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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72R/202007-00029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市政协2020年第170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7-10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72R/202007-00029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市政协2020年第170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7-10
关于市政协2020年第17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7-10 10:24 来源: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陈珉委员:

首先感谢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1.规范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成立、换届履职物业公司选聘工作。我市在住宅小区管理水平提升专项行动工作中,要求宣州区、宣城经开区要完善业委会工作制度,推进业委会规范履职,督促各街道办事处严格依法把关业委会成立、换届程序,开展业委会成员任职资格审查77人,推行业委会成员任职前培训77人签订任职承诺77份、不履职自动辞职承诺书77份。鼓励实行居委会、业委会“交叉任职”,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社区党委委员或社区党员干部通过规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主任。报请市人大制定了《宣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条例对规范业主大会、业委会履职情况和选聘物业公司工作进行了明确。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组织召开,业委会应当通过公告等形式,及时公布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决定等物业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做好物业管理中重要事项的记录,并接受业主查询。业委会应当及时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和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意见、建议,接受咨询、投诉和监督。

    2.坚持党建引领。构建“四位一体”物业管理机制,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成立住宅小区(片区)物业管理党支部。探索设立社区(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针对无法成立业主大会或业委会不履职的,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决定小区物业管理重大事项。

3.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严格对照《安徽省住宅小区服务标准》《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全面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活动,整治“保洁、保绿、保修、保安全、保秩序”等物业服务重点,抓好物业服务费用收支公开,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对标整改。综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调价机制。2019年3月份,我局印发了《宣城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一是建立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制度;二是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信息评定结果与物业服务企业评优评先、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等挂钩。

4.开展车辆停放整治。制定《小区车辆停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宣州区、宣城经开区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一区一策”的要求制定各住宅小区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近年来,在小区施划增设停车位约2400个,结合城市道路改造、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在小区周边增设停车场地(如银桥湾西边停车场等),菲工作时间开放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缓解小区停车压力;同时,结合消防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对小区占用消防通道等违规行为实施“拖车”和行政处罚,着力破解小区停车管理难题。

5.持续实施老旧小区改造。2013年以来,市区财政投入约4.5亿元的资金进行老旧小区改造,为市区3万多户老旧小区居民改善了居住环境。今年,将对市区20个老旧小区实施综合改造雨污分流改造、对216个非物管、非等级小区实施“物业服务110”应急维修模式,对部分符合条件的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

6.督促公开物业费及小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根据《宣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督促物业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主要出入口等显著位置公示各项物业费用的收支分摊支出明细;对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经营方案应当经过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公告,收益应当纳入业主共有资金共管账户,所得收益的百分之七十纳入专项维修资金,百分之三十用于补贴物业服务费。业主大会成立后,使用、经营方案应当经过业主大会同意并公告,收益应当纳入业主共有资金基本账户要求业主委员会应当于每年三月底前公示上一年度业主共有资金收支及结余情况业主拖欠的物业管理费,接受业主监督

办复类别:A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系人:宋垒      联系电话:3010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