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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0333710K/201702-00001 组配分类: 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市信访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宣城市信访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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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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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宣城市信访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2-07
宣城市信访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2-07 15:21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城市信访局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2月7日)

 

根据《预算法》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结合本部门2017年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

一、 市信访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群众工作暨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有关群众工作暨信访工作的意见和方案。

(二)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国内群众和境外人士向市委、市政府、市领导、市信访局提出的信访事项;办理申请市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

(三)负责畅通信访渠道,征集意见建议,分析社情民意;负责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推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四)负责开展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信访信息,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群众工作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完善有关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履行“三项建议”(改进工作建议、完善政策解决问题建议、给予行政处分建议)职权。

(五)承办上级信访部门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向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转、交办信访事项并负责催办、督办;对全局性信访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六)负责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和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的重要信访事项;协调处理群众进京去省来市的信访;配合处置越级访、集体上访、异常上访和其他突发性信访事件;负责市本级联合接访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市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指导全市信访业务工作;组织业务培训;检查协调各地、各部门信访工作和开展对外交流。

(八)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全市信访基层基础工作;负责信访法规宣传,组织调研,探索新时期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新思路。

(九)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含上级交办)重点信访事项(信访积案)依法化解工作;组织实施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信访局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地用新发展理念统领信访工作,以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为主线,以实施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程为抓手,以开展信访工作责任落实年活动为保障,以开展“三有三做”实践活动为载体,着力加强源头预防治理,着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着力提升信访干部队伍整体水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平安宣城”保驾护航,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三、市信访局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市信访局由市信访局机关本级(行政单位)和一个二级机构(即:市群众来访联合接待服务中心,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组成。市信访局机关本级设5个科室: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网信科、督查督办科、宣城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科,机关行政编制15名,其中领导职数5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其中科长(主任)5名;科级非领导职数3名, 其中主任科员1名、副主任科员2名。下属二级机构市群众来访联合接待服务中心事业编制6名。

 

四、预算变化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变化情况。2017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35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0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61万元。2016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356.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33万元,项目支出161万元。 2017年预算比2016年预算增加1.7万元,同比上升0.48%,主要是由于2016年基本工资调整后基本支出相应增加。

(二)“三公”经费变化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因公出国费用为0。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1.6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万元、因公出国费用为0。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下降0.16万元,同比下降0.74%。其中,公务接待费下降0.06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的批次和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0.1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公务用车审批;因公出国费用为0,与上年度保持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2017年度基本支出预算为197.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4.3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服务支出38.64万元(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元、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4.03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2017年度宣城市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38.6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转,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元、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2017年度宣城市信访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万元。主要是用于市信访局机关和市群众来访联合接待服务中心办公设备(如: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年久老化需要部分更换。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17年1月1日,宣城市信访局共有车辆1辆(归下属二级机构市群众来访联合接待服务中心管理使用),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仅有日常办公设备(办公电脑、空调、打印复印设备,办公桌椅等)。

(七)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市信访局2017年度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