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现就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1、请认真贯彻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按照节假日值班分类要求,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要求。
2、请县(处)级带班领导同志24小时履职在岗,临时有任务需要外出的,应及时调整带班人员并及时报备,坚决杜绝值班人员不在岗。
3、假日期间,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5时前请将当天值班情况及发生在本地、本部门、本系统的重要紧急情况(含突发事件信息)接报和处置情况报市政总值班室;没有情况可电话零报告。
4、请妥善解决好值班带班人员就餐、休息等实际困难。
5、根据上级文件最新要求,请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提前3天半报备值班表。
宣城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