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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72R/202007-00036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市政协2020年第208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7-10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72R/202007-00036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市政协2020年第208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7-10
关于市政协2020年第20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7-10 10:27 来源: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陈俊平委员:

首先感谢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市政府加强居民小区地下车库卫生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市区现有2000年以后建成交付的住宅小区99个,因城镇化发展的需要,土地资源紧缺,高层、小高层住宅越来越多,为此配套建设的地下车库环境卫生问题,逐步显现为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烦心事、揪心事。针对住宅小区当前存在的物业服务水平不高、建筑品质不高问题结合您提出的地下车库环境卫生问题,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逐项抓好落实

1.着力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严格对照《安徽省住宅小区服务标准》《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宣州区、宣城经开区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全面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活动,整治“保洁、保绿、保修、保安全、保秩序”等物业服务重点,抓好物业服务费用收支公开,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对标整改。综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调价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管,2019年3月份,我局印发了《宣城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一是建立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制度,确保评估考核的客观、公正;二是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信息评定结果与物业服务企业评优评先、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等挂钩。近年来,我局(房产中心)联合市文明办每年印发《关于开展**年度市区住宅小区文明创建季度测评工作的通知》,季度测评结果在市相关媒体公布。对季度测评后3名且得分低于80分的,由负责测评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由我局(房产中心)将考核结果记入信用体系不良记录,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参与招投标评分依据。对季度测评低于60分的,建议业委会解除物业服务合同,1年内不得参与市区物业招投标,并清退市区物业服务市场。对季度问题整改率低于80%或因物业服务企业主任导致消防等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对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信用体系不良记录。

    2.着力提升小区地下车位建设品质。落实新建住宅小区人车分流、智能化理念。按不低于1:1的标准严格停车位配比,且不得规划设置机械式停车位,规范建设地库地坪, 在开发建设条件中明确,地下车库地坪应采用环氧树脂等做法,提高地库建设水平。

    3.加大考核奖惩市住建局(房产中心)会同宣州区、宣城经开区,组建行业专家库,对各住宅小区开展物业服务合同大检查、项目服务大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检查结果优良的,予以奖励,合格的,予以通报。不合格的服务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计入不良信用记录,限制参与招投标,并建议依规解除项目物业服务合同,依合同扣除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年度末位淘汰率不低于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总数的10%,着力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办复类别:A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系人:宋垒      联系电话:3010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