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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070100/201706-00002 组配分类: 部门预算情况
发布机构: 市纪委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其它
名称: 市纪委监察局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2-07
索引号: 0000001070100/201706-00002
组配分类: 部门预算情况
发布机构: 市纪委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其它
名称: 市纪委监察局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2-07
市纪委监察局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02-07 00:00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机构主要职能

市纪委监察局主要职责:

根据市编委有关文件规定,市纪委监察局主要职责是:

市纪委机关与市监察局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在省纪委和市委的领导下,对市委全面负责。市监察局属于市政府序列,为市政府组成部门,接受市政府领导。主要职责:

(一) 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市政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 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政府、监察机关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上级政府、市政府发布的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三) 负责检查并处理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市区党的组织和市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 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以及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对行政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五) 负责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风建设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指示、规定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全市政风建设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专项治理;查处政风建设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

(六) 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七) 负责对全市党的纪检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政策研究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拟定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

(八) 对全市各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制定的有关政策、法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九) 会同市直各部门党组(党委)和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县市区纪委领导班子和监察局领导干部人选;负责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市直各部门纪检组、监察室主要负责人的提名、考察,并提出调整、交流和任免意见,审核市直有关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人选。

(十) 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电化教育中心)主要职责:

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电化教育中心)是市纪委监察局管理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供给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反腐倡廉电化教育,是全市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培训重要基地,同时承担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谈话场所。

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向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市委、市委“五人小组”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市委、市委“五人小组”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二)统筹、协调、指导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三)对市委、市委“五人小组”、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四)管理市委巡察组,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

(五)承担市委巡察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六)指导县(市、区)委巡察办开展工作;

(七)向省委巡视办公室报送工作规划、工作总结和工作信息等;

(八)承担省委巡视宣城及所辖县市区的联络、协调、服务和整改等工作,负责省委巡视组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

(九)办理市委、市委“五人小组”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概况

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巡查办公室、机关党委等15个职能部门。截止2016年12月,行政编制51人,在编实有46人,聘用人员5人(含驾驶员4人,文印员1人),挂职人员2人。合计实有53人。

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电化教育中心)是市纪委监察局管理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供给事业单位。截止2016年12月,事业编制5人,编制实有4人,聘用人员9人。合计实有13人。

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为市委工作部门,设在市纪委,人员编制独立。根据省委巡视办、市委要求,经市委“五人小组”会议决定,设立市委巡察办,正县级,内设三个正县级巡察组。截止2016年12月,在编实有2人,挂职4人。合计6人。

三、2017年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综合预算管理的要求,我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收入情况:一般预算收入约1861.7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算1061.75万元、罚没款收入预算约800万元,全部纳入预算收入。与2016年预算相比,增加321.7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市委巡察办公室办公经费一并纳入预算安排;二是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电化教育中心)办公经费预算安排增加;三是工资改革、公务用车改革交通补贴等预算安排增加。

(二)支出情况:一般预算支出约1861.75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增加321.7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市委巡察办公室办公经费一并纳入预算安排;二是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电化教育中心)办公经费预算安排增加;三是工资改革、公务用车改革交通补贴等预算安排增加。包括基本支出预算598.25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377.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2.71万元、定额公用支出108.1万元),项目支出1263.5万元(其中,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463.5万元、罚没款支出80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支出约4.95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08.1万元。其中,办公费45万元、会议费8万元、工会经费7.28万元、福利费支出5.46万元、网络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26.30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2017年计划购置办公电脑25台预算10万元;办案专用设备预算10万元;巡察专用设备预算10万元;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碎纸机等其他办公设备预算10万元。预算合计40万元。

(五)资产占有情况2346.19万元。其中,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固定资产276.19万元;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电化教育中心)固定资产2070万元。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