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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110/202002-00004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宣城市司法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2-04
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110/202002-00004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宣城市司法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2-04
宣城市司法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2-04 08:31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司法部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规定,现就安徽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以下简称一级响应期间)我市行政复议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级响应期间,行政复议机构要做好接待窗口、阅卷室、听证室等场所消毒清洁工作,为行政复议接待窗口等岗位配发口罩、消毒液等安全防护设备。为避免人员流动交叉感染风险,最大限度减少疫病传播,充分保障行政复议申请人及其他复议参加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原则上请以邮寄、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通过指定邮箱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及材料的,申请人及其代理人需与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电话并短信确认后方能视为完成提交。确需当面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请事先与行政复议机构工作人员沟通预约后在指定场所进行。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应当佩戴口罩,配合做好体温检测、身份信息登记等工作,遇有身体不适、体温异常的,请先行就诊。

    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隔离、治疗期间,或身在受疫情影响实施交通管制的地区等因疫情无法及时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二款关于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的规定。行政复议审理期间,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因前述原因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依法中止行政复议审理。

    一级响应期间,部分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法办理中止或者延期手续的,办案人员将提前与当事各方进行联系,请予以理解并配合。

已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需在2020年1月24日至2月2日期间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依法顺延至2月3日作出。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开展的听证、调查、调解等活动,相关时间将予以调整,具体情况办案人员将及时与当事各方进行沟通说明。

    一级响应期间,对涉及行政机关依法处罚囤积居奇、非法牟利,制造传播谣言,隐瞒病情、拒绝隔离或恶意传播疫情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复议案件,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将依法从快审理,依法维护疫情防控期间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

    因疫情防控需要,有关部门对有关事项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该特别规定执行。

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宣城市司法局(宣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地址——宣城市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附楼206室;邮编242000;办公电话0563—3022778;传真0563—3013435;24小时咨询联系电话18105631975(杨善宏)、136 8563 8673(束龙霞);邮箱13195631975@163.com

     宣州区司法局(宣州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地址——宣城市宣州区天平路17;邮编242000;办公电话0563301176324小时咨询联系电话18605637696(蒋玮)邮箱treejw2005@126.com

郎溪县司法局(郎溪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复议应诉股;地址:郎溪县建平镇涛峰路与碧河路交叉口郎溪县司法局办公楼402或404室;邮编242100;办公电话:0563—7033600或7033601;24小时咨询联系电话:17705630705(季冲)、15155597893(李燕);邮箱:490087841@qq.com

广德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地址——广德市桃州镇桃州南路武装部大楼;邮编242000;办公电话0563—6026169,24小时咨询联系电话15956278017(胡紫一)邮箱:455657270@qq.com。

    宁国市司法局(宁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2号;邮编242300;办公电话0563—4022239,24小时咨询联系电话13605634423(林树宏),15856350834(郭玲)邮箱:993594746@qq.com。

    泾县司法局(泾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应诉办公室)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地址——宣城市泾县泾川镇政务新区同心路一号;邮编242500;办公电话05635031566;传真05635031187;咨询联系电话18110857366(王阳)、15228866024(赵林芳);邮箱ahjxfzb@163.com

    绩溪县司法局(绩溪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复议与应诉股,绩溪县龙川大道28号行政办公中心,邮编245300,办公电话0563815810524小时咨询联系电话18956327301(程训朋),邮箱944429055@qq.com。

    旌德县司法局(旌德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地址——旌德县旌阳镇胜利路司法局大楼;邮编242600;办公电话0563—8021051,24小时咨询联系电话13956582545(张迪泓)邮箱:1324215764@qq.com

 

 

                               宣城市司法局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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