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宣城市政府办公室> 政策解读> 部门和专家解读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67K/202002-00053 组配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障能源供应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2-25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67K/202002-00053
组配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障能源供应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2-25
【文字解读】《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障能源供应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2-25 11:02 来源: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制定背景、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06号)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保障能源供应工作,我委编制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障能源供应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二、制定依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06号)。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月12日拟定《措施》(征求意见),并于当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2月13日上午根据征求意见结果完成《措施》(送审稿),并于上午完成合法性、合规性审查;2月14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月14日印发。

四、主要内容(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创新举措)

《措施》分别就保障疫情期间能源供应的建立能源供需台账、全力保障有效供给、确保电力稳定供应、切实保障油气供应、畅通能源调运通道、强化企业职工保护、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能源保供责任八个方面明确了相关要求和细化措施。

(一)建立能源供需台账

全面摸排各地区、各行业及重点单位用能需求,建立详细需求台账。加强能源供需形势监测预警和运行调度,及时协调处理能源保供中出现的问题,填平供需缺口。

(二)全力保障有效供给

采取措施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全社会用能需求,遇特殊情况优先保障疫情病患诊治定点医院、应对疫情所需医疗设备和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以及民生用能,保障实行封闭小区、村庄、单位的电力、天然气供应。疫情防控期间,对暂时欠费的居民不停电、不停气,保障群众正常生活。

(三)确保电力稳定供应

电网企业落实“一线一案”措施,加快新建、改建“战疫”医院、疾控中心供电设施建设,加快对疫情所需的医疗用品生产企业新上生产线、扩建厂房电力扩容进度,确保及时提供可靠电力供应;做好企业复工电力供应准备工作,确保随时开工、随时用电。支持燃煤电厂多措并举提高电煤库存,鼓励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存煤,确保不发生无煤停机。协调电厂、煤矿尽快完成年度煤炭供需合同签订。

(四)切实保障油气供应

协调石油天然气供应企业强化运销衔接,有序投放市场资源,保持合理库存。督促加油站、加气站合理安排运营,确需停运的应告知用户就近正常营业的站点。加快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提升储气能力;发挥储气设施供应调节作用,增强供给弹性。

(五)畅通能源调运通道

发挥各级政府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统筹协调作用,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确保煤炭、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能源生产、供应、运维车辆通行,急需能源物资使用绿色通道,优先安排电煤运输。

(六)强化企业职工保护

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把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加强职工健康检查,加大疫情防护装备保障力度,将防护措施落实到每位职工,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

(七)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紧盯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压实责任、细化措施,深入开展能源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重大风险管控,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地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确保不发生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八)落实能源保供责任。

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确保本地区、本行业能源供应平稳有序。督促重点能源企业科学制定计划,精心调度安排,严格执行国家能源价格政策。分级制定能源保供应急预案,根据情况启动,实施有序用能。

五、下一步工作(保障措施)

认真落实《措施》要求,确保疫情防控有力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