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皖赣鄂湘四省非遗联展由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宣城市人民政府主办,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承办,展演展示时间为期2天。在前三届湘鄂赣皖四省非遗联展基础上,本次非遗联展创新运作方式与展示方式,倡导传统工艺走进现代生活,现代设计走进传统文化,发挥各类文化遗产的生命力,促进文化资源向文化品牌的整合转化。此次四省联展呈现了非遗保护的实践和成果,通过不断探索创新理念和机制,反映了非遗在当代社会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交出了一份让人欣喜的答卷。现将绩效目标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于2019年采用竞争性磋商的形式对第四届皖赣鄂湘四省非遗联展项目进行采购,中标价款81.5万元,2019年已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二、 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 前期准备
宣城市文旅局在第四届皖赣鄂湘四省非遗联展结束后,立即组织实施,收集各项工作资料,保障绩效评价工作顺利进行。
(二) 组织实施
宣城市文旅局相关业务科室立即整理并汇总数据资料,做出了项目指标的绩效自评工作,初步形成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宣城市文旅局以自评报告为基础,结合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进行汇总并展开评价,最后归纳问题并提出应对策略和解决方案,形成最终的绩效自评工作报告。
(三) 分析评价
此次第四届皖赣鄂湘四省非遗联展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是加强财政财务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效益性的重要抓手,项目负责人针对项目实施情况,细化工作责任,确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三、 综合评价结论
第四届皖赣鄂湘四省非遗联展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能够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项目管理规范、项目质量较高、群众反响较好,资金管理规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全部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四、 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 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合同约定,涉及第四届皖赣鄂湘四省非遗联展项目资金施工单位申请81.5万元,已于评价基准日前拨付到位,项目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合同约定,第四届皖赣鄂湘四省非遗联展项目合同价款约81.5万元,目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价款,项目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第四届皖赣鄂湘四省非遗联展项目专项资金严格按程序进行管理,市文旅局有专人负责项目资金管理,健立建全了财务管理制度,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各项资金落实到位,无挪用和截留现象。我市财政等部门按职责分工积极参与项目实施监督,项目达到了预期治理目标。
(二) 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质量
根据宣城市文旅局统计,截止到评价基准日,合同约定第四届皖赣鄂湘四省非遗联展项目已全部完成达成预期指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在第四届皖赣鄂湘四省非遗联展项目工作中,已完成全部内容。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五、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次第四届皖赣鄂湘四省非遗联展项目已按照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内容全部完成。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拟在市重点处网站公示公开,可作为项目申报、年度考核的依据。
七、绩效自评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本次绩效目标自评工作对宣城市文旅局项目管理环节进行认真梳理,我局还需建立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发挥我局在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合理调整资源配置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