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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7117080054/202007-00042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183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7-10
索引号: 113417007117080054/202007-00042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183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7-10
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18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7-10 10:56 来源: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曾兰州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应加强公安派出所对辖区消防安全三级监管”的第183号提案已收悉,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践性,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确定由治安支队具体承办,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 目前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工作情况

市公安局一直高度重视派出所消防工作,近年来就加强此项工作进行一系列的部署。市局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安机关消防工作的通知》、《宣城市公安局关于立即开展“两节”期间农家乐(民宿)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宣城市公安局关于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近期又按照公安部治安局的部署,及时转发《关于认真组织做好城乡社区日常消防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部署全市派出所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依照《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规章相关规定,各地派出所会同消防救援等部门对辖区特种行业、重点单位及居(村)委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情况、有管理权限的单位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加强对辖区重点单位、重要部位的消防检查。日常监管中,派出所注重对辖区的特种行业、娱乐场所、体育馆、校园、医院、加气站、加油站等开展重点检查,同时督促企事业单位做好消防安全自查。二是加强对老旧住宅、出租房屋、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和小企业、小作坊等场所、部位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改,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督促立即整改;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在责令整改的同时书面报告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消防救援机构。三是依法受理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通报并及时移交消防救援等部门处理。

(二)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把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作为加强火灾源头防范的重要环节抓实抓好,结合派出所“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网络、法制副校长进课堂等形式,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广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组织加强火灾隐患的预警提示,通过网络宣传、案例警示等形式,动员发动群众及时发现、举报火灾安全隐患,自觉抵制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在推动智能安全小区建设中,指导基层组织、小区物业等单位加强小区、住宅智能防火设施的配备,运用科技手段及时预警、消除火灾安全隐患。

(三)加强部门协作。针对消防管理职责调整和相关体制机制变化情况,加强与应急管理、消防救援、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等部门的协作,加强情况通报、业务培训、信息共享等方面的联动,形成防火工作合力。前期,市局治安支队召集了消防救援支队和大队,及城区五个派出所所领导参加的协调会议,重点对旅馆业等特种行业场所消防管理情况进行了充分讨论、协商。

二、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困惑

(一)职责和操作规范有待于进一步明确。根据《消防法》第五十三规定,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由公安部规定。目前,公安部尚未对此做出明确细致规定。

(二)责任和权力有待于进一步匹配。根据《消防法》第七十条规定,除应当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决定外的行政处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决定,公安派出所没有处罚权。因此,部分被检查单位对派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不重视甚至不理睬。

(三)消防业务有待于进一步强化。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都是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很多派出所民警不熟悉甚至不懂消防知识,难以很好地完成消防任务。

三、工作打算

(一)严格督促派出所履行好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职责。指导全市派出所进一步提高对消防工作的重视程度,真正把消防监督工作纳入派出所日常工作之中,切实把各项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任务、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部署各派出所全面排查梳理辖区三级消防重点单位、娱乐场所和群租房的火灾隐患,按规定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立即督促整改;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在责令整改的同时书面报告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消防救援机构。

(二)进一步加强部门配合联动。积极配合应急管理、消防救援、住建部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督促指导派出所开展消防隐患筛查,盯住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发生。商请消防救援、应急管理部门每年为派出所民警进行一次消防业务培训。派出所也每年组织辖区消防重点单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三)积极呼吁上级公安机关出台派出所消防工作的相关规定。通过上级公安机关建议公安部对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的范围、流程、责任等进行细化规定;建议公安部协商应急管理部,争取消防救援机构将部分行政处罚权委托公安派出所执行,提高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震慑力和权威性。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公安工作。


 

                            宣城市公安局

                           2020年6月25日