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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676G/201912-00053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 其它
名称: 宣城市审计局2019年审计项目任务分解情况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12-19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676G/201912-00053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 其它
名称: 宣城市审计局2019年审计项目任务分解情况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12-19
宣城市审计局2019年审计项目任务分解情况
发布时间:2019-12-19 16:23 来源: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政策落实审计

1.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署定)。根据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统一安排,以推动中央及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对标沪苏浙、争当排头兵”、加快建设皖苏浙省际交汇区域中心城市为目标,重点关注“三大攻坚战”、“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放管服”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减税降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市委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等,促进政令畅通,推动政策落地和发挥实效。

本项目为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全年全过程实施跟踪审计,审计结果纳入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2019年安排的所有审计项目都要把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审计内容。

2.扶贫审计(市定)。根据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统一部署要求,以促进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为目标,重点关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落实、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扶贫项目绩效等情况,揭露发生在贫困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促进打赢脱贫攻坚战。

本项目为市审计局统一组织有关县(市、区)审计局,对宣州区、郎溪县、泾县、绩溪县和旌德县等5个有扶贫任务的县(区)开展审计,2019年2月开始审计,3月底前结束现场审计。

3.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署定)。根据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统一安排,以推动惠民政策贯彻落实,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为目标,重点关注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落实情况,住房建设和管理使用情况,安居工程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等情况。

本项目为省审计厅统一组织,按照审计署工作部署,由市审计局组织实施,对郎溪县、宁国市和绩溪县开展审计。2018年12月开始审计,2019年3月底前结束现场审计

4.乡村振兴专项审计调查(省定)。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农业农村发展、提高涉农资金使用绩效、维护农民切身利益为目标,重点关注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和农村污染治理政策落实、规划计划制定、资金投入、项目实施及效益情况。

本项目为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市审计局组织对1-2个县开展审计。2019年6月开始审计,10月底前向省审计厅报送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二、财政审计

5.2018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市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以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规范财政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预算管理,地方政府债务,减税降费,财政存量资金,重点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和绩效,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等情况。

2019年计划安排对市财政局、开发区管委会2个单位具体组织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延伸调查市国库。2019年2月开始审计,6月底结束。

各县(市、区)审计局依法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开展审计。

6.2018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调查(市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围绕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民生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和风险防范等,推进财政审计全覆盖,探索利用大数据审计方式,通过对财政一体化平台、非税系统以及单位财务电子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发现疑点,有针对性地对相关单位调查核实,审计调查结果纳入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

2019年3月开始审计,6月底结束。

各县(市、区)审计局依法对本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开展审计(调查)。

7.重点事项审计调查(省定)。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以促进“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提高重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等情况,其他重点事项审计调查根据省审计厅工作安排确定。

本项目为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对“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情况实行省市县联动审计,其他重点事项审计调查根据省审计厅工作要求实施。

2019年2月开始审计,5月底前向省审计厅提交联动事项专题报告。

三、经济责任审计

8.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市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以促进地方政府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任务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财政管理、地方政府隐形债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领导干部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2019年计划安排对旌德政府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各县(市、区)审计局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开展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2019年12月结束。

9.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市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以促进部门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任务推进、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管理、减税降费、对所属单位及部门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领导干部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2019年已征得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同意,计划安排对原市旅发委、市交运局、市交警支队、原市物价局、原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科协、市文联及市工投公司等8个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各县(市、区)审计局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开展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2019年1月开始审计,12月结束。

10.省辖市法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省定)。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以促进法院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履行重大经济决策、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管理、对所属单位管理监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领导人员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本项目为省审计厅统一组织,授权我市对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2019年6月开展审计,9月底前向省审计厅报送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11.县市区法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市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以促进法院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履行重大经济决策、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管理、对所属单位管理监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领导人员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本项目由市审计局组织7个县(市、区)审计局对当地人民法院现任或原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2019年6月开展审计,11月底前向市审计局报送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12.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市定)。根据《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的要求,以推动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开发利用责任,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市重大决策部署、遵守法律法规、目标任务完成等情况。

2019年计划安排对旌德县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开展。2019年6月开始审计,2019年11月结束。

各县(市、区)审计局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13.全省灾后水利薄弱环节治理建设项目审计(省定)。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以推动提升水利防洪减灾能力建设,维护资金安全,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政策措施落实、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土地利用和征地拆迁、资源环境保护情况等。

本项目为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实施。2019年2月开始实施审计,6月底前向省审计厅提交审计报告等材料。

14.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情况审计调查(省定)。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以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着力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为目标,重点关注列入省政府2018年重点项目计划的我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和投资效益等情况。

本项目为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市审计局、有关县(市)审计局实施。2019年7月开始审计,10月底前向省审计厅报送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15.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市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以规范管理、提高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立项审批、招标投标、合同管理、资金管控、竣工决算等重点环节。

2019年继续组织对水阳江大道闭合段北段工程、宣城火车站东广场及龙川路改扩建一体化工程、阳德路改造工程、创业路工程、九连山路一期工程、陵阳路二期工程等6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开展跟踪审计。各县(市、区)审计局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2019年1月开始审计,结合项目建设工期实施审计。

16.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市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以规范管理、提高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立项审批、招标投标、合同管理、资金管控、竣工决算等重点环节。

2019年继续对合工大宣城校区二期礼堂、宿舍楼A至E栋、活动中心、食堂、浴室、教学楼、教师公寓、泵房、市政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工程,市宛陵湖景区一期B、C标段(市政、园林)工程等9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开展竣工决算审计,组织对市级易地交流干部周转房、关庙水库工程、宛陵路东段工程、G318宣十路改建工程第一、二合同段和市310工程等6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开展竣工决算审计。各县(市、区)审计局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2019年1月开始审计,12月结束。

六、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

17.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署定)。根据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统一安排,以促进合理有效利用外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防范风险为目标,重点关注项目财务资金管理、项目执行和管理、资金管理和使用以及项目绩效情况等。

本项目为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实施,市审计局参加,计划开展宣城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基地基础设施示范项目审计。2019年2月开始审计,6月底前出具审计报告。

七、协助省审计厅实施审计项目

18.黄标车提前淘汰奖补专项资金审计(省定)。以促进黄标车淘汰目标任务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为目标,重点关注黄标车提前淘汰奖补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和绩效等情况。

本项目为省审计厅统一组织,调配市县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原则上对每个市抽查1-2个县及部分项目。审计结果纳入省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2019年3月开始审计,5月底前完成。

19.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专项资金审计(省定)。以促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政策目标实现,打赢蓝天保卫战为目标,重点关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目标任务完成,奖补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和绩效,重点工程和示范项目运营管理等情况。

本项目为省审计厅统一组织,调配市县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原则上对每个市抽查1-2个县及部分项目。审计结果纳入省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2019年3月开始审计,5月底前完成。

八、领导交办任务


   20.领导交办事项审计(调查)。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项目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