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60号)、《安徽省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年)行动计划》(皖政办〔2018〕6号)等精神,推进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着力补齐城市居家养老和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大力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和医养结合深入发展,创新发展智慧养老,加快建设以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三、起草过程
2020年4月初,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印发了《2020年全省民生工作要点的通知》(民生办〔2020〕2号),确定民生工程重点工作。同步省民政厅、财政厅一同印发了《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4月底我局认真研究,结合我市实际,草拟了《宣城市2020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同时征求了财政部门意见,进一步修改方案内容,形成《宣城市2020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会签稿。
四、工作目标
一是完成城乡三级中心建设;二是老年人补贴制度建立健全;三是促进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四是智慧养老创新发展。
五、主要内容
一是城乡“三级中心”建设;二是城乡“三级中心”运营补贴;三是健全老年人补贴制度;四是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运营公办养老机构补助;五是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参保补贴;六是推进养老智慧化建设
六、创新举措
实施城乡“三级中心”运营补贴。对符合《安徽省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规范(试行)》的县级养老指导中心、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按照设施规模、服务人数、服务内容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日常运营补贴;各级政府依托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向社会组织、企业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给予政府购买服务补助。
七、保障措施
一是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二是部门协作,严格检查。三是规范管理,严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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