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02.47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47万:基本支出152.47万(含机关运行经费25.51万元),项目支出50.00万。
预算增减变化情况:2017年预算行政运行基本支出152.47万元(含机关运行经费25.51万元),2016年预算行政运行基本支出137.29万元,增加15.18万元,同比增长11.06%,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改革增资及相应支出;2017年预算项目支出50万元,2016年预算项目支出49万元,增加1万元,同比减少2.04%,主要原因是2017年项目支出文明创建费用有所增加。
政府采购:全年安排政府采购资金为1.80万元,全部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中安排。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到2017年1月1日,我单位无办公车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仅有日常办公设备(办公电脑、空调、打印复印设备、办公桌椅等)。
全年“三公”经费:2017年和2016年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均为0万元;2017年预算公务接待1.80万元,2016年预算公务接待1.88万元,减少0.08万元,同比减少4.26%,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务接待实际支出减少致预算数调整;2017年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8万元,2016年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0万元,减少0.02万元,同比减少0.49%,主要原因继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调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