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门:中共宣城市委政法委员会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20.18
因公出国(境)费
0.00
公务接待费
6.4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3.76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宣城市委政法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2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4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增长)0%,2016年宣城市委政法委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6.42万元, 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8.22万元,下降56.1%。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省、市三十条要求,严格控制机关公务接待范围、标准。2016年宣城市委政法委国内公务接待共87批次,67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0人次。主要是用于省调研、检查组,兄弟市对口单位来宣考察,县市区委对口部门来联系工作,以及招商引资接待。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宣城市市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205号)、《宣城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宣办发〔2014〕23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76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4.24万元,下降23.6%。下降的原因是进一步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省、市三十条要求,严格控制机关公务用车管理。2016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主要用于机关干部公务出差、基层调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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