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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839/201910-00017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科学技术局(宣城市外国专家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企业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宣城市2019年度G60科技创新券补助办法》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10-24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839/201910-00017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科学技术局(宣城市外国专家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企业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宣城市2019年度G60科技创新券补助办法》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10-24
关于印发《宣城市2019年度G60科技创新券补助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4 10:25 来源:宣城市科学技术局(宣城市外国专家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有关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

《宣城市2019年度G60科技创新券补助办法》业经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宣城市科技局

2019年10月23日

 

 

宣城市2019年度G60科技创新券补助办法


    第一条  为落实G60科创走廊协同创新要求,完善创新服务体系,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服务,优化财政资助方式,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是指市本级财政科技资金采用后补助方式,向企业、团队无偿发放,用于支持其购买科技服务的一种政策工具。创新券由市科技局发放,企业、团队申领和兑付。
    第三条  创新券的使用、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循广泛引导、择优支持、科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四条  创新券支持对象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团队。企业和团队应当是注册在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洪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内的独立法人。
    第五条  创新券用于企业、团队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其他科技活动中使用或租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和检验检测过程中所产生的科技服务费用。
    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是指单台价格在20万元以上、成套价格在80万元以上,并已纳入安徽省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或长三角G60科创云大仪共享平台。
    企业使用或租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进行法定认证(强制认证、注册检测)、质量检测(含产品抽样、批量验货)、商业验货、商业摄制、医疗服务(含实验动物购买和饲养)、电信服务、进出口检验检疫、计量校准、原材料检测、环境监测、实验室和实验室设备建设和改造、技术委托开发等活动所产生的服务费用不在补助范围。 
    第六条  创新券补助额度为:企业、团队年度使用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和检验检测总费用在 10 万元(含)以下的,给予最高20%的补助;对超出 10 万元部分给予最高 10%的补助。单个企业每年创新券额度不超过5万元,已享受省大仪补助政策的,不重复享受。
    第七条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团队,向宣城经开区、高新区、现代服务业产业园、洪林科技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交《宣城市科技创新券项目兑现申请书》、企业机构信用代码证、服务合同、服务发票(与服务合同总金额一致)、银行付款凭证、服务结果、年度纳税申报表等相关纸质证明材料。经所在辖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宣城市科技局复核并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兑付。
    第八条  企业、团队在申请兑付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实的,追回已兑付资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对失信企业、团队和个人纳入诚信记录。
    第九条  2019年度市财政安排G60创新券专项资金补助10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团队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止发生的费用补助,专项资金按照申领时间顺序,在额度范围内使用。                      
    第十条  本办法由宣城市科技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