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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486288525Y/202001-00013 组配分类: 监督保障
发布机构: 宣城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度热线留言办理工作考核自评表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1-15
索引号: 11341700486288525Y/202001-00013
组配分类: 监督保障
发布机构: 宣城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度热线留言办理工作考核自评表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1-15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度热线留言办理工作考核自评表
发布时间:2020-01-15 16:00 来源:宣城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度热线留言办理工作考核自评表


内容及分值

评价标准

权重

自评分

说明

工作机制

15分)

工作机构:明确热线平台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专职人员,每缺少一项扣2分。

6

6

明确委办公室为热线平台工作部门,并明确了热线留言办理的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专职人员。

工作制度:建立并落实热线办理工作受理、通报、总结、节假日值班制度,每缺少一项扣1分。

2

2

建立了热线办理工作受理、通报、总结及节假日值班制度。

工作流程:建立接收、登记、呈批、办理、回复、归档等热线办理工作程序,每缺少一项扣1分。

2

2

建立了接收、登记、呈批、办理、回复、归档等热线办理工作程序

更新维护知识库:按照规范及时报送、更新有关政策法规、机构基本信息、人员联系方式等知识库信息,未及时更新维护的,发现一起扣2分。

5

5

按照规范及时报送、更新有关政策法规、机构基本信息、人员联系方式等知识库信息

办理流程

30分)

省长热线(12分

办理规范:回复意见未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的,每件扣2分;未与投诉人沟通、回访、答复的,每件扣1分;上报材料其它方面不规范的,每件扣1分。

4

4

回复意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都与投诉人进行沟通、回访、答复;上报材料规范。

办理时限: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签收、申退的;超过规定时限未提交回复又不说明原因的;或说明了原因但明显不合理的,每件扣0.5分。

2

2

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签收、申退;超过规定时限未提交回复的均进行了原因说明,原因合理。

督查督办:对群众首次评价不满意事项认真组织重新办理,对重复反映的问题组织现场督查,每缺少一项扣1分。

6

6

对群众首次评价不满意事项认真组织重新办理,对重复反映的问题组织现场督查

12345政府服务热线、市长信箱

(18分)

办理规范:反馈内容答复简单不规范退回重办的,每件扣1分。未与投诉人沟通、回访、答复的,每件扣1分;

4

4

反馈内容答复规范,答复内容都与投诉人进行了沟通、回访、答复。

热线接听:工作时间(包括值班时间)热线电话接通率为100%,长时间无人接听的扣0.5分。

2

2

办理时限: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签收、申退的;超过规定时限未提交回复又不说明原因的;或说明了原因但明显不合理的,每件扣0.5分。

2

2

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签收、申退;超过规定时限未提交回复的均进行了原因说明,原因合理。

数据报送:规定时限内报送热线数据(日报报送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10点前,月度分析报送时间为每月第一个完整星期的周五上午10点前)超时未报的,每次扣0.5分;日(月)报内容表述准确简洁,逻辑清晰,未按要求报送,每次扣0.5分。

4

4

在规定时限内报送热线数据(每个工作日上午10点前报送日报,每月第一个完整星期的周五上午10点前报送月度分析),日(月)报内容表述准确简洁,逻辑清晰。

督查督办:对群众首次评价不满意事项认真组织重新办理,对重复反映的问题组织现场督查,每缺少一项扣5分。

6

6

对群众首次评价不满意事项认真组织重新办理,对重复反映的问题组织现场督查

办理质量

45分)

省长热线(18分

依法合规:回复意见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每件扣2分。

4

4

回复意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真实有效:回复意见不真实,经审核后退回重新办理的,每件扣2分。

4

4

回复意见真实。

首接责任:未能落实首接负责制要求,对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事项推诿扯皮的,每件扣2分。

4

4

对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事项推诿扯皮情况发生。

办理成效:群众满意度不低于90%,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群众投诉一经核实每件扣2分。

4

4

群众满意度不低于90%。

保密要求:违反有关规定泄露投诉人身份等信息的(投诉人信息公开的除外),每件扣2分。

2

2

违反有关规定泄露投诉人身份等信息的情况发生。

12345政府服务热线、市长信箱

(27分)

依法合规:回复意见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每件扣2分。

4

4

回复意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真实有效:回复意见不真实,经审核后退回重新办理的,每件扣2分。导致事件重复投诉的,每次加扣1

4

4

回复意见真实,无因回复意见不真实导致事件重复投诉的情况发生。

首接责任:未能落实首接负责制要求,对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事项推诿扯皮的,每件扣2分。需要多部门联合办理的,责任单位不主动协调,不积极配合,不按时办理的,每件每个涉及单位扣1分,导致事件重复投诉的,每次加扣1

4

4

对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事项推诿扯皮情况发生,未发生需要多部门联合办理的,作为责任单位不主动协调,不积极配合,不按时办理的情况,无因此导致事件重复投诉的情况发生

负面影响:职责范围内事项不按时办理或办理不力,受到批评通报媒体曝光造成群众越级上访等负面影响的,每2

5

5

无职责范围内事项不按时办理或办理不力,受到批评通报媒体曝光造成群众越级上访等负面影响的,每2

保密要求:违反有关规定泄露投诉人身份等信息的(投诉人信息公开的除外),每件扣2分。致使反映人受到打击报复或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并参照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5

5

无违反有关规定泄露投诉人身份等信息的情况发生。

办理成效:群众满意度不低于85%,每低5%扣1分。诉求人来电或通过其他方式,举报承办单位服务态度不好,事情未处理、不满意,查实一次扣1分。

5

5

群众满意度高于85%,无诉求人来电或通过其他方式举报本单位服务态度不好,事情未处理、不满意情况发生。

统一政府热线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10分)

市直有关部门:

市级平台对接情况:按照统一政府热线服务平台建设规范要求,完成数据对接工作,每缺一项扣2分。

10

10

按照统一政府热线服务平台建设规范要求,完成数据对接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市级平台对接情况(5分):按照统一政府热线服务平台建设规范要求,完成数据对接工作。

2. 县级平台建设情况(5分):县(市、区)统一政府热线服务平台对接县(市、区)直有关部门(单位)业务系统、归集本地区其他“12”开头的政务服务热线平台数据。

10

/

加分项

(10分)

重大疑难问题工单作为牵头单位办理的,每件加0.5分。

市直单位热线工单年办理量达到500件的,每超过100件加0.5;县市区热线工单年办理量达到5000件,每超过1000件加0.5分。

   2


相关热线工作被媒体报道的,市级媒体每件加1分,省级3分,国家级5分。同一事项重复的以最高加分计算,此项加分不超过5分。

   2

政府服务热线领导接听活动,接听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加0.5分

承办单位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群众对办理结果满意并专门向政府服务热线致电、信、赠送锦旗,经查实,每件分别加123分;得到市领导批示肯定的,每次加5

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有重大推动作用的单位,年度考核时酌情加5-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