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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67K/201912-00101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其他 / 其它
名称: 【部门主要负责人解读】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会杰解读回应市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调整情况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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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其他 / 其它
名称: 【部门主要负责人解读】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会杰解读回应市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调整情况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12-05
【部门主要负责人解读】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会杰解读回应市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调整情况
发布时间:2019-12-05 08:50 来源: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市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调整的情况,宣城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会杰做出如下解读:

2018年7月1日《宣城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下称《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有力监督下、在市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下,市区两级相关部门齐心协力、密切配合,通过宣传发动、排查管控、严格执法和联动协作等有效措施,扎实工作,较好地实现禁放工作目标。

2019年8月2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一年来禁放所取得的成绩,同时认为市政府在禁放工作中还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考核奖惩、长效督导等相关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二是禁放宣传方式方法还略显粗放,文化宣传补位意识不足;三是禁放区域的划定上还不够科学。

针对《宣城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中城郊结合部区域界线不清的问题,经过禁放领导组综合考虑与相关单位反复会商,市政府根据《宣城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宣城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进行调整。

调整后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如下:

水阳江、青弋江大道、凤萃路、敬亭山(含敬亭山风景名胜区)合围区域,阳德中路沿线,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建成区,昭亭北路沿线以及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成区。

 大家遵照执行,确保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继续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