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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72R/202007-00030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市政协2020年第171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7-10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72R/202007-00030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市政协2020年第171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7-10
关于市政协2020年第17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7-10 10:24 来源: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张静委员:

首先感谢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物业管理改革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9年,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我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深入开展住宅小区管理水平提升专项行动,推深做实“学李夏、改作风、办实事、解难题”为民服务行动,着力解决住宅小区当前突出问题,切实提升住宅小区管理水平,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针对市区住宅小区当前存在的业委会不履职乱履职、物业服务水平不高、部分小区有消防隐患、违建违规行为蔓延、物业费收缴率低等问题坚持分类指导及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进行专项攻坚,逐项抓好落实。

1.切实抓好业委会换届及成立工作。我市在住宅小区管理水平提升专项行动工作中,要求宣州区、宣城经开区要完善业委会工作制度,推进业委会规范履职,督促9个街道办事处严格依法把关业委会换届程序,开展业委会成员77任职资格审查,组织业委会成员任职前培训77人次签订任职承诺77份,签订不履职自动辞职承诺书77。鼓励实行居委会、业委会“交叉任职”,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社区党委委员或社区党员干部通过规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主任2人

2.坚持党建引领。构建“四位一体”物业管理机制,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成立住宅小区(片区)物业管理党支部33探索设立社区(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4,针对无法成立业主大会或业委会不履职的,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决定小区物业管理重大事项。2020年5月,我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印发了《印发<关于“六级联动抓到底、党建引领强治理”,全面提升住宅小区管理水平指导意见>的通知》(组通[2020]15号),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

3.强化行业监管随着国家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和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尤显重要。2019年3月份,我局印发了《宣城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一是建立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制度,各属地物业管理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选聘相关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或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开展6次物业管理评估考核,确保评估考核的客观、公正;二是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信息评定结果与物业服务企业评优评先、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等挂钩。近年来,我局(房产中心)联合市文明办每年印发《关于开展**年度市区住宅小区文明创建季度测评工作的通知》,季度测评结果在市相关媒体公布。对季度测评后3名且得分低于80分的,由负责测评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由我局(房产中心)将考核结果记入信用体系不良记录,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参与招投标评分依据。对季度测评低于60分的,建议业委会解除物业服务合同,1年内不得参与市区物业招投标,并清退市区物业服务市场。对季度问题整改率低于80%或因物业服务企业主任导致消防等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对7家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信用体系不良记录2次

4.提升物业服务通过集中整治、检查验收,切实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符合服务标准、服务合同的物业服务。逐步淘汰不达标企业,物业服务项目末位淘汰率不低于10%。

严格对照《安徽省住宅区服务标准》《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小区物业服务存在突出问题及整治方案》,宣州区、宣城经开区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全面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活动,整治“保洁、保绿、保修、保安全、保秩序”等物业服务重点,抓好物业服务费用收支公开,对标整改,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实施人员定岗定位和可视化服务标准等项目公示,主动接受业主监督,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5.建立物业管理执法联动机制明确“街道吹哨,部门报到、联合执法”,对于涉及多个执法部门的,由街道办事处召集相关单位进行联合执法,严格落实《宣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在物业管理区域公布各相关部门执法职责、联系人、联系电话,各相关部门应及时受理举报投诉并进行执法,接受社会监督。集中整治违法建设119、违规装修96、违规改变房屋使用性质7。破解物业欠费起诉难,开展巡回法庭进小区活动,实行物业欠费小额标的案件起诉和判决简易程序。宣州区、宣城经开区设立物业纠纷调解组织,建立健全物业纠纷基层调解机制4专项行动期间清缴欠费约1600余万元

6.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积极宣贯《宣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5988名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和广大市民进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的宣传10余次,明确“业主自治、专业服务、政府监管”原则,提升物业管理各方法律意识。逐步建立涵盖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等物业管理各方在内的信用信息体系,针对业主有欠交物业服务费用、不续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以及违反管理规约等行为,我局将积极协调法院、仲裁委、信息办等部门,推动建立物业纠纷快速调解裁决判决机制,对经生效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确认的仍拒不执行的,列入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同时,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红黑榜制度,加强监管,让物业服务企业主动依法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业主自觉依法依规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等相关费用逐步走向良性循环。

办复类别:A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系人宋垒       联系电话:3010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