教协会、市天主教爱国会、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

4.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场所是指开展宗教活动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以及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我市现有宗教活动场所203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