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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0333710K/201901-00003 组配分类: 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市信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 公告
名称: 宣城市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1-31
索引号: 11341700MB0333710K/201901-00003
组配分类: 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市信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 公告
名称: 宣城市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1-31
宣城市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1-31 14:35 来源:宣城市信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城市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

 

 

 

 

 

 

 

 

 

 

    2019年1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1.宣城市信访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宣城市信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宣城市信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宣城市信访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宣城市信访局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6.宣城市信访局2019年收支总表

    7.宣城市信访局2019年收入总表

    8.宣城市信访局2019年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群众工作暨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有关群众工作暨信访工作的意见和方案。

    2.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国内群众和境外人士向市委、市政府、市领导、市信访局提出的信访事项;办理申请市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

    3.负责畅通信访渠道,征集意见建议,分析社情民意;负责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推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4.负责开展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信访信息,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群众工作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完善有关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履行“三项建议”(改进工作建议、完善政策解决问题建议、给予行政处分建议)职权。

    5.承办上级信访部门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向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转、交办信访事项并负责催办、督办;对全局性信访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6.负责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和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的重要信访事项;协调处理群众进京去省来市的信访;配合处置越级访、集体上访、异常上访和其他突发性信访事件;负责市本级联合接访工作。

    7.组织实施全市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指导全市信访业务工作;组织业务培训;检查协调各地、各部门信访工作和开展对外交流。

    8.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全市信访基层基础工作;负责信访法规宣传,组织调研,探索新时期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新思路。

    9.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含上级交办)重点信访事项(信访积案)依法化解工作;组织实施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城市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预算和下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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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信访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围绕“全国争先进,省内创一流”的工作目标;坚持信访工作与党建工作两手抓,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统筹推进六项重点工作:

    (1)纵深推进人民满意窗口创建工作一要提升创建标准。统一外观标志标识,合理划分功能区域,完善基本服务设施,保持环境整洁有序。设立联系箱、意见簿,尽可能安装服务评价器、录音录像电子监控设备等,方便群众评价和监督。二要创新工作机制在规范信访秩序、高效解决问题上下功夫。让信访群众带着希望来,带着满意回;带着疑惑来,带着明白回;带着怨气来,带着平和回。着力把信访接待场所打造成群众之家、文明之所、和谐之地,有效防止矛盾激化、减少信访上行。拟在年后3-4月份组织召开各县市区接待工作负责人座谈会,就有关问题进行探讨。三要提升服务能力。加强对中心窗口进驻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规范服务用语、行为举止,确保告知准确,避免办理差错,自觉做到依法办事、热情服务,营造立足本职、无私奉献、创先争优、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2019 年底,市县乡三级全面创成,通过验收。

    (2)持续抓好“四重”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持续增强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政治性、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杜绝松懈、麻痹思想。对一些难于化解的“四重”信访问题、重复信访问题和信访积案等落实领导包案,尤其是主要领导包难案,啃硬骨头,凡是进京访,各县市区或市直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必须接访,充分用好领导资源,推动问题化解到位。对“骨头案”“钉子案”对照化解标准,拓宽思路,创新方法,持续推进化解;对已化解事项采取“回头看”,防止反弹,不留隐患。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灵活采取领导包案、协商会办、律师参与、督查督办等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特困资金救助“杠杆”作用,集中化解攻坚,做到“控增量、减存量”。

    (3)扎实开展重复信访专项治理。2019年,恰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国家大事多、政治敏感性高。各地要把进京访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梳理2018年以来新增重复信访(尤其是进京访)人员清单,对重复信访突出的地方和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开展专项治理;对已发生的进京上访特别是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要加大清理化解力度;对多次进京上访的老户,要实行挂牌督办;要有针对性地安排领导干部接访、下访重复信访老户,推动疑难信访问题化解,坚决遏制进京访;高度重视并加大网上信访办理质量,树立“网上信访管用”的鲜明导向,防止“由信转访”;把重复信访事项办理纳入专项督查,推动信访形势实现根本性好转。

    (4)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打造“枫桥经验”宣城版,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动各类矛盾及时就地化解。发挥“两代表一委员”、乡贤、律师、民间协会等调解作用,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要聚焦群众工作主线,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让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要聚焦问题解决,加强群众工作平台建设,用好网格化管理,重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完善信访事项简易办理配套措施,强化首办责任,提高初信初访办结率,减少矛盾积累、问题上行。

    (5)切实抓好源头预防。把源头预防作为信访工作的治本之策,健全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网络,和纪检、综治、司法、信访、派出所“五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确保矛盾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发挥信访大数据的优势和作用,加强信访工作统计分析,提升预警、预判能力。更加注重决策前稳定风险评估,增强工作前瞻性,牢牢掌握主动权。密切关注各类信访舆情,制定处置预案,实现信访工作由被动应对处置向预测预警预防转变。围绕社会普遍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及时向党委和政府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建议。

    (6)注重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尤其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站在人民大众立场上,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把服务群众、造福百姓作为最大责任。持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到革命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加强党性锻炼,打造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信访工作队伍,忠实履行“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光荣职责。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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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宣城市信访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43.53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3.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43.5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2.23万元,占9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万元,占0.3%。

    二、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城市信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3.53万元,比2018年预算拨款增加22.66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招录;二是基本工资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2.23万元,占9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万元,占0.3%。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19年预算442.2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78.37万元,增长21.5%,增长原因主要是招录工作人员以及工资基数调整。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1.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5万元,增长62.5%,增长原因主要是服务费调整。

    三、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城市信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2.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4.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8.25万元、津贴补贴61.61万元、奖金6.52万元、绩效工资14.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1.2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74万元、住房公积金23.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万元、物业管理费4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工会经费3万元、福利费2.25万元、其他交通费6.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39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0.58万元、生活补助0.63万元、奖励金0.0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13万元。

    四、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宣城市信访局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宣城市信访局2019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城市信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宣城市信访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443.5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3.5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442.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万元。

    七、关于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宣城市信访局2019年收入预算443.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3.53万元,占100%,比2018年预算增加22.66万元,增长5.4%,增长原因主要是招录工作人员和工资基数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八、关于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宣城市信访局2019年支出预算443.5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2.66万元,增长5.4%,增长原因主要是招录工作人员和工资基数调整。其中,基本支出282.53万元,占63.7%,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61万元,占36.3%,主要用于保障完成驻京、驻省接访劝返任务和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运行。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市信访局2019年没有批复的项目及绩效目标。

    (二)机关运行经费。

    宣城市信访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8.27万元,比2018年减少3.89万元,下降9.2%,下降主要原因是精简会议、严控不必要的公务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

    宣城市信访局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宣城市信访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归下属二级机构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宣城市信访局2019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